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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者]
沈刚
本文以《岳麓书院藏秦简(叁)》案例《芮盗卖公列地案》为基础讨论秦代市场与商人管理问题。秦时市场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拥有出让、分配、规划的权力,并制订这类土地的收受规则。商户从政府接受土地,拥有赠予等部分处置权力。政府将市场秩序置于其管控之下。市场可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租税收入,政府也直接参与到商品买卖当中,包括购买特产和出卖剩余物资等。遏制商人是秦代国家一贯的政策取向。
关键词:
秦简 市场 商人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沈刚
从出土资料看,秦代县级财政收入包括租赋、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财政支出包括保障本县和国家行政正常运转发生的费用、市场采购等。令史对经营收入收储、核校,月尽入少内;罚没收入等随时缴给少内;令或丞在其间起监督作用。秦时县级财政机构主要有少内和金布。金布负责县中财政的统计与考课,少内除负责日常财物管理外,还担负着组织军需等物资生产职能。少内的工作要归口到金布管理。县中令、丞等长吏通过对现金收支的掌控,以及作为本县与县外机构交往的代表等形式来体现其财政权力。秦代国家依靠行政层级控制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除了留下本县必要用度之外,财物都要流向中央。秦代国家虽然在法律上努力保障财政的运转,但财政的运转效率有时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
关键词:
简牍 秦代 县 财政管理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朱德贵
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披露了一批有关秦田税征收的新史料。这些新史料显示,秦田税的征收采取了"租禾稼"的方式。研究表明,这种征税方式有如下几个步骤:一是按什一之率,划定农户税田的面积;二是按一定的产量再确定税田的地块、亩产量及租税;三是根据征收田税的不同物质形态,规定了禾(湿禾、干禾)、粟及米等租税的换算方法。不仅如此,这批秦简还首次向世人展示了秦律规范和约束"有逋不入"田税者及其监管官吏的法律条文。同时,该批秦简展示的秦律还表明,秦官府不仅严厉禁止"租者自收入租",更不容许"入租不给"等损害国
关键词:
岳麓 秦简 田税 租禾稼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朱德贵
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披露了一批有关秦田税征收的新史料。这些新史料显示,秦田税的征收采取了"租禾稼"的方式。研究表明,这种征税方式有如下几个步骤:一是按什一之率,划定农户税田的面积;二是按一定的产量再确定税田的地块、亩产量及租税;三是根据征收田税的不同物质形态,规定了禾(湿禾、干禾)、粟及米等租税的换算方法。不仅如此,这批秦简还首次向世人展示了秦律规范和约束"有逋不入"田税者及其监管官吏的法律条文。同时,该批秦简展示的秦律还表明,秦官府不仅严厉禁止"租者自收入租",更不容许"入租不给"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关键词:
岳麓 秦简 田税 租禾稼
[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者]
吴方基
解读里耶秦简"校券"是考察秦代官府处理跨县债务问题的切入点。过去多误混校券与债券,将"校券"限定在左、右两分的框架下解读。从新出秦简分析,校券系后来为跨县追债而制作,非原始债券,不是别券形式,一项债对应一份校券。校券有双重身份:一、校券惟债权而制作,是官府跨县债权转移的凭证;二、校券是债权转移后计账的凭证。秦代采取付受方式处理跨县偿债财物,跨县债权转移等同于财物付受,校券充当新债权人接受财物之"受计"和原债权人相应把此财物纳入"付计"的凭证。校券的双重身份既令跨县转移债权具有追债效力,又是偿债财物跨县付受
关键词:
里耶秦简 校券 跨县债务 债权转移 计账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宦伟
文章介绍了湖南里耶最近出土的秦代简牍。简牍保存完好,内容丰富,涉及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 化的各个层面,有极大的学术价值,是一套珍贵的秦代百科全书。
关键词:
考古 简牍 文献
[期刊]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作者]
冉艳红
岳麓秦简《尉卒律》(简142—146)规定的秦代典、老人选,是因年老、复除、家贫等原因不能或不须服役者,“无害”且爵位在不更以下,无爵或低爵者优先。这一规定的首要考虑是让更多民众承担徭役。数量众多的典、老不可能领受薪俸,却事务多、责任重,具有明显的差役性质,不担任或不优先担任典、老成为爵高者优待的组成内容。而秦代国家出于统治实效的考虑,希望由里内推举“无害”之人担任典、老,但在成本压力下只能强迫免除徭役者和家贫不能服役者轮替担任。典、老选任规定反映出国家对民众役使的扩大,通过使民众无偿承担与政务相关的杂役,国家将统治成本向民众转移。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刘玉堂 李文琪
