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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李春光  
文章基于国内外个性化定价的反垄断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分析,认为个性化定价是对消费者实施剥削性滥用的价格歧视,会对消费者选择能力和市场竞争造成限制。鉴于个性化定价对竞争及社会福利的影响,文章认为,对于个性化定价同时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且不具备正当抗辩理由,以《反垄断法》第17条予以处理;对降低消费者剩余同时提升社会总福利的个性化定价,按照消费者福利标准,以《反垄断法》第17条予以处理,而按照社会总福利标准且具备正当理由,则不具有违法性;如果个性化定价同时提高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对限制竞争的效果评估则需反垄断执法部门在实践中予以明确。
[期刊]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李春光  
文章基于国内外个性化定价的反垄断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分析,认为个性化定价是对消费者实施剥削性滥用的价格歧视,会对消费者选择能力和市场竞争造成限制。鉴于个性化定价对竞争及社会福利的影响,文章认为,对于个性化定价同时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且不具备正当抗辩理由,以《反垄断法》第17条予以处理;对降低消费者剩余同时提升社会总福利的个性化定价,按照消费者福利标准,以《反垄断法》第17条予以处理,而按照社会总福利标准且具备正当理由,则不具有违法性;如果个性化定价同时提高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对限制竞争的效果评估则需反垄断执法部门在实践中予以明确。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罗玲苑  
算法技术推动下的个性化定价机制,其有明确的技术应用逻辑。通过对消费者细分解构后发现,消费者细分是个性化定价实施的基础。个性化定价作为一种经营策略,其本身是中性的,对消费者和市场竞争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算法个性化定价的反垄断规制需要从伦理逻辑和经济效应上进行综合分析,且需要遵循限度原则和事先预防原则。研究结果表明: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个性化定价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中,应从政策路径和法律路径关注消费者细分背后的市场失灵;从行为路径和技术路径识别消费者细分背后的消费者利益。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左安斌  
在数字经济体系下,针对新生平台发起的并购活动日渐增多。猎杀式并购是大型平台出于消除竞争或创新威胁而针对新生平台发起的并购活动。猎杀式并购可以消除潜在的竞争者,也可以拉大并购发起方与在位竞争者的差距,并能够在并购发起方主导业务周边形成创新杀伤区域。对于猎杀式并购,执法部门多是采取容忍态度,但事实上具有规制的合理性。对猎杀式并购的规制不会影响平台规模经济效益,也不会影响新生平台创业者、投资者退出市场的渠道,同时数字市场动态竞争导致的失灵有规制的必要性。鉴于猎杀式并购规制的难度,可以先进行并购意图识别,而后通过内部文件调查、外在证据获取和并购价格组成分析来取证。最终,通过在主动申报审查中引入交易额标准作为补充,并要求特定平台在并购时承担通知义务;确立反垄断审查的违法推定标准,并采取扩大开放共享、设立防火墙、限定特定业务线等补救措施;在必要的情况下赋予执法部门事后调查权来进行规制。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黄明涛   张小玲  
随着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借助技术和资本优势异军突起,在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对传统的经济模式也造成了严重挑战。平台企业倚仗自身优势,对消费者进行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平台反垄断问题被各界高度关注,学术界对平台反垄断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对中国知网收录的974篇有关平台反垄断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分析,探寻近年来平台反垄断研究的整体概貌、发展脉络和核心议题。研究发现:我国的平台反垄断研究以法学学者为主,多学科学者参与,极大地推动了平台反垄断问题的研究,研究成果为反垄断理论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由于平台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或者出台配套措施才能适应时代发展,反垄断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许荻迪  
广告支持型平台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数字背景下的反垄断治理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本文分析了当前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呈现的新趋势,指出其平台特征、数字特征和行为特征为反垄断治理带来的新挑战。为了顺应新趋势、迎接新挑战,应制定相应的反垄断治理新策略,包括采取新的治理思路,使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能够符合其自身经济特性和业务实际,以及发展新的治理工具,在广告支持型数字平台反垄断治理的各个环节做出调整和改进。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双边市场反垄断理论和新经济治理理论。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段宏磊  
链接封禁行为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对外部接入的竞争对手链接予以限制乃至完全封锁的行为,包括排他性链接封禁、限制性链接封禁、消极性链接封禁三种类型。违背正常商业道德或用户利益需求限制的链接封禁行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也会侵犯消费者权益。我国对链接封禁行为的规制散见于有关市场竞争、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中,这种"伞状"的规制路径存在明显缺憾。未来有必要实现从"伞状"规制路径到"束状"规制路径的转化,通过修订《反垄断法》或针对数字经济产业制定单行法律法规的形式,为链接封禁行为建立起单一、精准、系统的规制体系。一是要改进规制方法论,实现市场交易标准到流量标准的转化;二是要识别责任主体,建立互联网必要设施或"守门人"机制;三是要明确违法标准,将数字经济的效率、公正与商业惯例统一纳入考量基准。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姜雯  
数字经济背景下,大数据和定价算法的发展为厂商间垄断协议的达成提供了便利。其中,转售价格维持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垄断协议,其具促进竞争和抑制竞争的双面性,我国反垄断机构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对转售价格维持协议进行合理的反垄断规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完善我国数字经济下反垄断政策的制定提出新政策视角,文章梳理了数字经济下涉及转售价格维持案件的反垄断规制研究现状。从文献梳理和已有研究结果来看,文章认为学术界应运用经济学实证方法验证理论,实务界需运用实证方法验证转售价格维持对福利造成的影响以降低执法失误风险。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承上  
