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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金香爱  李岩峰  
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以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已成为解决地方债问题的主要手段,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地方政府债券托管总量已超过18万亿元人民币。面对天文数字般的巨大地方政府债券总量,迄今我国却尚未建立起一部统一规范的地方债券法律规制体系,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的种种乱象。因此,建议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理顺中央与地方在地方债券发行中的关系,中央政府可以承担有限的救助责任,同时应按照责任大小削减地方政府发债额,遏制地方政府发债冲动。其次,按照市场化运行方式,构建以信息披露制度为前提、信用评级为保障、事后追责为预防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在事后追责体系中,除加强以往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应该以市场化为导向,考虑加入针对投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期刊] 宏观经济研究  [作者] 郑洁  
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是《预算法》修正的一项重要内容,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怎么借"、"怎么还"、"怎么管"等问题有了相当大的突破,这也为未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治理匡定了方向。本文正是基于新《预算法》施行的背景,从"借、用、管、还"四个环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深度剖析和梳理,提出应继续扩大和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逐步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推广使用PPP模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将债务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等具体建议,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财务报告制等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债务风险治理。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刘慧芳  
收付实现制的预算基础限定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的范围,或有债务只有在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时,其相关支出才纳入政府预算。编制资本预算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政府财务会计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政府债务相关信息的提供上,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会计更有优势。《预算法》是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公开的法律依据。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邓淑莲  
我国《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有12余年,其间,我国的政治、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政治、经济的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历时多年对《预算法》进行修订,完成了《预算法(修订草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上海财经大学是被征询意见单位之一。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在各自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对《预算法(修订草案)》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汇编成这个笔谈录,以期对我国《预算法(修订草案)》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莫龙炯  张小鹿  
政府预算法治化和财政信息公开是公共预算治理改革的核心目标,对于实现地方财政治理现代化至关重要。从政府预算法治化的崭新视角,借助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的契机,运用强度双重差分模型(DID)实证分析预算制度改革对地方财政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新《预算法》的实施有利于财政信息公开,从而提高地方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分析表明,政府预算法治化通过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政府审计监督的路径来提升地方财政支出效率。市场制度环境越完善、政府治理效率和社会公众关注度越高的地区,新《预算法》实施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提升效应越明显。因此,应加快政府预算法治化建设,推动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完善预算监督、约束和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建立政府与社会公众良好互动的预算协同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新《预算法》实施的财政治理效应。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杨乐  龙小燕  刘西友  
预算法修订为审计机关创新开展政府决算审计提供了契机。从发展历程看,审计机关开展政府决算审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在对实践探索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新预算法对政府决算审计的新规定,剖析了政府决算审计实践中的主要制约因素,并从近期和远期探讨了政府决算审计的思路和重点。
[期刊]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作者] 张旺  
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和中央政府一样可以作为发行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以解决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不足。地方政府债券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也以发行债券的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担保,售出的债券一般是能够偿还的。因此,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较高,被认为是仅次于“金边债券” 的安全债券。而且,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
[期刊] 审计研究  [作者] 潘俊  王禹  景雪峰  余一品  
政府审计能够有效监督和制约权力,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并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产生影响。本文考察了政府审计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实证检验发现:政府审计的揭露效应能够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且政府审计处理力度越强、落实效果越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越低。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在政府审计揭露效应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路径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在法律环境不完善地区,政府审计的揭露效应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能够提供政府审计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关系的经验证据,还丰富了政府审计治理效应的相关文献,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成本提供有益借鉴。
[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蒋媛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具有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功能,促进公平的社会功能,改善民主的政治功能。当前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存在三大问题:纵横向权力制约失衡和财政分权加剧宏观困境、人大审批监督权虚置及地方自主发展权受限导致法律文本虚化以及试点实践深度与广度不足。因此试点省市自主发债需坚持"稳步"与"推进"两大方向,其中"稳步"是核心,"推进"是关键。为实现地方自主发债与法治良性对接,需要全面考虑宏观财税法治、法律制度完善以及试点实践深化。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曹润梅  石东伟  
从2010年到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为了积极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快速增长,政府推出了诸多措施。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进一步通过预算途径加强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控,对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预算质量是影响新预算法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文章分析研究了新预算法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界定以及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影响,提出了加强预算质量机制,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措施。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曹润梅  石东伟  
从2010年到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为了积极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快速增长,政府推出了诸多措施。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进一步通过预算途径加强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控,对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预算质量是影响新预算法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文章分析研究了新预算法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界定以及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影响,提出了加强预算质量机制,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措施。
[期刊] 经济学(季刊)  [作者] 宫汝凯  王治国  
本文在分析自行发债试点中潜在问题的基础上,采用拍卖理论框架研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的改进思路,探讨荷兰式(DBM)和美国式(ABM)两类发行机制的均衡投标行为和市场表现,以期对中国继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具有参考意义。研究表明,在线性均衡报价下,ABM比DBM面临更大的期望融资规模;DBM和ABM形成均衡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取决于具体的经济环境;DBM比ABM能够吸引更多的投标者进入,但ABM机制更接近于帕累托最优的市场规模。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竹志奇  高珂  王涛  
随着2015年新预算法的施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前门"已被打开,数百只地方债券已经进入债券市场。但新预算法是否真的增强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化程度一直是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存在折价或溢价,因此其发行利率的市场化定价是衡量地方债券市场化程度的主要指标。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新预算法作为虚拟变量与地方债发行利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的关系,这表明新预算法的施行确实影响了地方债券的发行利率。在对2015年前后发行的地方债券分别进行回归的情况下,对比地方债券特征变量与地方债发行人特征变量的显著性变化,发现除地方债券的发行量外,其他变量在两次回归中均显著,而地方债券发行量在新预算法实施后对地方债券发行利率的影响变为显著的正向,这表明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化程度在新预算法实施后有了一定的增强。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谢艳娟  
地方债券是解决我国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公开化的现实需要。本文引入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范式,构建基于现行政府间财政关系约束的地方债券公共选择机制,并进一步总结基于我国现行政府间财政关系,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所可能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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