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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肖红军  阳镇  
新一轮数字技术产生了全新的数字经济形态和数字社会,但也引发了系列负外部性问题,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必须直面的重大现实议题,既有研究对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理论框架、监管模式和主要议题缺乏深度解构。本文立足美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最新政策布局与监管实践,解析美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主要主体、监管模式和重点议题,搭建面向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机制”的一般性理论框架,研究发现,美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主体涵盖“联邦政府—州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元主体,监管模式型侧重以国会为主导的美国政府立法与标准引领型监管、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型监管,以及企业以数字科技伦理嵌入公司治理的嵌入型自治模式的三重主导模式,监管重点议题涵盖道德式人工智能与透明、公平和可解释的算法以及数据隐私与数据伦理等核心议题。中国加快构建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体系,需要强化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立法,在分层分类思路开展数字科技伦理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发挥地方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自主性原则,调动数字企业在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与治理方面的治理标准、行业规范、企业倡议、治理指南和操作手册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期刊] 改革  [作者] 肖红军  张丽丽  阳镇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科技伦理问题日益凸显。欧盟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政策体系,并设置相关监管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欧盟数字科技伦理监管进展进行分析后发现:第一,欧盟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主体包括立法层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在制度执行层,主要包括欧盟和成员国相应的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和协会则发挥着提供意见和咨询等作用。第二,监管政策布局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重点领域,重点议题主要面向人工智能的可信赖与负责任式创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互联网安全。第三,监管模式与机制为欧盟统一框架引领下成员国各具特色的双重监管,注重综合性监管政策与细分监管政策的配合且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其中。欧盟相关实践对中国开展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启示在于:在制度设计上,要注重软性约束与硬性监管相结合、全局性监管与专门性监管并行,加强双边和多边伦理监管制度建设;在监管模式上,要广泛吸纳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政策的制定,形成中央和地方一致且协调的双重监管,并设置相应的伦理监管机构来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在社会生态赋能上,要加大数字科技领域的创新投资力度,推动数字科技的广泛应用和协调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期刊] 技术经济  [作者] 肖红军   郑岳   郑若娟  
随着科技与社会的不断进步,数字科技逐渐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应地,在数字科技发展过程中所引发的科技伦理问题也愈发严峻。作为较早的实践者,澳大利亚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发展历程和实践经验能为我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本文对澳大利亚政府、行业组织与协会、大学与研究机构、社会媒体、企业五大监管主体在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解构了澳大利亚对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中用户隐私保护、信息获取自由与消费者数据权利、人工智能道德与负责任人工智能研发三大重点议题的政策布局。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澳大利亚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四大制度安排,即制定战略目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建设能力、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最后提出澳大利亚实践对中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四点启示,包括构建多层次的治理框架、明确伦理监重点、强制性与自愿性制度并举、重视数字科技伦理教育。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宋应登   霍竹   邓益志  
英国是科技创新强国,向来重视科技伦理的合理有效监管,已建立涉及多个领域的科技伦理监管体系。通过研究英国科技伦理监管法规政策制度和实验动物、卫生健康、转基因与生态环境、数据、人工智能以及财政资助计划项目等领域的伦理监管体制机制,分析总结英国科技伦理监管体系的经验及特点,本文认为英国内政部负责的实验动物管理体制、独特的卫生健康伦理监管系统、重视财政资助计划项目伦理监管以及有效的信息化平台支撑是英国科技伦理监管体系的特色,对中国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就此提出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相关启示及建议,为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供借鉴。
[期刊]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作者] 汪小勇  万玉秋  姜文  缪旭波  朱晓东  
大气污染因其污染因子易受气候变化等影响,可进行长距离跨界传输,是典型的跨行政边界问题。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域众多且与多个国家接壤或比邻,跨界污染问题研究十分必要。近年来,我国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明显,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管理体制和机制。美国在跨界大气环境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尤其是跨界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以美国大气跨界污染治理为例,结合具体实例,主要从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运作方式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州内、州与州与之间以及跨国界三个层次跨界大气环境监管体系;其次,从上述几方面对我国与美国跨区域大气环境监管机制进行逐项比较分析;再次...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朱明儒  王淑珍  
全球金融市场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监管日益成为重要课题。怎样把金融资源放到最有效的地方去,同时使风险得到最好的控制,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借鉴美国的监管方式,研究我国金融现状,提出完善金融监管的措施,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肖红军   李书苑   阳镇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有必要将数字科技伦理纳入监管范畴。系统分析英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做法,发现英国数字科技伦理的监管主体涵盖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咨询小组和委员会及网络和社区等跨政府组织、分权行政机构等;数字科技伦理监管主要面向人工智能伦理和大数据伦理,并在算法、人脸识别和数据公平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政策布局;监管模式为政府部门主导、政府部门与跨政府组织上下联动以及多中心、分散式的模式。英国政府将部分监管权力下放,与跨部门数字科技伦理治理标准相结合,对数字科技伦理进行监管。英国数字科技伦理监管实践对我国的启示在于:在制度设计上,确立跨部门协作、以人为本、制定清晰的伦理治理原则和全国性标准;在监管模式上,构建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避免“一刀切”式监管;在多利益主体参与上,赋予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和责任,全面考虑多方利益主体的需求和利益,建立包容性和多元化的伦理监管框架。
