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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赵利梅
经济数字化时代下,税收征收地与价值创造地的错配加剧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数字化商业活动的收入定性和利润归属问题深刻影响着各国税收征管权的实施。为应对数字经济给国际税收秩序带来的挑战,部分国家率先展开对数字服务税的探索,旨在扩大常设机构范围,同时将用户参与嵌套进价值创造体系中,以此赋予来源地国对数字经济价值创造的税收征管权,然而单边的税收举措无法真正解决国际税收困境。目前正值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征管秩序的重铸阶段,我国可从联结度问题出发,完善数字化常设机构定义,改进剩余利润分配法与部分分配法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过程中掌握属于自己的话语权。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科尔曼·茉莉 刘奇超 陈明
常设机构能否准确判定是数字经济对税收政策带来的核心挑战之一。在经济数字化背景下,数字化常设机构以更加完善地衡量显著经济存在的替代方式,成为现行常设机构概念的重要补充。从国际层面看,数字化常设机构概念可以作为一个新条款引入经合组织或联合国的税收协定范本中,或被设计为税收协定范本第5条的一个新段落。从国内层面看,数字化常设机构的判定应立足于总收入金额、用户数量和B2B型合同数量等定性与定量指标的运用。此外,其他临时性征税措施并不利于数字经济的长期发展。因此,如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性的数字经济征税方案,必须首先引入数字化常设机构定义与判定规则。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曹亚楠 王沛晗
数字经济背景下,各国在征税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对互联网广告服务征税便是其中之一。在互联网广告服务领域,如何确定征税依据,采用合适的政策工具保证执行都是征税面临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上传统的常设机构规则与各国税收利益之间的矛盾显得愈发尖锐。为了应对这种挑战,BEPS第1项行动计划专门提出应对数字经济挑战的倡议,有些国家和地区也在作出尝试。本文以印度花商案为例,分析矛盾背后的深层原因,并介绍世界上相关政策的前沿发展。
关键词:
数字经济 互联网广告 常设机构 税收规制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张巍 郭晓霏
数字经济下的税收问题缘于信息和通讯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商业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的改变。这种改变挑战了现行常设机构规则,因此,常设机构规则改革已成为国际共识。如何改革,方案众多。我国应抓住历史赋予的难得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确保国家税收权益,构建与"互联网+"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以提升征税能力。
关键词:
数字经济 BEPS 常设机构 规则
[期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作者]
徐伟
现行以“积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面临严峻挑战,在实践中严重违背受益原则。公司所得税税制是导致上述规则失灵的制度根源,而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和流动性、依赖用户参与且具有天然垄断性的数字经济加剧了公司所得税税制对于现行规则的负面影响。本文主张从受益原则出发,结合价值创造理论,重构以跨国企业集团整体作为纳税主体为理念、以公式分配为方法、以累进税率为改进方向,采用“积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体系。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王宝顺 邱柯 张秋璇
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国际税收征管带来诸多挑战,这些挑战集中体现在常设机构的认定和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划分上。本文从常设机构视角分析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征管影响机制,并就我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加强国际税收征管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寻求双边或区域的税收合作,修改国内税法中常设机构定义,修订常设机构例外条款,对常设机构利润划分实行公平交易法为主、零星分配法为辅的方法。
[期刊] 国际金融研究
[作者]
朱炎生
近年来,经合组织税务委员会试图发展有关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的新方法。为此,经合组织自2001年开始陆续发布了《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报告(草案)》系列报告。其中,《草案》的第2部分专门就如何确定跨国银行分行的应税利润做出了规定。该《草案》第2部分规定的应税利润计算方法明显不同于现行有关分行构成常设机构时应税利润的计算方法,它不仅导致跨国银行分行税负水平的普遍提高,而且使得跨国银行分行的税负水平将会随分行经营业务风险的变化而变化。
关键词:
利润归属 常设机构 跨国银行分行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杨小飞
"必要设施规则"是拒绝交易行为中的重要认定规则。在传统经济体系下,"必要设施规则"对于破除纵向垄断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在数字经济体系下,"必要设施规则"适用也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数据作为必要设施,必须同时具备体现经营者经营优势和抬升市场进入壁垒的特征。基于这样的特性,"必要设施规则"主要适用于间接竞争关系中。在数字经济反垄断中,"必要设施规则"的构成要件包括数据对于市场竞争是必需的,数据指向的信息内容具有不可复制性,经营者没有拒绝开放的正当理由,经营者开放数据具有技术可行性。中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在征求意见稿中将有数据作为"必需设施"的条款,但在正式稿出台后删除了这一条款,但在认定平台是否为必要设施时,确立了数据占有的考量价值。尽管中国数字经济反垄断中缺乏"必要设施规则"适用的实践基础,但本土化构建依然具有意义,需要从适用标准、适用过程及抗辩事由三个方面来进行适用。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建丰
