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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程茂军  徐聪  
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经历了由“债权人”向“股东”再到“投资者”的演变过程,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法律保护程度逐渐提高。“债权人”受合同法框架下反欺诈原则的规制,公司并无向其披露信息的正当性基础;“股东”由于被视为“剩余索取权人”和董事信义义务的类推适用,公司必须向其披露有限信息;作为证券法视野下的“投资者”,基于信义义务和法经济学视角下的效率理论,公司负有向其全面披露有效信息的法定义务。因此,立足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信息披露制度必然是以投资者为导向,而不是以利益相关者更不是以监管者为导向的。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呈现出监管导向过度和投资者导向不足的双重特征,应当在新修订的《证券法...
[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运陈  陈玉梅  唐曼萍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评价,增加信息有效供给和监管供给,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是推进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深市2009—2015年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信息披露质量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助于促进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发现,相比于制度环境好的地区,在制度环境差的地区,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更为显著。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相关制度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为企业加强自身信息披露建设、政府推进投资者保护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可行路径。
[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运陈  陈玉梅  唐曼萍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评价,增加信息有效供给和监管供给,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是推进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深市2009—2015年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信息披露质量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助于促进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发现,相比于制度环境好的地区,在制度环境差的地区,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更为显著。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相关制度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为企业加强自身信息披露建设、政府推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杨淦  
在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征途上,监管者意在逐步退出市场博弈,将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什么"以及"如何披露"的话语权交还给投资者,使信息披露成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博弈的有力工具。鉴此,应当以信息供求双方的多样性和信息传递空间的层次化为视角,尝试安排一种不同一、不统一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既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又尽可能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其展开维度是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细分和风险评级,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的互补、全面披露与简化披露的共存以及纸质披露与网络披露的区别对待来实现。
[期刊] 中国经济问题  [作者] 刘阳  马永强  
本文首先从事后角度,以经济后果构建投资者保护指标;然后考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能否改善投资者保护;最后考察交易量、回报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尽管投资者存在"功能锁定"现象,但是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改善投资者保护水平。此外,在年报公告前窗口,投资者保护水平较差的公司,其交易量更大;但是在年报公告后窗口,投资者保护较好股票的交易量出现明显反弹。这说明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告前出现提前反应,有新的、未被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进入市场,投资者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整体来看,在年报公布前买入投资者保护较好股票更加可取。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汪青松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要求对信息产出总量的阻碍以及完整性要求所可能引发的"信息超荷"成为强制披露信息标准难以达成的逻辑障碍。投资者的广延性与异质性更增加了强制披露制度投资者保护功能的实现难度。强制披露制度的实效性本身也进一步说明了其所能惠及群体的有限性。为此,需要大力培育信息交易者,并正确引导普通公众通过各种形式间接参与证券市场。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姚瑶  
尽管融资的经济性与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然而股权众筹的特性决定其必须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缺乏统一和明确的监管规则,我国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处于混乱失范的状态。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程度应体现契合小微企业特质的"有效性",由此需对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内容结构进行调整。监管规则有必要对强制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和方式作出底线规定,并鼓励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对于违反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应按照证券虚假陈述进行裁判,而且鉴于获得融资人民事赔偿难之实际,建议增加众筹企业董事、高管对财务报表的保证义务。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赵立新  
资本市场的概念远远不局限于若干市场主体的存在以及股票交易的完成,其核心与精髓在于作为资金、信息、风险等一系列要素的结合、交换的无形机制。从本质上看,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市场的运作过程就是信息处理的过程,社会资金在各种信息引导下流向各实体部门。只有通过真实、准确、完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曾力  张玲  
本文借鉴林肯的现代民主观,提出了"投资者导向"的会计信息披露理念。分析了选择"投资者导向"理念的原因,探讨了"投资者导向"与信息披露的内在联系,指出了信息披露制度的拓展方向。认为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后,健全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必然选择。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楼秋然  
近年来,各法域的监管者都在积极推动ESG信息的强制披露。由于所需保护的投资者已经发生了重大的画像变更、经济重大性判准存在诸多法理缺陷,现有的证券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已经不足以满足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获取ESG信息的需求。尽管ESG信息的强制披露模式存在难以避免的成本,考虑到自愿披露存在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强制模式的利大于弊,强制模式仍然是更为可取的监管选择。综合考虑国际竞争情况和本土国情,未来我国ESG信息披露的强制模式应当通过混合式监管手段实现稳步推进,借助遵守或者解释规则确保披露标准的市场创新继续发展、定量指标的情境补充、披露门槛的绝对值化对强制模式进行细化补充,并特别注重高管信义义务、机构投资者信义义务、ESG信息披露的高层参与等配套制度的改革。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郭思永  李佳瑜  李淑一  
基于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分析,本文构建监管模型提出一个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分析框架。信息披露和流动性约束都是维护证券市场健康运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方式,而政府监管部门出台的制度安排应该依据制度环境在信息披露成本和流动性约束成本之间权衡。不同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差异,信息披露成本和流动性约束成本之间的替代成本并不一样,导致制度安排的可能性边界存在差异。同时,制度可能性边界的位置还受到该国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影响。
[期刊] 当代经济研究  [作者] 徐卫东  郭千钰  
P2P网络借贷交易的投资者权益保障问题备受诟病,本文通过论证买者自负、卖方有责与交易安全的辩证关系,发现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网贷交易风险的主要归因,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交易风险应以信息披露方式予以纠正和预防。信息披露制度在网络借贷交易规制方法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面对网贷交易强制信息披露的形式主义作风,自愿信息披露的种种怪相以及存在大量非理性中小投资者的现实窘境,本文试图通过构建投资者友好原则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坚持并改革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等举措,改进传统网贷交易信息披露范式的缺陷,实现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目的。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胡立雄  
本文认为对会计师而言,理解投资者如何作出决策(实证理论)以及应如何作出决策(规范理论)是相当重要的。通过对投资者决策行为的研究,可能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准确地描述真实经济事项的能力;有助于理解财务会计信息的数量、类型和形式如何影响投资者的判断或预测;有助于理解决策者准确地对其认知的环境作出反应的能力;有助于理解投资者如何解决决策的复杂性,以及不同的决策风格对信息利用方式的影响。
[期刊] 软科学  [作者] 黄珺  朱攀  
从个体投资者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以及管理层信任度在这一影响机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投资者长期业绩预期、投资者投资可能性和投资额正相关。当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高时,投资者对企业长期业绩的预期高于短期业绩预期;管理层信任度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可能性和投资额的影响发挥调节作用。
[期刊] 南开管理评论  [作者] 康永博  王苏生  彭珂  
本文以2010-2015年独特的"PE+上市公司"CVC模式为研究对象,考察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出台对CVC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从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视角发现,企业和风险投资在CVC项目层面形成了独特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CVC项目治理,CVC项目治理会对CVC信息披露产生显著影响。结合Frooman资源依赖矩阵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制度作用的发挥要考虑所处具体的信息披露情境。本文研究对于更好地理解利益相关者治理与内部公司治理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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