[期刊] 改革  [作者] 肖红军   张丽丽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更迭,相关伦理失范现象时有发生,且成为全球性治理难题。国际经贸规则和数字治理国际规则中已有数字科技伦理治理相关内容,独立成文的数字科技伦理规则也已出台,对中国数字科技伦理治理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的演进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13年之前以个人数据保护为核心的分散化建设阶段、2013—2019年以跨境数据流动为核心的碎片化建设阶段、2020年至今以人工智能伦理为核心的快速涌现阶段,并呈现三方面的特征,即与数字技术创新、主要伦理失范领域紧密相关;不断寻求数字科技发展、数字贸易便利化、伦理治理三者间的平衡;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无约束或软约束,区域性规则约束力逐渐增强。当前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体系由内嵌于国际经贸规则的相关要求、数字治理国际规则的相关条款以及独立成文的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构成,它们均对数字科技伦理的主要核心议题给予了关切。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体系给中国的数字科技伦理治理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对此中国在总体策略上应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引领转变、从局限于国内转变为放眼全球,在具体举措上应加快中国数字科技伦理规则的高水平供给,形成覆盖相关主体且责任清晰的规则体系;不断提高中国数字科技伦理规则的开放程度;形成数字科技伦理治理生态,发挥多元主体的伦理治理作用,提高全社会数字科技伦理健康水平以应对高标准数字科技伦理国际规则。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涂晓枫  
2018年以来,结构性存款规模暴增引发共同关注,为何出现规模异动、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引发全面讨论,如何引导结构性存款规范发展成为重中之重。通过全面回顾结构性存款近年来的国际监管改革进展,梳理总结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在明确产品属性、完善内部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合规销售、充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主要监管经验。基于我国结构性存款发展现状和基本特征,为下一步加强结构性存款的针对性监管提供有益支持和政策启示。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鞠传霄  
2017年11月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整顿现金贷业务的政策。论文结合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背景分析了现金贷的现状,指出了现金贷产品在利率、风控、催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肯定了现金贷存在的价值。在对现金贷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金贷监管政策从存量平台和增量平台两个维度进行了思考,并从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建设两个方面总结了美国发薪日贷款的监管经验,对我国现金贷监管政策提出了相应建议。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赵大伟  山成英  
新加坡是全球金融创新发展的"高地"和金融监管最佳实践地区,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MAS)在重点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和监管科技的创新应用是新加坡创建全球智能金融中心的重要保障。MAS应用综合风险评估框架和技术,确定金融机构的风险和监管类别;牵头制定"公平、守德、负责、透明"的原则,强化对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技术的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技术风险管理框架,防控线上金融服务面临的技术风险;发布数字咨询服务准则和外包准则,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和云服务发展;推出常规监管沙盒和快捷监管沙盒机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推动数据分析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中的应用,提高识别效率和分析准确性;应用监管科技评估和监控金融业网络风险,增强网络安全。新加坡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开展的政策创新和监管实践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监管科技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应加强监管科技发展的顶层设计,规范科技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强跨部门、跨机构的协同,推动监管科技在关键领域的应用落地;完善监管沙盒机制建设,有效防控新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期刊] 新金融  [作者] 刘倩  
金融科技天然具有强大的数据"基因",强大的数据获取、汇集、分析、处理及应用能力是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动力和竞争优势,但相伴而生的数据风险也成为了金融科技发展的瓶颈和风险聚集区。金融科技的数据风险由数据开放与数据保护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风险维度构成,由此也给数据风险监管带来了显著挑战。一方面,支持数据开放的监管政策存在用户隐私泄露、数据不当使用以及危害金融安全等监管挑战。另一方面,支持数据保护的监管政策同样具有成本增加、竞争限制及效率损害等风险挑战。对此,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规则》、英国的"开放银行"倡议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近期对脸书公司数据侵权的处罚从不同层面为金融科技数据风险监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经验。对于中国而言,应当从加强市场主体自身数据风险管理框架、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并积极推进国家数据保护基本立法等三个层面来加强金融科技的数据风险监管,以此推动中国金融科技的有序、稳健发展。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青年课题组  王宏杰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科技发展及其监管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在宽严相济强化监管履职、拓展边界创新监管手段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本文在梳理分析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益处、监管的必要性、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对金融科技国际监管经验及其最新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介绍了监管认识上的两种误区,即过度关注金融科技创新的积极影响而放松监管、只关注国内金融稳定而与国际监管合作不够。对我国而言,应坚持合理适度监管原则、借鉴"监管沙箱"有益经验、推出金融助推工具、坚持市场导向推动金融改革、强化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监管趋同,以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推动金融科技创新。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吕伟育  
在美国,各州的保险监管机关在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的指导下,通过一系列的工具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评析,以避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发生。这些工具主要包括:保险监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与偿付能力跟踪系统、基于风险的资本监控系统以及各种常规、非常规的现场稽...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蒋尧明  
美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财务预测信息披露与监管体系,其主要内容和值得借鉴的经验包括:对财务预测信息内容的完整界定;前瞻性信息和预测性信息区分标准的确立;安全港规则的确立;建立了由财务分析师为主体的独立专家预测体系。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和监管尚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完善:建立完善的财务预测信息披露、监管规范体系,提高财务预测信息供给的有效性;明确企业管理当局对财务预测信息的编制责任;建立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现实的安全港规则;加强对财务预测信息披露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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