我国跨境电商贸易获得了跨越式发展,跨境电商规则日益完善,但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跨境电商规则已经难以适应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要求。发达国家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中的竞争日益激烈且占据了明显的优势地位。我国跨境电商政策亟须实现转型升级,EWTO规则正是为了适应数字贸易的发展趋势,通过多边谈判制定的满足大多数国家发展要求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EWTO规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境电商方面,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关注不够,对数据流动、存储和处理本地化等问题尚未达成共识,而且面临着监管难的问题。应加强和WTO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话语权;通过"一带一路"倡议、自由贸易区谈判等拓宽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实践领域;加强数字贸易精准化监管,推动数据在国际间有序流动;完善调整数字贸易相关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杨欢 李香菊
经济数字化背景下国际税收改革成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的重点议题之一。近年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跨境税源分割失衡加剧等新挑战凸显,倒逼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和国际税收秩序重塑。市场国“单边征税先行”、联合国试图“双边协商”和OECD推动下的“多边合作共识”共同刻画了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现实图景。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价值创造理论和国家竞争理论,深入剖析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内在逻辑,解析数字经济居民国与市场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展开的多重博弈。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文章提出战略层面积极有为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建设,制度层面科学有效制定中国应对策略,技术层面持续提升数字化税收治理能力,以期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的国际税收秩序。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李时 宋宁 熊艳 丁娜娜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税收带来了很多难题。常设机构的判断及所得确认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常设机构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出发,阐述数字经济环境下常设机构所遇到的认定标准、功能定位、所得归属以及准备性和辅助性活动判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对常设机构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常设机构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励贺林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字经济商业模式带来了诸多严峻的国际税收规则挑战,以OECD/G20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作了大量工作,但仍旧缺乏可以被普遍接受的具体解决方案,有的国家甚至开始了未必有益的单边行动。本文对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的特征、价值创造模式进行研究,对相关的税收规则挑战进行思考,并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樊轶侠 王卿
自2019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制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共识性解决方案的工作计划》以来,以市场辖区新税权的重新划分为中心的支柱一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10月,OECD秘书处发布了关于支柱一的"统一方法",其核心内容之一是通过利润分配三层机制设计将新税权的划分具体化。本文简要梳理了OECD发布这一最新应对方案之动因、主要内容和具体机制,并提出其对数字经济税制建设的几点启示:第一,"统一方法"将引发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会产生三个层次的规则协调。第二,"统一方法"的三层利润分配机制,并非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规则中数字活动的一般性改革,而是针对数字活动收入的一种临时性方案。第三,"统一方法"暗含提高税收确定性的重要意义。第四,国际税收规则发展从表面上看是税收管辖权的重新划分,实则体现国际税收治理的大国博弈。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廖益新 宫廷
经济数字化不断转型升级,全球税收改革进入后BEPS时代。为缓解国内政治压力,英国预计于2020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企业加征数字服务税。用户参与形成价值创造成为利润分配的新标准,形塑了英国数字服务税的制度框架。英国数字服务税既提供了解决价值创造地与利润征税地发生错配问题的新举措,同时也可能导致国际税收秩序的混乱,使税收制度构建更加复杂化,加重企业税收遵从负担。如何构建公平合理的数字经济税收制度,仍须国际社会与主权国家凝聚更广泛的共识。
关键词:
数字服务税 用户参与 价值创造 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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