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2579)
- 2023(3644)
- 2022(3225)
- 2021(2954)
- 2020(2564)
- 2019(5992)
- 2018(5915)
- 2017(12542)
- 2016(6501)
- 2015(7462)
- 2014(7294)
- 2013(7451)
- 2012(7113)
- 2011(6430)
- 2010(6364)
- 2009(5880)
- 2008(5726)
- 2007(5088)
- 2006(4320)
- 2005(3729)
- 学科
- 济(38273)
- 经济(38227)
- 方法(24922)
- 管理(23684)
- 业(21738)
- 数学(21659)
- 数学方法(21605)
- 企(19776)
- 企业(19776)
- 财(10068)
- 农(8065)
- 业经(7373)
- 务(7050)
- 财务(7048)
- 财务管理(7034)
- 企业财务(6788)
- 贸(6297)
- 贸易(6293)
- 易(6103)
- 中国(5937)
- 融(5514)
- 金融(5514)
- 理论(5329)
- 制(5242)
- 市场(5009)
- 和(5006)
- 农业(4600)
- 银(4385)
- 银行(4383)
- 环境(4264)
- 机构
- 大学(99357)
- 学院(96872)
- 济(47109)
- 经济(46483)
- 管理(43424)
- 理学(38916)
- 理学院(38653)
- 管理学(38314)
- 管理学院(38143)
- 研究(25372)
- 财(22819)
- 中国(21844)
- 财经(19240)
- 京(18327)
- 经(17788)
- 经济学(15643)
- 财经大学(14763)
- 经济学院(14424)
- 中心(13217)
- 江(13144)
- 商学(13026)
- 商学院(12949)
- 经济管理(12201)
- 业大(11929)
- 农(11799)
- 科学(11610)
- 北京(11108)
- 所(10977)
- 融(10832)
- 金融(10648)
- 基金
- 项目(65729)
- 科学(54271)
- 基金(52749)
- 研究(47932)
- 家(44319)
- 国家(44020)
- 科学基金(39941)
- 社会(34540)
- 社会科(32877)
- 社会科学(32872)
- 基金项目(28131)
- 自然(25597)
- 自然科(25106)
- 自然科学(25103)
- 自然科学基金(24753)
- 省(23032)
- 教育(22680)
- 资助(22506)
- 划(19653)
- 编号(18084)
- 部(16736)
- 教育部(15483)
- 人文(15244)
- 国家社会(15008)
- 成果(14124)
- 重点(13773)
- 制(13644)
- 创(13581)
- 大学(13454)
- 科研(13007)
共检索到132655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金泽刚
认定和处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案件 ,首先必须科学认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方法和种类 ,在此基础上界定是否属于操纵市场的欺诈行为。同时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因其违法性质和程度不同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既不能混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适用 ,也不能因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而免除民事责任。追究操纵证券价格等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其特殊性。
关键词:
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 价格 法律责任
[期刊] 中国审计
[作者]
梅君
2003年4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有“中国股市第一案”之称的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这标志着我国反对股市黑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那么,法律是怎么审判“庄家”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在股价操纵案中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呢?……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刘宪权
论操纵证券价格行为的法律责任刘宪权一、证券市场上的操纵行为所谓操纵证券市场,是指行为人(包括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
[期刊] 经济经纬
[作者]
吴志良
一证券价格是证券市场的灵魂。由供需关系影响价格上下波动是正常的,其价值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利率变化因素,具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证券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益或损失。因此操纵证券价格,必然会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畸形变化,侵害其...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陈咏梅
操纵行为人人为地控制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扭曲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影响资本的自由流动,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更深层面来看,操纵行为破坏市场运行机制、严重扰乱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进而会导致证券市场功能的丧失和彻底崩溃。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蓝威
由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的危害性,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则逐渐为世界各国所确认,但并非所有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本文试图以安定操作抗辩为中心,阐述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抗辩事由,认为一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安定操作行为主客观要件,则可以免除行为人本应承担的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本文最后还对我国安定操作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
[期刊] 经济问题探索
[作者]
杨柏
对于监管者来说,基于交易的市场操纵行为更为隐蔽,更难以监控,因此有必要分析其产生的内在机理。本文在A llen和Gale(1992)、Aggarwal和Wu(2003)的基础上,在同一个框架内论证了知情和未知情的市场操纵行为博弈机制,即无论操纵者是否拥有某一风险资产的私人信息,通过简单的买卖策略都将获取正的利润。同时也证明存在着某一分离均衡,即市场操纵行为无法生存,从而为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了理论上的基础。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 市场操纵 混同均衡 分离均衡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汪炜 许永杰
