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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刘戒骄
数字平台的崛起及其展现的多边市场、网络效应和数据驱动等技术经济特征,从根本上改变着数字市场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催生出数字平台垄断这种新型产业组织形态。数字平台利用组织和协调资源配置、汇聚数据与和控制算法、制定和执行交易规则等功能获得市场势力,实施垄断行为,增加了反垄断的复杂性和难度,给反垄断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只有建立有效治理数字平台市场势力生成和维持机制的规则,形成一个兼有动态效率和分配效率的秩序框架,才能有效约束和纠正数字平台垄断行为。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应针对数字市场垄断基础的变化以及现行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局限性,在加强反垄断监管技术能力建设、合理兼顾各参与方利益、慎重考虑结构性拆分、对主导平台施加互操作性义务要求、严格限制平台自我优待行为和完善并购审查等方面完善行为规则,扭转价值分配向平台经营者的过度倾斜,恢复和促进数字市场有效竞争。
关键词:
数字平台 反垄断监管 数据监管 数字市场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唐要家 唐春晖
有效的数字平台反垄断体制需要基于平台垄断的独特规律和竞争损害。数字平台垄断势力形成的基础是数据驱动的网络效应,平台垄断势力具有多层次性,表现为绝对垄断势力、相对垄断势力和生态垄断势力,会对消费者、商家、竞争平台等产生多重经济社会损害。以事后查处违法行为为主的传统反垄断体制无法有效规制平台垄断势力,无法充分实现保护市场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标。因此,数字平台反垄断应重点强化事前监管,构建“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新体制。“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监管并非传统的行业监管,依然是市场监管,维护普遍的市场竞争是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职责和目标。在“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新体制中,事前监管与事后执法是互补关系,可以实现最佳执法效果。为从根本上消除数据驱动的平台垄断势力,构建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数字平台反垄断新体制,事前监管应确立以安全、公平、可竞争性为核心的有限多元目标,主要针对具有强垄断势力的平台,重点明确强垄断势力平台认定标准与合规经营行为规则,创新以赋能消费者、促进数据接入、对数据整合利用实施结构性限制为核心的反垄断监管政策工具。
[期刊] 运筹与管理
[作者]
孙勇 杨瑞佳 张亚峰
数字平台发展模式的成功离不开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其反垄断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本文构建了政府、数字平台和商家三方的反垄断演化博弈模型,研究数字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与监管策略。结果表明: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实现政府反垄断监管,数字平台不垄断且商家合作的理想稳态均衡;政府反垄断强度对数字平台垄断策略选择具有负向影响,但超过一定强度阈值,会导致数字平台和政府的策略选择概率进入震荡的不均衡状态;数字平台垄断地位越高其选择垄断行为的意愿就越高,政府选择反垄断监管策略的意愿越强,同时商家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意愿也越强;反垄断惩罚与垄断损害赔偿力度均能降低数字平台的垄断意愿,但反垄断惩罚对数字平台具有更强的约束作用。
[期刊] 征信
[作者]
陈彦达
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面临反垄断理论和技术、监管时效、监管力量、监管协同、执法威慑、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挑战,数字经济时代更加突出。借鉴欧盟反垄断监管经验,建议采取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创新反垄断监管理论和技术、加强反垄断事前监管、整合反垄断监管力量、加强反垄断监管协同、提高反垄断执法威慑力、加大反垄断执法监督力度和提高反垄断监管透明度等政策措施,加强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反垄断 监管 欧盟竞争执法体系
[期刊] 开放导报
[作者]
潘丽君
内容平台通过促进内容创作者、内容消费者和广告赞助商之间的互动,展现出多边市场的特征。内容平台的独占交易不仅会影响到这三个市场中各参与者的福利,还会导致用户行为的变化,并在市场之间产生联动效应,最终影响平台这三个市场的市场结构以及平台之间的竞争格局。此外,独占交易还会改变平台的推荐算法,影响内容质量。独占交易可能损害用户利益并导致市场垄断,也有可能促进平台之间的差异化竞争,扩大用户市场。应当制定更为精细的反垄断政策,通过限制独占期限、限制知名创作者独占交易比例、限制独占内容的曝光量、支持新兴创作者、加强内容治理、提升算法透明度等举措,促进内容平台独占交易的积极效应,抑制其负面影响。
关键词:
独占交易 内容平台 反垄断政策
[期刊] 经济纵横
[作者]
唐要家 唐春晖
“数据垄断”是平台经济反垄断的重要争议问题之一。在数字经济中,数据既是资源也是资产,数据的经济属性说明原始数据通常并不会产生“数据垄断”问题,但在数据采集与挖掘利用中,数据持有人可能会实施各种基于大数据的反竞争行为,扭曲市场竞争和阻碍创新,因而“数据垄断”行为应成为反垄断的重点。反“数据垄断”政策应构建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多法协同体制,合理权衡竞争、隐私和创新目标,将数据、算法、平台作为政策重点,实施分类治理并注重市场化数据共享机制的作用。反“数据垄断”政策的核心是确保原始数据的开放接入,为此可实施个人数据可携带权、鼓励消费者授权的批量数据接入、特定情况下的强制性数据接入、互操作性政策等反垄断监管政策。
[期刊] 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白雪洁 娜梅雅
传统反垄断经济理论和监管体系已经难以适用于数字平台企业,且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在数字平台经济领域中呈现出许多新特征,这就要求对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研究要回归到市场力量这一核心问题上。本文认为与传统市场力量相比,数字平台企业围绕数据资源而形成的市场力量是其特殊性的根源所在,并且这种市场力量可以分为斯蒂格勒式和贝恩式两种形式,分别对应于对自身价格的直接控制能力和实质性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的能力。对这两种市场力量的区分,有助于探究传统反垄断监管体系在数字平台经济领域适用不足的原因,并进一步明晰当前对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思路,推动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数字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金善明
