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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李猛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相关税收制度的保障与支持。目前,我国离岸金融税制仍未建立,存在离岸金融税收中的违法犯罪、"法律真空"、与国内法律体制及国际通行惯例相冲突等问题。本文立足自身国情,在分析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优选渗透型离岸金融税制模式;优化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设计,包括税收优惠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税收监管制度;强化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法治保障。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李猛  
1.优选渗透型离岸金融税制模式我国建立自由贸易港是为通过制度创新对接国际市场、深化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为此亟需借助优惠税制推动港内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而税收优惠程度较低且过于强调市场监管的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税制模式无疑会减弱外资机构入港投资的积极性,有悖于我国自由贸易港设立伊始吸引外资的初衷。避税型离岸金融税制模式不仅市场监管过于宽松,更是不惜放弃部分税收利益以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吸引外资,然而该税制模式却违背了国际通行的"税收公平
[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李猛   赵若锦  
随着2025年底前海南全岛封关运作日益临近,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为核心的税制改革加速推进,目标是通过简化税制、减少税种、下调税率、降低税负,营建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竞争新优势。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税制深化改革中,面临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困难、制度创新遭遇“上位法”体制障碍、税制转换与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相对滞后、风险防控体系亟待完善等问题。为此,需要积极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国际著名自由贸易港在国际竞争性税制建设中的有益实践经验,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清单式”税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收法律法规、争取中央特殊授权立法、构建跨部门税收监管协调机制等方式,加快建立起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制度体系,为海南建设世界一流自由贸易港奠定坚实基础,助力中国税收制度现代化建设。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李猛  
离岸贸易作为新型国际贸易方式,关键在于物流、资金流、订单流的相互分离,贸易商所在地成为掌管贸易运营的控制中心,并可从中获取货物差价或服务利润。实践表明,离岸贸易不仅促进了自由贸易港的经济增长和贸易转型,更是极大地提高了东道国的国际经济地位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大量外资企业入驻港内繁荣了本国市场经济。目前,离岸贸易在我国仍是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以制度创新为使命的中国自由贸易港现已具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欧阳卿  
自由贸易港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推动金融开放创新,建立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我国在自由贸易港建设方面处于起步阶段,有必要参照全球成熟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按照高度自由、有效监管的原则,构建高效、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全球主要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模式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王淑敏  陈晓  
党的十九大报告赋予中国自由贸易港承接自贸试验区"离岸法区"的法律地位,彰显其巩固和深化自贸试验区离岸金融市场改革成果的重大使命。各国殷鉴表明,在缺失有效的准入、经营和退出等市场监管的前提下,离岸金融市场随时面临冲击在岸经济的失控之虞。尽管毋需针对离岸金融机构的国籍身份区别对待,但存款准备金的监管尚需保留。此外,市场经营监管不限于货币业务,允许扩展至金融衍生领域;交易主体则拘于非居民;交易货币甚至扩及本国货币。至于危险预警机制、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退出监管机制均可借鉴。应采取审批而非完全杜绝外资机构准入;对于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仍需缴纳存款准备金;严格监管居民在岸账户与离岸账户之间的交易,允许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在港区使用。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刘磊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集成创新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的增值税存在道道征税占用企业资金、虚开发票等问题。本文借鉴美国销售税免税证书管理制度和欧盟部分成员国增值税拆分缴税机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销售税免税人签发免税证书和拆分缴税机制等关键税制要素设计规则,实现零售环节销售税征收,有效解决道道征税占用企业资金问题,并有效缓解虚开发票问题。本文还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他货物和劳务税如何处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革建议。海南自由贸易港销售税课税范围和税率设计还需考虑新发展格局,销售税与内地增值税的协调也是集成创新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裴长洪   倪江飞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背景下,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主动选择。为履行入世承诺,我国积极对标WTO规则,采取修订和完善国内经贸法律法规,大幅度削减贸易壁垒等措施,拓宽了制度型开放的实践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政府“放管服”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型创新成果,为扩大对外开放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效探索,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面临诸多问题:在以服务业开放为标志的诸多领域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比仍有差距;集成性、系统性的制度创新还不多,而个别的、单领域的创新成果有待总结完善;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有待提升。为此,需要在更积极地对标全球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先行探索国际经贸领域前沿议题的治理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引领者;提升系统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水平;从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容增量、加强内外联动、增加与对外战略安排的契合点等方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仰炬  唐莹  
