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2064)
- 2023(3172)
- 2022(2425)
- 2021(2526)
- 2020(1923)
- 2019(4710)
- 2018(4682)
- 2017(6568)
- 2016(4905)
- 2015(5493)
- 2014(5844)
- 2013(4952)
- 2012(4639)
- 2011(4255)
- 2010(4483)
- 2009(3787)
- 2008(3786)
- 2007(3563)
- 2006(3226)
- 2005(2966)
- 学科
- 教育(18342)
- 中国(9498)
- 管理(6988)
- 理论(5986)
- 济(5945)
- 经济(5934)
- 教学(5620)
- 业(5514)
- 学(4978)
- 企(3818)
- 企业(3818)
- 发(3511)
- 发展(3299)
- 财(3203)
- 革(3185)
- 展(3176)
- 改革(3135)
- 高等(3112)
- 思想(3096)
- 研究(3061)
- 农(2990)
- 政治(2958)
- 思想政治(2816)
- 政治教育(2816)
- 治教(2816)
- 德育(2795)
- 教育改革(2772)
- 学校(2763)
- 技术(2741)
- 学法(2584)
- 机构
- 大学(59628)
- 学院(54775)
- 教育(26245)
- 研究(23698)
- 范(19363)
- 师范(19266)
- 师范大学(15995)
- 京(14733)
- 科学(13863)
- 管理(12299)
- 所(11945)
- 中国(11673)
- 职业(11265)
- 济(11240)
- 技术(11169)
- 研究所(10762)
- 经济(10620)
- 江(10593)
- 北京(10487)
- 教育学(10089)
- 理学(10000)
- 理学院(9758)
- 中心(9722)
- 管理学(9309)
- 管理学院(9186)
- 院(8813)
- 州(8064)
- 财(7754)
- 职业技术(7702)
- 农(7660)
共检索到98289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刘宁 刘扬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不确定法律概念+空白要件"的形式为教育惩戒权行使留出较大的裁量空间和判断余地。教育惩戒裁量基准是指对《规则》中裁量事项的具体化,旨在为学校和教师在作出惩戒决定时提供判断选择标准。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发挥着为惩戒权行使提供具体化裁判标准、为受教育权提供能动性保护和实现惩戒权自我约束的多重功能。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应遵循过惩相当、平等对待和明确性的法治原则。建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制度,应厘清裁量基准的创制主体与效力位阶,引入情节细化和效果格化的二元技术框架,并完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中的程序性规则。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刘义
现代社会的高阶立法主要是一种框架秩序,行政机关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享有二阶裁量空间,裁量基准兼具法制定与法适用的双重属性。但是,上位法规范和一般法原则仍对这种二阶裁量有框架拘束力,故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统合法理是“行政自主与法律拘束的统一”。这一法理既是行政裁量之治的核心要义,也是司法监督执法裁量理由的基本准据。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我国裁量基准的载体,但目前规范性文件趋同化程度较高,宜加强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表达,形成层级裁量基准体系。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晋涛
教育惩戒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并非"铁板一块",在不同的条款中指涉不同的意义。狭义的教育惩戒与纪律处分、强制措施、教育矫治对应,广义的教育惩戒包括这些处分措施。多重视角下教育惩戒的分类有助于深化对教育惩戒的理解。规则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明确的构成要件,教育惩戒适用应贯彻谦抑精神和比例原则,符合教育惩戒构成要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承受教育惩戒。校规校纪不能规定开除学籍等重惩戒,也不得降低重惩戒的标准。教育惩戒程序已经相对完善,救济途径更加明确,这为教育惩戒的实施提供了强力制约。教育惩戒的约束时效和管辖时效几乎空白,需要尽快填补。教育惩戒的规则体系已经形成,从解释论视角推进对教育惩戒实体和程序的理解,是今后教育惩戒规范化实施的重要使命。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钱大军 马光泽
受教育权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轴,因此对教师惩戒权的理解,就不能绕过受教育权。在该思路之下,不仅需要考虑教师惩戒权可能会给受教育权带来何种影响,而且还尤为需要注意受教育权对教师惩戒权所具有的能动面向。在来源上,受教育权间接地决定着教师惩戒权的产生,但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义务教育的兴起以及国家教育权的介入,二者之间的关联逻辑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在运行上,作为目的指向,受教育权对教师惩戒权构成了限制。体现在规范逻辑上,该限制是通过受教育权规范构造中的权力面向来实现的。由于受到受教育权的限制性影响,教师惩戒权规范构造中的豁免情形被取消,而只保留了特权、要求和权力;其中,权力只可能是在弱意义上而言的,也即其仍要处于受教育权的限制之下。
[期刊] 征信
[作者]
赵一平
失信惩戒制度的规制对象应为"严重失信行为",合理衔接"违法行为"与"严重失信行为"是依法行使失信惩戒权的关键。可依循"行政裁量均衡论"兼顾社会治理效益与公民个体权利的理念,构建制度化衔接机制,以形成标准化的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基准;应设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公示机制""违法行为纳入失信听证机制""违法行为阶梯分级记分机制""违法行为记分多元修复机制",形成四位一体的"违法与失信"制度化规制基准。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张敏
构建民办教育办学领域失信惩戒制度可遏制民办学校办学中的失信问题,提升民办教育的公信力与信誉度。我国尚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失信行为的法律概念,在民办学校办学失信行为惩戒的实体规范中,对失信行为的界定是对其进行规范的基础性与前置性问题。失信行为是失信惩戒的基础,把握失信行为的核心内涵与边界对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失信惩戒是必要而迫切的。当前,应明确界定失信行为、民办学校办学失信行为的概念,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办学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分类规范,实现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有效监督与民办学校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民办学校 失信行为 行为认定 分类规范