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随着平台经济的兴起而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如何有效规制平台经济中的垄断行为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课题。平台经济领域确实涌现了诸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封禁”“自我优待”等行为,但究其本质来说与既有反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并无二致,可通过法律解释操作机制将具体个案涵摄于相应的条文规范之中。然而,这其中仍面临不少挑战,对平台经济的认知、对现行反垄断规则的解释以及经济分析的应用等因素都可能制约反垄断监管的效果。因此,优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规则和机制确有必要,但首先应对平台经济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明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状况和垄断问题,在此基础上以修法为契机明确国家鼓励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并以指南或部门规章等形式完善相应的监管规则,充分发挥经济分析的积极作用,以切实提高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反垄断监管 竞争损害 经济分析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常柳溪
平台经济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畅通经济循环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主导平台公司的增加及数据使用广泛化,相关反垄断监管和数据规制也愈发迫切。在分析平台经济下的反垄断监管问题和平台经济下的数据规制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平台经济下反垄断监管和数据规制之间的联动效应,以及该效应如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用户权益、推动产业发展及促进国际合作,以期为平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反垄断监管 数据规制 联动效应
[期刊] 南开管理评论
[作者]
尹振涛 陈媛先 徐建军
平台经济是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随着平台经济的飞速发展,其潜在的垄断倾向不断显现,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推进。本文首先从垄断和平台经济的基本概念、文献脉络入手,总结平台经济的典型特征及其与垄断形成的逻辑关系;其次,基于平台经济的外部性,指出其对垄断分析带来的挑战,以及理论研究的争论焦点;再次,针对当前的算法控制、价格操控、合谋协议、客户挟持以及过度并购等突出问题,分析平台经济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后,聚焦平台经济相关市场认定、监管框架和反垄断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不足和政策建议。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林平
近期反垄断在中国市场治理中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但学术界对反垄断科学监管的真实涵义尚缺乏研究。本文论述监管误差(即“假阳性”和“假阴性”误差)社会成本的概念及其非完备可观测性,采用决策理论框架刻画误差成本极小化监管力度以进行理论拓展,并得到政策启示。最优决策的比较静态分析表明,反垄断科学监管力度具有如下性质:最优监管力度在新业态领域、市场进入活跃的行业相对较低,而在金融行业相对较高;对创新型行业的科学监管要求“慎之又慎”。本文还研究了中国“中央—地方”分散型反垄断监管体制,首次提出监管误差“跨区域社会成本”概念。博弈理论分析表明,一般情形下,分散型监管将导致全国统一市场中的次优监管;设立“中国反垄断区域监管处”将有助于消除监管次优性。从法律设计角度考虑,《反垄断法》修法应明确阐明其福利标准,以消除法律实施14年来一直未受重视的判定标准模糊的制度性缺陷。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张蕴萍 栾菁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平台这一典型的自组织形式成为数字经济新业态下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与传统经济组织相比,数字经济平台发展迅猛,数字经济平台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格局呈现出新变化,"赢者通吃"趋势愈发明显,市场集中度显著上升,垄断态势逐渐显现。数字经济平台呈现出的各种新型垄断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面对这些新行为、新难题,如何变革和调整反垄断治理策略,促进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健康发展,是数字经济时代要切实解决的一项重要议题。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数字经济平台垄断治理的工作重心是加强反垄断监管,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优势,优化数字反垄断工具,合理界定数据产权,完善数字反垄断体制机制,从而实现对数字垄断行为的有效治理,保障消费者福利,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袁嘉
德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走在世界前列,例如率先发布系列研究报告、积极执法、全面修法。德国竞争政策制定深受弗莱堡学派影响,重视构建经济秩序,坚持有限国家干预原则,强调垄断者的特殊义务。德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的成功之处在于重塑了更注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体系,优化了禁止滥用市场力量制度,并有效规制了数据垄断行为;不足之处在于并未让德国本土的数字平台企业发展起来,无法保障数字主权。中国应吸取德国的经验和教训,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开展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正确看待和处理数据问题,合理优化与平台相关的反垄断监管。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反垄断 弗莱堡学派 数据 平台
[期刊] 国际经济评论
[作者]
江山
二十多年来,美国反垄断法的消极实施,放任了由垄断行为造成的市场集中度升高、竞争减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重新激活了反垄断的民粹主义,也推动了美国国会的数字市场反垄断立法议程。反思美国数字市场监管方法与观念,长期以来反垄断法解释的学派化形成并固化的错误成本假定是症结,影响了数字市场监管的决策依据选择。当前,美国立法议案推动的从行为规制向主体规制的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但结果和成效均有待观察。对中国而言,更为关键的是明确数字市场反垄断中维护市场竞争的核心目标,在现行《反垄断法》结构下充分纳入数字市场相关考量因素,并确立数字市场反垄断法解释与适用中漏判成本大于误判成本的决策前提。
关键词:
数字市场 反垄断法 错误成本 反垄断学派
[期刊] 金融评论
[作者]
杜创
本文结合平台经济学(多边市场理论)一般原理和中国实践,分析了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领域若干热点和深层次问题。本文认为,对平台不公平价格竞争、低于成本销售、二选一、大数据杀熟、链接封禁等热点问题的分析,简单套用普通产品市场经济学是不够的,必须基于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一基本特征,否则可能得出错误的判断。与此同时,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在中国新发展阶段愈发重要,平台企业已成为中国微观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问题无可回避;需要平衡平台经济对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与平台可能走向垄断造成的效率损失,重点关注平台跨界与现有行业监管体制之间的冲突,反垄断与经济管制政策的分工等。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反垄断 经济管制 多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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