证券市场在筹集资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等发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证券投机、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中最严重的一种欺诈,据统计,在证券市场上,大约80%的违法案件与内幕交易有关,大约80%的违法交易金额与内幕交易有关。然而,我国对内幕交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非常少,追究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更是空白。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陆文山 王升义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依赖于及时、准确和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何发布和管理交易信息关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对提升证券交易所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本报告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分析了交易信息的产生机制,阐释了交易信息的法律属性,总结了国际上对交易信息保护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加强我国交易信息权利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形成拟提交东亚证券交易所联合会进一步研究、讨论的《关于加强证券交易信息保护的行动纲要(草案)》。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蔡奕
我国《证券法》对市场操纵认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证券法》第71条中。该条主要采取列举式对操纵行为的类型作了规定,同时也预设了一些认定市场操纵的条件。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裁断案,不允许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对《证券法》市场操纵规范的解读实际上就关系到我国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市场操纵的具体认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证券法 市场操纵 对敲交易 对倒交易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李瑞强 邢颖
通过革新交易系统如网络公告板和网络交叉系统,网络已经影响了证券交易的方式,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美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的技术含量上代表了一种深刻的变革,但同时在流动性、透明性和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方面又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就新系统制定一套合适的法律规范体系来保证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而又不阻碍技术革新,是监管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李珍 夏中宝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显示,交易型操纵行为包括建仓持仓、通过不正当交易行为影响证券价格、反向交易获利或谋取其他利益等三个步骤。在连续交易操纵中,行为人大量以高于市场卖一价的价格申报并高比例成交,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虚假申报操纵是通过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大额申报、撤单,制造买盘汹涌的假象,误导市场投资者跟风交易,从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对倒操纵是利用资金优势或持股优势,通过自买自卖放大证券交易量并拉抬证券价格。因此,交易型操纵实质上是通过不正当交易行为,在特定期间内制造虚假证券供求关系,从而扭曲证券市场价格。
关键词:
证券市场 操纵行为 交易价格 供求关系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魏古明
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对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转效率具有显著的作用,但代理行为本身不仅极易造成委托双方的纠纷,还有可能沦为违规者利用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对代理行为进行规范,在被代理人利益、善意相对人利益、民事流转效率和证券市场秩序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晨
违法所得是影响操纵市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但法律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性和违法犯罪形态的复杂化,导致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实践存在争议。操纵期间是计算违法所得的时间基准,应基于操纵行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金融机理,完整刻画操纵行为和准确划分操纵期间。基于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执法司法目标,继续采用实际收益法认定违法所得是较优选择,同时应赋予行为人以其他金融模型矫正计算结果的申辩权利。操纵期末持有的余券价格属于操纵违法所得,应根据操纵行为与市场价格关联性、持仓水平、行政稽查或司法介入情况、复牌后市场反应等具体要素进行司法核定。股票分红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异常因素”,操纵主体用以获得资金、账户等的费用属于犯罪成本,均应纳入违法所得计算。
关键词:
操纵 违法所得 操纵期间 市场因素 余券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武鸿儒 郭雳
以新《证券法》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将信息披露义务置于证券监管的核心,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确定和相应的人员责任成为新制度的关键。在《证券法》的授权下,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概念内涵不断被扩张解释。同时,信息披露违法的人员责任也进一步加强。但在这一趋势下,仍应考察监管制度扩张相关主体的合理性。基于证券责任制度与证券活动相适应的理念,应明确发行人为狭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承担严格责任。对信息披露负有不同类型义务的其他主体依其违反相应义务的情形而承担不同程度的过错责任。
关键词:
注册制 信息披露 主体责任 监管扩张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