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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夏玲
为推进公司资本制度前段改革,新修订的《公司法》引入股东失权制度应对股东抽逃出资风险,确保公司资本充实。在了解制度之初,需辨析股东失权与股东除名、股权限制之间的区别。梳理股东失权制度从舶来品写入《公司法》的历程,其背后实质是厘清了股东资格和股权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股东失权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入手,可解读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适用条件、程序要件、对失权股份的处置与被失权股东的救济途径,建议细化董事会催缴出资规则,在认缴制改革中发展失权规则,实现瑕疵出资股东法律责任的强化。
关键词:
股东失权 股东除名 瑕疵出资
[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作者]
陈彦晶 蒋巍
新《公司法》第52条建立了股东失权制度,取代了司法解释规定的股东除名制度。股东失权后其对公司债权人的义务和责任并未被免除。股东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应为债权人的代位权。股权被处理前,公司债权人仍可向失权股东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失权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原则上应允许失权股东复权。当公司和失权股东无法就复权达成一致时,应由公司享有最终决定权。无法复权的,失权股东可向公司追偿。股权被处理后,仅在股权被依法转让且新股东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场合下,债权人才能要求失权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即使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此时也已无法复权,但有权向新股东追偿。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张秀华
论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的保护张秀华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从一定意义上讲,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东资本的结合,着重于公司资本的数额,而公司注册资本,又须划分为等额股份。虽然股东的多寡并不是公司资本...
[期刊] 会计之友(上旬刊)
[作者]
郝自贤
本文旨在针对我国2005年10月新《公司法》中关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制度规定,思考这一制度设计必须考量的因素并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以为我国公司法的继续完善建言献策。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吴立光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新修订的《公司法》改善了公司运作的法律环境,本文分析和论述了新《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制度的完善和突破。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权益
[期刊] 财会通讯(综合版)
[作者]
林峰
第一,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的平衡。《公司法》属于私法范畴,必须强调公司自治。一般认为,凡主体一方是国家或公共团体的法律为公法;凡主体之间关系是平等的或用于保护个体利益的法律为私法。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姚瑶
尽管入股被现行法律与政策认可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但其指向的主要是农业合作社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商事公司尚未有明确规制。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组织形式现阶段应限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本文探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公司法律制度的冲突,从破解相关法律障碍、保护农户股东权益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楼玉华
一.问题的提出鉴于公司中持多数股份的股东侵犯持少数股份的股东之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理论界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手段和救济措施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主要集中于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限制、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股东大会决议的监督、派生诉讼以及强制公司收买少数股东的股份等。但对少数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讼则关注颇少,而且我国的公司法不论是在法律规范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这方面的规定和保护都还是空白。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少数股东的解散请求权又急待保护。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张兄来 李希
设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的一个重要修改亮点。这项制度的确立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司法人制度,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本文重点探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以期该制度在实践中正确适用。
关键词:
公司法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适用范围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张颖
《公司法》第20条第2款首次对股东权滥用之内部赔偿救济作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由此也引发了较多的困惑和争论。本文从一起较为典型的案例入手,针对当前司法实务界关于股东权滥用之内部赔偿救济的保守态度,论证了这一救济方式在规范公司运作中的价值和现实意义。关于这一救济方式的具体适用,本文认为,应从滥用股东权的内涵、滥用股东权的认定与公司自治之平衡、滥用股东权赔偿救济与其他救济途径的关系等方面,作出综合的判断衡量。
关键词:
股东权 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彬
针对双重股权结构优劣的讨论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从未停止。对于传媒和高科技公司而言,双重股权结构消除了控制权市场(power of market control)的威胁,公司的创始人和经营者能够更加专注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从而向公司投入更多成本以培育管理经营本公司的知识和能力。此外,在公司需要再融资的情况下,公司创始人和经营者不会因为担心自己的表决权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吴灵辉 陈之涛
本文论述了股东代表诉讼和集团诉讼方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作用及其缺陷,在肯定我国新《公司法》明确提出股东代表诉讼的重大意义下,提出应该积极引进集团诉讼,使股东代表诉讼和集团诉讼相结合,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从而更好得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田金花
在股东实质平等理念下,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有利于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3月1日新施行的《公司法》注重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但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方面仍然存在欠缺。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实质平等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法》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程功 陆佳
[期刊] 中国审计
[作者]
王玉环 房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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