"关市"应是官府设立,包括"官府市"和"作务市",县官必须在令史的监督之下方可进行与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关的活动,否则将予以处罚。"受钱"应该是一种偶然性不定期的收入,在岳麓秦简中"受钱入缿"应该与定期收取的"稍入钱"并列,都属于"缿钱"收取的不同类别。"市者"一是平民,也有可能是参与交易者,二是官员,可能为"令史",或为市场上的人。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关市律 关市 受钱 市者
[期刊] 物流技术
[作者]
艾振 周兴建
前四期里,我们就先秦时期有关仓储和运输的部分内容做了简要介绍。这一期我们将从“物流”的视角重新了解一次秦代,讲述这个朝代的先辈们与“物流”的渊源,总结他们在各个历史时期运输措施、仓储战略的部署和成就,并反思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1因交通起家的秦代先辈史料中,关于秦建国之前一千多年的记载多与交通运输有关。
关键词:
武关道 函谷关 武装押运
[期刊] 统计研究
[作者]
于越
一 秦自商鞅变法,奖励力耕力战,开始实行以战争统一中国的政策。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结束了战国时期诸侯间割据称雄的局面,以封建制取代奴隶制,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这对我同历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政体的统一,促进了封建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统一管理国财政经济的需要,使统计工作也相应发展起来。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朱德贵 庄小霞
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首次披露了有关秦"訾税"征收的历史真相。根据这批简文记载,"秦及汉初不存在财产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秦"訾算"并非"訾税","訾算"只是"訾税"征收的前提条件。研究表明,秦"訾税"征收大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确定征收对象;二是规定征收范围;三是以户为单位,按訾产折价之多寡计征"訾税";四是设立专门机构,极力追缴拖欠官府的钱财。《岳麓书院藏秦简(叁)》"识劫案"还展示了"匿訾"案件的审理过程,不仅填补了秦汉隐匿"訾税"案件的史料空白,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学术界对秦司法制度的认识。
关键词:
岳麓秦简 訾税 訾算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王文静
随着考古事业的蓬勃发展,战国文字资料得以不断发现;其中,兵器文字因出土数量繁多,内容丰富,最为引人注目。从古文字学角度出发,以1990-2010年间新出土或首次公布的新出战国有铭秦兵器为研究对象,不仅可以梳理新出战国秦兵器的类型与监造体系,亦能一探秦兵器文字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秦国的政治、军事和文化。
关键词:
战国 兵器 铭文 秦系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小林文治
在秦至西汉初期的律令中,"传送"表示以接力方式进行的输送,"委输"则表示运送各地的贮备物资。这两个概念有所不同,但存在采用"传送"方式进行的"委输"。秦律令所见的"调均",意为"调节、均匀",用于互相调节郡的资金的不足。委输的执行机构,除了郡、内史之外,亦有太仓等中央官员。秦代的委输,不仅在郡内执行,亦在超越郡的广阔范围内执行。从里耶秦简来看,委输有三个方向:一是洞庭郡至内史,二是洞庭郡至其他郡,三是洞庭郡内。其中,至内史的委输,不仅调节物品数量,亦涉及物品维修管理。内史利用其强权控制更广范围内的物资,而委输则是内史财政管理职责的一种表现。如此看来,内史的职责基本从秦王时期延续下来。这意味着秦王时期的财政管理体系已有所延伸,而随着此后地域的逐渐扩大,输送网络亦逐渐扩大化了。
关键词:
物资输送 传送 委输 调均 内史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作者]
晋文
秦始皇宣称“上农除末”。我在《从商鞅变法到西汉前期抑商政策的转变》(光明日报1985年2月13日)一文中曾指出:秦代的抑商政策就是为保障其重农所采取的一种“由国家垄断的办法,把工商业严格控制在社会需要的最低限度”。最近,有的学者认为:秦王朝虽然一面抑商,一面却“对盐铁业及边塞商人实行特殊政策”,其政策实际是“有利于调整工商业的布局、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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