[期刊] 征信
[作者]
韩家平 许荻迪 关媛媛
随着失信联合惩戒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的推广,个别地方在实践中出现了过罚不相当、惩戒措施泛化、"黑名单"管理失当等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鉴于我国目前实施的部分行政性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已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应纳入法治规范。借鉴国外失信联合惩戒的主要做法,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完善我国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加快公共信用联合惩戒立法;二是实行联合惩戒目录清单制管理,使联合惩戒措施显性化、公开化、可预期;三是加快建立市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市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和公共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互通互动、协调发展的联合惩戒新格局。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汤晓建 杜东英 张俊生 林斌
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地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文章以2016年起各省级税务局陆续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自然实验场景,探究了税收征管规范化与公司审计定价的关系。研究发现,各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后,税收征管规范化显著提高了公司审计定价,而且这种关系尤其体现在避税程度较高和征纳合谋程度较高的公司中。研究结果表明,伴随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化促使审计师通过加大审计投入降低公司涉税违法风险,进而优化了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环境。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汤晓建 杜东英 张俊生 林斌
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地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文以2016年起各省级税务局陆续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自然实验场景,探究了税收征管规范化对公司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研究发现,相比实施前,各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后,税收征管规范化显著降低了公司股价同步性,这种关系尤其体现在避税程度高、征纳合谋程度高和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中。实证结果表明,随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化显著降低了公司股价同步性,增加了公司股价信息含量。因此,税收征管体制规范化能够优化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对改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荣以杰
近年来,税务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制度作为一项发源于基层税收工作实践的制度蓬勃兴起,建立和推行税务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制度,对于规范和控制税务行政裁量权,减少税务行政执法随意性,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更好地指导其在税收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关键词:
税务行政裁量权 裁量基准 税收执法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许瑞超
行政裁量基准并不限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亦包括公共政策、行政惯例等具法规范表现形式的行政法实质渊源。特别是在有行政裁量之权限而无具体细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存在时,必须符合行政法实质法源的一般原理,遵循最低限度的法律保留原则。裁量基准应符合明确性原则的一般法理,但并不意味着"僵化裁量"。行政裁量基准须以上位法条文之意旨为阐释而制定,不得擅自超越扩张或缩小上位法条文适用范围。
关键词:
裁量基准 法律渊源 法律保留 依法行政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孙海涛 周奇锜
证券行政处罚作为金融监管的强制性环节,始终处在追求主客观相结合、法理情相统一的进程中。当前证券处罚裁量在实体正义、程序正义以及部门法衔接领域方面存在困境,原因在于裁量过程中存在用权尺度宽泛、客观标准不够明确、决断程序未充分贯彻比例原则的问题。为实现证券行政处罚的理性追求,应探索建立体系化的裁量基准制度:第一,裁量基准作为证券监管机构对首先判断权的自我约束,应采用受参与主体广泛认可的制式体例,兼顾各方信赖利益。第二,裁量基准不仅应通过情节判断和效果选择的技术架构达致实体正义,也应通过正当程序实现国家机关之间的配合无间与部门法之间的有度衔接。第三,局部适用的证券双罚制度是研判裁量公允的关键,应加强研究与探索案件中对不同主体的责任判断、效果权衡等裁量基准具化的前沿问题。第四,为避免裁量基准的僵化适用并保证裁量权力的能动和裁量结果的适当,可将逸脱条款和听证程序作为微观双罚执行需求的补充,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姜华
教育惩戒是实现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教育惩戒适用存在着放弃教育惩戒、把教育惩戒等同于道德谴责、把教育惩戒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把教育惩戒等同于教育暴力等误区。规避教育惩戒的适用误区就是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加强教育惩戒监督、建立教育惩戒救济制度、优化教育惩戒环境、把教育惩戒与表扬教育接续起来等措施。
关键词:
教育惩戒 适用理性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刘旭东
高校教育惩戒是介于高校纪律处分与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之间的特定概念。高校教育惩戒的单方性、强制性表征,内部行政行为对象的限定性,以及行政处罚"处罚法定"原则的存在,综合决定了唯有"准行政处罚"的性质定位方能令高校教育惩戒获得符合法理的规范表达。立基于典型司法案例的论证逻辑,纪律性惩戒与学术性惩戒的司法审查强度应有所不同,前者适用严格司法审查,后者适用有限司法审查,如此才能在维护大学自治与学生权益之间做出有效平衡。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