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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6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邱婕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在成立20周年之际,为加强劳动保障问题的研究,学会成立了四个专业委员会。10月20日,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其汇集了高校、法院、劳动保障局、工会、企联及专业编辑等各方面从事劳动法研究工作的人士。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研讨。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胡仕浩  
■关于非劳动争议案件理论上说,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的其他社会关系,但在实践中,并非一切的劳动都由劳动法调整,并非一切的劳动争议都是可以仲裁和诉讼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手段调整的是依附有劳动合同或者事实上存在的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合同履行过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胡仕浩  
关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理解《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实践中很多人认为,上述规定的“60日”相当于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60日法定期间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贾林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至今的6年以来,始终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尤其是有关交强险案件的审理更是热点话题。因此,出于提高处理交强险案件的司法裁判水准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便意义重大。不过,笔者解读了其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感觉尚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因此,借助本文,分别从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适用关系,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在交强险中的法律地位,交强险与侵权责任制度之间的适用关系,交强险与《保险法》的适用关系等四个方面,阐述个人的看法,以便促进有关处理交强险的法律规则的完善。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杨晓雨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四中,明确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构成违法解除的裁判精神,同时,对用人单位在单方解约时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事后补正措施采取了认可的态度。但笔者认为,这种事后补救措施不利于工会组织发挥自身的监督保障职能,也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当予以修正。同时,对该条文中的"工会"也不能狭隘地解读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其在行使单方解约权时仍然应当向地方各级工会、行业工会或者其他工会组织履行通知义务。
[期刊] 建筑经济  [作者] 宋宗宇  
法释〔2004〕14号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出了全面规定,该解释内容详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贯彻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国家对建筑活动的必要干预。但该解释存在立法层次低、对承包人保护力度不够、制度设计有缺陷、规范性文件间缺乏协调等问题。当事人应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基于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完善合同内容,加强规范性操作,力争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寻求权利的平衡,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李红刚  
本文所指非传统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从事有报酬的社会劳动人员。关于此类人员和用人单位构成何种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作出定论,即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作为判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依据,采纳了"社会保险标准说"。不同的法律关系造成已享受养老保险人员和未享受养老保险人员在劳动合同保护、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保护、工伤保险、经济补偿金方面的不平等,形成差别待遇。这一人为身份划分对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公平,应该重新审视最高院这一司法解释,实现劳动权益的平等保护。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法释〔2013〕14号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董保华  李干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较之于半年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司法解释四不仅在内容上做出了重大调整,而且在理念上也发生了从观念逻辑到现实逻辑的转变,充分注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这对于我国劳动法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作者] 邱婕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劳动合同履行中频繁出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强调变更的书面形式,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四则承认了口头变更的效力。从劳动合同的属性看,作为典型的不完全契约过分强调书面形式与社会实践有悖。但在承认口头形式的同时,要求一个月的履行期限,是否是在《劳动合同法》之外创设出了新的撤销权?本文从劳动合同的属性出发,探讨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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