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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朱亚芬  
本文对证券欺诈行为之一的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就操纵市场行为的概念、特征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并对现行证券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操纵市场行为的归责原则进行考察,认为实行相对的过错推定更有利于保护一般投资者的积极性。在分析我国现有证券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缺陷后,提出应制定统一的证券交易法,以协调现行各个证券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在加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建立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王冠  
类庄操纵行为表现有五种:蛊惑交易操纵、抢先交易操纵、虚假申报操纵、特定价格或价值操纵、特定时段交易操纵。类庄操纵具有四个方面特征:行为短平快、相对控盘、基础不全面、危害体现于行为。目前,世界各国与地区对操纵市场的法律规定分为主观构成和客观构成,我国应当采用主观构成。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是引诱其他投资者交易,可以以间接证据证明。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谢杰  
跨市场操纵的经济机理是基础资产与衍生金融商品之间的价格关联。价格关联操纵行为在跨市场交易中达到支配性地位的,构成价量垄断操纵,轧空和恶意做空是两种不同交易方向的跨市场操纵。解释跨市场操纵的经济机理有助于明确跨市场操纵监管原则,从强化卖空交易信息披露、严控利益冲突、完善衍生品市场操纵与程序化交易监管等方面,提升资本市场效率与证券监管效率。
[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刘淑莲  
《刑法修正案(六)》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进行了修改,使本罪的罪名由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改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犯罪形态由目的犯(结果犯)转为行为犯,修改和完善了相对委托和洗售行为的罪状表述,提高了法定最高刑,扩展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研究刑法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新规制,对于正确适用刑法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刘宪权  
论操纵证券价格行为的法律责任刘宪权一、证券市场上的操纵行为所谓操纵证券市场,是指行为人(包括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金泽刚  
认定和处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案件 ,首先必须科学认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方法和种类 ,在此基础上界定是否属于操纵市场的欺诈行为。同时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因其违法性质和程度不同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既不能混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适用 ,也不能因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而免除民事责任。追究操纵证券价格等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其特殊性。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蔡奕  
我国《证券法》对市场操纵认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证券法》第71条中。该条主要采取列举式对操纵行为的类型作了规定,同时也预设了一些认定市场操纵的条件。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裁断案,不允许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对《证券法》市场操纵规范的解读实际上就关系到我国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市场操纵的具体认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期刊] 当代经济科学  [作者] 张俊民  刘孟迪  石玉  
本文实证研究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审计行业的外部风险约束因素,包括法律约束和政府管制,对提高审计市场效率的有效性及差异性。首先结合我国特殊制度环境的分析,构建决定审计师最优努力和审慎程度的审计成本模型,然后选取2007-2012年被提起法律诉讼或受到政府管制主体处罚的审计师作为研究样本,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和会计稳健性的视角检验法律约束程度和政府管制力度的提高是否显著改善审计师执业质量。分析和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审计市场外部风险约束主要由政府管制主导,法律约束机制并未发挥有效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财政部和中注协责令整改要求、行业内通报批评的管制措施并未显著加强审计师执业质量,但"多头监管"显著加强了证...
[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作者] 焦增军  李铭  
幌骗交易主要通过使用计算机软件和算法设计,制造频繁大额报撤等虚假的交易外观,诱导、骗取其他交易者跟进交易进而获利。无论幌骗交易是否形成"人为价格",都侵害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是市场操纵的特定形态,而不宜望文生义将其等同于期货市场上的欺诈。建议在我国《期货法》立法中从本质上把握幌骗交易的行为特征,并澄清市场操纵的法律内涵,将其纳入市场操纵的规制范围,以克服期货市场监管面临的实践难题。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杨宗杭  
公安部会同证监会排查今年6月以来A股市场异常波动过程中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引发了市场对"恶意做空"的关注。从市场的反应来看,很多市场参与者对跨市场操纵等恶意做空行为仍存在误解。恶意做空其实并不新鲜,如被香港证监会起诉的做空机构香橼就涉嫌发布虚假不实、具有误导性的报告恶意做空。恶意做空在市场异常下跌时危害巨大,其规制和监管须不断加强。
[期刊] 管理现代化  [作者] 姚林  
我国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而变化。期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期货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促进了我国期货市场法律规制体系的产生与完善,期货业的创新发展也促进了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期货市场仍存在着法律体系建设滞后、期货违法犯罪法律适用不当、监管行为限制市场活力、处罚措施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应借鉴境外期货法律法规建设经验,完善我国期货违法行为惩罚体系,优化期货监管规制体系。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晨  
违法所得是影响操纵市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但法律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性和违法犯罪形态的复杂化,导致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实践存在争议。操纵期间是计算违法所得的时间基准,应基于操纵行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金融机理,完整刻画操纵行为和准确划分操纵期间。基于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执法司法目标,继续采用实际收益法认定违法所得是较优选择,同时应赋予行为人以其他金融模型矫正计算结果的申辩权利。操纵期末持有的余券价格属于操纵违法所得,应根据操纵行为与市场价格关联性、持仓水平、行政稽查或司法介入情况、复牌后市场反应等具体要素进行司法核定。股票分红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异常因素”,操纵主体用以获得资金、账户等的费用属于犯罪成本,均应纳入违法所得计算。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周春生  梅建平  
如果投资者并非完全理性,精明投资者将能做什么呢?本文提供了一个实例,精明投资者可利用投资者的行为偏好,策略性地操纵定价过程以获利。本文认为有三种类型的交易者,一是行为驱动投资者,他们有两种行为偏好(趋势或动量交易和倾向性效应);二是从事于套利的人;三是能够影响资产价格的操纵者。我们指出,由于投资者的行为偏好和套利限制,操纵者可以通过大量积累投机性资产,同时推高资产价格,之后以高价卖出这些资产。因为没有人获得私有信息(内部信息),本文研究的操纵完全是基于交易型的。本文还内生性地产生一些资产定价的异常现象,包括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价格惯性和反转。
[期刊] 经济问题探索  [作者] 杨柏  
对于监管者来说,基于交易的市场操纵行为更为隐蔽,更难以监控,因此有必要分析其产生的内在机理。本文在A llen和Gale(1992)、Aggarwal和Wu(2003)的基础上,在同一个框架内论证了知情和未知情的市场操纵行为博弈机制,即无论操纵者是否拥有某一风险资产的私人信息,通过简单的买卖策略都将获取正的利润。同时也证明存在着某一分离均衡,即市场操纵行为无法生存,从而为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了理论上的基础。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李梦雨  
笔者首先建立了包含价格操纵者、动量投资者和非知情投资者的博弈模型,阐述了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市场操纵的实施过程以及博弈各主体的最终损益,说明了市场操纵为操纵者创造了获利机会,并使得无法辨别操纵者身份的众多动量投资者蒙受损失;继而收集了2008—2014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市场操纵案例,运用倍差法考察了中国股票市场的操纵行为,结果发现被操纵股票在操纵期间存在异象,其日收益率、有效价差、价格影响和交易规模等均显著上升;在此基础上,利用Logit模型设计了市场操纵预警机制,并以制造业行业股票为例阐述了预警指数的构建方法,从而为大数据时代我国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处市场操纵行为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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