人工智能时代,数据规模显著扩张,算法能力持续优化。科技实力雄厚、市场力量强大的经营者凭借大数据与算法工具的紧密结合,收集和分析能够反映消费者特征和行为的相关信息,以无限接近消费者购买能力和支付意愿上限的方式对消费者实施个性化定价。个性化定价行为涉及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上实施差别化待遇,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价格歧视行为。但与以往反垄断实施重点关注的排他性价格歧视不同,个性化定价突出表现为直接针对终端消费者实施的剥削性价格歧视,且在具体情形下呈现出不同的限制竞争效果,引发消费者选择能力与选择范围的双重限制。鉴于此,个性化定价行为的反垄断规制需要准确识别涉案行为,综合判断竞争效果,慎重选择福利标准。对于同时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个性化定价行为,可认定其具有限制竞争效果且不具备正当理由,从而构成违法价格歧视;对于降低消费者剩余却提高社会总福利的个性化定价行为,如果选择消费者福利标准则可认定其构成违法价格歧视,如果选择社会总福利标准则可认定其具备正当理由;对于同时提高消费者剩余与社会总福利的个性化定价行为,因涉及消费者之间的剩余转移,对其竞争效果的评价仍待反垄断实施予以明确。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马慧  
具有反竞争效应及对消费者福利产生明显影响的数字市场横向并购是反垄断法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平台企业属性与数字市场横向并购的特点,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重点分析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并购中的争议问题,即市场份额与市场势力的正向关系不明确、市场集中与进入壁垒存在矛盾、效率原则与福利标准存在冲突等。正是这些争议问题的存在,加大了反垄断规制的难度。研究表明:我国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并购反垄断存在规制强度难以把控及多元目标难以兼顾、替代性分析定性存在争议及定量分析方法不成熟、竞争影响评估及救济措施实施均存在现实困难等问题。在完善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反垄断规制体系中,应坚持分类对待原则,按照市场培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制力度;推进反垄断实施机制创新,以直接证据为基础,淡化相关市场界定及市场势力测度的价值,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注重横向并购引发净效应的评估;完善反垄断规则,加强部门执法协同、反垄断规制与产业政策协同、反垄断规制与政府数据开放协同,以提升反垄断规制的协同力。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马慧  
具有反竞争效应及对消费者福利产生明显影响的数字市场横向并购是反垄断法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平台企业属性与数字市场横向并购的特点,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重点分析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并购中的争议问题,即市场份额与市场势力的正向关系不明确、市场集中与进入壁垒存在矛盾、效率原则与福利标准存在冲突等。正是这些争议问题的存在,加大了反垄断规制的难度。研究表明:我国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并购反垄断存在规制强度难以把控及多元目标难以兼顾、替代性分析定性存在争议及定量分析方法不成熟、竞争影响评估及救济措施实施均存在现实困难等问题。在完善数字平台企业横向反垄断规制体系中,应坚持分类对待原则,按照市场培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制力度;推进反垄断实施机制创新,以直接证据为基础,淡化相关市场界定及市场势力测度的价值,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注重横向并购引发净效应的评估;完善反垄断规则,加强部门执法协同、反垄断规制与产业政策协同、反垄断规制与政府数据开放协同,以提升反垄断规制的协同力。
[期刊] 世界经济  [作者] 程华  武玙璠  李三希  
本文研究了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企业数据垄断策略,即通过分析在垂直差异化的双寡头市场结构下,厂商间交易消费者数据使用权的动机和效果,来讨论已有用户数据的企业是否会选择出售数据进而放弃数据垄断。本文假设拥有消费者数据的企业能够通过对消费者进行个性化定价的方式,在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的同时最大程度榨取消费者剩余,从而增大利润。在求解不同信息结构下厂商的定价策略和对比厂商收益后发现,当仅有某一厂商拥有所有消费者数据时,该厂商总会选择出售部分数据使用权给竞争对手,从而最大化总收入,即放弃数据垄断。由于数据资产具有使用者异质性,拥有用户数据的商家往往倾向于将偏好竞争对手产品的消费者数据出售给其竞争对手。此外,厂商出售消费者数据使用权会损害消费者剩余,但与不出售数据的情况相比,将提高社会总福利。本文的理论模型为数据使用权的交易提供了动机解释和机制分析,并为如何应对数据垄断问题提供了经济学的解决思路。
[期刊] 经济学家  [作者] 王世强  
以数字平台作为行业中心整合供需关系并统筹行业发展的平台化趋势,是平台经济的突出表现形式。本文研究指出,平台化呈现出业务综合化和供需广义化特征;平台经济在统计分类上是数字经济重要组成,而各行业数字经济未来都将出现平台化趋势,让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依赖平台化合理推进。得益于我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健全的各类基建、巨大的市场需求、有效的政策支持,平台化能够快速布局,为我国经济带来新活力。但因规制未及时更新,平台化通过影响竞争格局催生数字经济治理五类重大难题:加剧数字经济结构失衡、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损害参与各方福利、威胁创新生态构建、引发国家与信息安全隐患。为此我国反垄断规制工作积极应对,经历了积累准备、实施推进、突出强化三个阶段,能从优化数字行业结构、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助力共同富裕建设、完善数字创新生态、规避国家安全风险五个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期刊] 经济评论  [作者] 邓启惠  
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垄断与反垄断问题研究邓启惠有商品(或市场)经济就有竞争,这一点已经没有什么争议,关键是对垄断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从传统观念出发,简单地把垄断视为资本主义的特殊经济现象而加以排斥、否定,以致使得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对垄断及反垄断的系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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