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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银行家  [作者] 晋小江  
资管新规进一步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意义,而要想将刚性兑付逐渐消除,就必须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这种管理不是完全剥夺其投资的自主性,而是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其认识到现代金融交易"卖者有责"与"买者自负"的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金融机构必须要秉承"卖者有责"的基本原则进行业务活动,只有金融机构先负起忠实勤勉的义务,才能基于公平与正义的原则来要求投资者"买者自负",二者之间相互配合,真正打破刚性兑付。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李仁杰  计葵生  杨峻  毛进亮  
目前在国内的投资理财领域,从公募基金到私募基金,从信托计划到资产管理计划,从银行理财到投资型保险,存在着名目繁多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在过往经济高速增长、金融快速发展的时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投资者的需求,促进了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使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建设。同时,庞大的财富管理潜在市场,吸引了大批竞争者的加入,尤其是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杨欣  赵晓钧  
作为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道保护屏障,切实做好适当性管理是保护老年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随着全球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强化老年投资者权益保护逐渐受到各国和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的普遍关注,旨在探索应对老年投资者认知能力减弱和完善老年投资者权益保护方式方法的相关专项研究也在持续推进。作为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道保护屏障,切实做好适当性管理是保护老年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何海锋  
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五大主体。其中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上以获取利息、股息或者资本收益为目的的资金提供者,既是一级市场发行得以完成的保证,也是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来源,地位十分重要。由于和其他四类主体相比,证券投资者具有多样、分散和流动等特点,所以一直是证券行业的"重点保护对象"。《证券法》第一条就明确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王锐  
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实施后,大量内地投资者赴港投资,两地交易制度及监管体制差异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如何规制跨区域证券不当推介问题、如何在不同资本市场上适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尤为重要。对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比较研究表明,内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位阶较高、覆盖范围更广、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更大,而香港规则长于细节建构与可操作性。为有效保护内地投资者权益、促进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必要对《互联互通规定》中的"适当性属地管理"进行合理解读,明确其仅具有行政职权地域划分的意义,给予投资者包括投诉、调解、仲裁、诉讼在内的多种救济方式选择。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何海锋  
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五大主体。其中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上以获取利息、股息或者资本收益为目的的资金提供者,既是一级市场发行得以完成的保证,也是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来源,地位十分重要。由于和其他四类主体相比,证券投资者具有多样、分散和流动等特点,所以一直是证券行业的"重点保护对象"。《证券法》第一条就明确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我国资本市场在技术跳跃式发展的同时,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并没有发生类似的嬗变,这是我国"新兴+转轨"资本市场的突出特征之一。我们要加强对多层次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侯睿  
本文为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提供政策建议。通过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场外交易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应制定更为科学的适当投资者确认标准,并在改善市场流动性和保护投资者两个基本原则约束下相机抉择。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瑞雪  李可萃  
当前,我国以智能投顾为代表的线上理财市场具备了爆发式增长的潜质。然而,目前我国智能投顾市场仍以销售为导向,即采用前端免费的定价模式,仅仅以销售理财产品规模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手段,但在销售导向下,智能投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制度、算法、产品、信息、营销思维等多个维度均存在缺陷。本文提出以服务客户为中心,树立客户导向的治理理念,从投资偏好、风险把控、制度三个层面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路径,分别实现充分了解客户、精准了解产品以及明确行为准则的治理目标,以期促进我国智能投顾市场持久健康发展。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姜帅  智佳琦  
区块链及其技术体系应用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能够有效缓解行业数据共享难、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存在局限性、义务履行回溯合规弊端多、司法举证要求高的痛点。蚂蚁集团的先行实践可以窥见其价值、模型以及前景。然而,该应用需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兼容,妥善预防风险并进行监管安排。为此,平台建设应明确表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遵循适当性管理法定信息范围,厘清落实“告知—知情—同意”的要求,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删除权与可携权,考虑通过保险机制预防个人信息损害带来的连带责任效应,使用国产可信硬件构建稳妥的可信计算环境。同时,为应对监管挑战,应制定“监管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链”应用级标准,完善联盟链监管方式。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杨军  刘嘉瑶  
投资者适当性就是指将适合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投资者,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境外证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相比我国较为成熟。将美国、欧盟、日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有关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匹配规则、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根据我国证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现状,在借鉴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将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法律原则、厘清我国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体系、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细化投资者分类与完善产品分级、健全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责任等建议。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赵晓钧  
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重要监管规则,通过调整证券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适当性源于上世纪美国的自律组织规范,现已发展为监管规则并成为证券经纪商应承担的重要义务。此后,欧盟、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资本市场相继在立法中确立适当性规则以保护投资者。上述立法例为我国《证券法》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本文在系统梳理、分析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展开构建我国法中适当性规则的有益探索。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校坚  任祎  申屹  
本文探讨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国不同的立法模式及典型案例、对客户分类及相关标准、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具体要求及其责任分配问题。证券公司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时,首先需要根据投资者的资金实力、知识储备及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者的类型;在充分认识客户的基础上,券商应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将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客户准备选择的产品性质明确告知客户;同时,券商应采取签署书面文件等方式确保客户对有关内容的知悉。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井漫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保护、完善券商内部治理、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还存在着投资者分类保护与现实脱节、投资者权利救济难以实现等现实问题,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仍具有讨论价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源于美国,美国证监会以"买者有责"为核心,形成了以代理理论、特殊情况理论和信义义务理论为内容的适当性理论基础,而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在信赖利益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理论基础的延伸与发展。国外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客户适当性、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上述方面虽有一定发展,但在实践层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今后的发展重点应更多放在立法模式选择、投资者分类制度、投资者教育机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史欣媛  
信息披露制度对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提出了悖论性难题,其保护投资者之功能已被严重削弱甚至失灵。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旨在确保股权众筹项目对于投资者而言是适当的,乃加强投资者保护的一条可行路径。在理论层面,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主流理论适用于股权众筹领域皆有所欠缺,而信义义务理论中的脆弱性理论、不平等理论和信赖保护理论则可较为全面、准确地解释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在制度层面,应构建投资者分类制度和投资限额制度,同时明晰股权众筹平台所应承担的投资者适当性一般义务与特殊义务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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