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背景、核心、自贸区建设关键因素及相互关系,指出:渐进式改革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必然选择,发展离岸金融是上海跨越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一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离岸人民币中心并由上海清算所实现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统一清算、结算、交割,同时监管银行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头寸,动态调整渗透程度;此外,上海清算所还可以在自贸区试点以大宗商品场外交易为核心的OTC市场作为国内期货市场配对交易、现货市场创新交易、规避风险的完善和补充,使各交易主体打通基于国内外金融衍生全品种的风险管理体系,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风险、发现价格。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崔晓静  刘渊  
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国家新型开放门户,通过引入参股豁免税收制度这一增强中国国际税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率先实现了与国际高水平税收规则的对接。然而,该制度目前仍存在受益主体范围过窄、允许豁免股息范围过小、征税测试门槛不足以及缺乏持股时间限制等局限。为了进一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高地的建设,助力中国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有必要在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参股豁免税收制度激励的同时做好反避税、反滥用工作,主要包括扩大受益主体范围、降低持股比例要求、提升征税测试门槛、新增连续持股时间条款等措施。
[期刊] 上海经济研究  [作者] 李猛  
基于建设国际最高标准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我国自由贸易港不仅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发达运输网络体系、拓展航运功能和运输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要营建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软环境,具体包括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制度、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以及高效、便利、透明的现代管理体制,这其中涉及港内市场的对外开放、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法治保障全面化等诸多事项内容,是跨领域的、体系庞大的系统科学工程,对此唯有借助我国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实行政策创新才能有效予以推进,从而早日实现港内治理体系与制度环境的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建成最具国际竞争力的自由贸易港。但是,港内市场的全面开放也意味着市场风险系数的提高和市场监管难度的上升,在通过政策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必将面临更为复杂和更加严峻市场风险考验,所以要尽快建立起与我国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内在特性、功能属性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制,切实管理好由政策创新所可能引发的各类市场风险。政策创新是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力量,而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则是推进实施各项政策创新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件,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两者可谓是"一体两翼"的关系,同是自由贸易港自身软实力、软环境的集中体现与核心内容。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晓宇  
5月24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天津自贸区新一轮的改革正式开始。在新的历史方位里,中国将如何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京津冀将如何建造自由贸易港等热点问题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建设自由贸易港有其必要性,从全球经贸规则竞争来看,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各国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曹胜新  梁军  
科学合理的税费制度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行将启动的简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已经启动的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的税制改革是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设计目标的重要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销售税宜采取"窄税基、高税率"的设计思路。销售税征收宜根据不同应税商品的交易特点,采取相应的征管措施。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还可利用"信用管税"的手段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并全面和准确地保存纳税人的收支情况和纳税信用记录。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佟家栋  
中共十九大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经济市场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规范,旨在营造国际化、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但在开放方面还不够深入和系统化,因此十九大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更高目标,指明了新的方向。我们建议把每个自由贸易区分为海关监管的自由贸易区和非海关监管的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区把成熟的经验推广到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区再把经验推向全国。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采用不同模式,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贸易区、直接投资与金融自由贸易区和金融中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陈镜先  王可  
2021年10月,欧盟将我国香港地区列入“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中的“观察名单”。为了维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避免被欧盟进一步列入“黑名单”,我国香港地区修订了离岸被动收入免税制度,并已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的核心内容是跨境企业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在我国香港地区获取的四类离岸被动收入,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才可继续享受免税待遇。此次税制改革是对来自欧盟的持续外部压力的立法回应,不仅对我国香港地区的税制竞争力带来一定挑战,而且将对部分跨境企业造成影响。为此,在港跨境企业应全面审视和调整在港搭建的税务架构,充分利用香港政府提供的配套简化措施,合理运用香港全面性双边税收协定网络,强化应对欧盟税收制裁的风险规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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