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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高圣平
问题的提出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物权法》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其具体贯彻还有赖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谢蓉
问题甲公司计划在A市进行地铁项目开发建设,是否可以取得该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解答一、地下空间开发对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可供利用的土地日趋减少,为了节约利用土地,很多大城市都开始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地铁的建设就是其中的典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现代公司开发建设地铁,首先须解决的就是土地权利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地铁项目所代表的这部分资产权属是否明晰,这也将成为未来产权顺畅流转的基础。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下空间 《物权法》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张鹏 史浩明
研究目的:为中国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实践提供制度建议。研究方法:对比研究法、法条解释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研究结果: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主体只能是国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利用土地空间以外的部分是国家设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范围;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审批程序需增加地质勘察、编制详细城市规划等前置程序;设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还需要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增加告知异议程序、事先约定不动产相邻关系等方式协调既存不动产权利人利益。研究结论:中国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程序应有一定差异。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岳晓武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逐渐演变为多种使用方式,其使用权的类型与权能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本文从"物权法定"原则出发,分析了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权能的变化过程、问题及范围。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张坚
研究目的:依据《物权法》对地上、地下空间权利区分设立,以明晰权属、准确登记。研究方法:借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念,通过楼面地价充分体现土地价值,建立专有部分使用权与成员权的复合型法律关系,用建筑面积与高程的组合,构建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研究结果:通过分析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明析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位。通过对地籍调查方法的细化,解决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举例说明。研究结论: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出对地上、地下空间权利的设立填补了实际操作中的空白,与现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紧密衔接,对研究土地空间利用的不动产管理问题具有积极探索的意义。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陈勰
研究目的:分析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活动的规则与性质,提出完善续期规则的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规则存在疏漏,使续期申请的起止期间难以清晰界定,以私法视角理解续期活动也不妥当。研究结论:续期是申请人取得重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过程,因此要求在续期过程中必须清晰界定续期权利的设立与灭失期间,保证续期或救济得以顺利进行。续期也是获得行政特别许可的结果,应当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予以确认。
[期刊] 城市发展研究
[作者]
陈振 欧名豪 姜仁荣 杜茎深
基于地上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利用比较研究法、法条解释法对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管理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客体范围为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利用土地空间以外的部分;设立方式采取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等方式;管理审批程序要增加编制详细规划、"地质勘测"环节,同时前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权属登记需要统一登记机关、引进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和扩大登记事项;在协调与既存建设用地权利人权益方面,可通过完善相关规划、赋予既存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优先权和鼓励设立"空间役权"等方式。
[期刊] 城市发展研究
[作者]
陈振 欧名豪 姜仁荣 杜茎深
基于地上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利用比较研究法、法条解释法对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管理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客体范围为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利用土地空间以外的部分;设立方式采取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等方式;管理审批程序要增加编制详细规划、"地质勘测"环节,同时前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权属登记需要统一登记机关、引进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和扩大登记事项;在协调与既存建设用地权利人权益方面,可通过完善相关规划、赋予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王新江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应当有偿续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从财税法的角度来说,有偿续期是更好的选择,而且应进一步考虑将之纳入目前的物业税制度设计中,为建设公共财政提供财源,促进社会公平。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魏耀东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正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构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新机制,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入规范化轨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梁亚荣 余敬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是平衡农民集体和集体成员之间利益的重要制度保障,但目前我国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消灭、收回的法律规定过于简略,并且收回行为既包括民事行为也包括行政行为,混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行为的性质。应从物权变动视角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涵义,并从所有权保护角度拓展其内涵,使之符合集体土地的特性。在此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角度,按照土地所有权及用益物权的运行逻辑,通过对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行为作类型化处理、明确收回的对象、规范土地所有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等措施重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制度。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唐健 王庆日 谭荣
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和上海开启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先河。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坚持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基本确立和逐步完善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出让期限以及到期处置问题备受关注。尽管相应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珠勒花 乌日韩
经营用地的使用权应当是一种不具身份依附性的用益物权,应当按照物权规则来构造其运行。经营用地的使用权既可以从村集体原始取得进行整体开发,也可以与村集体合作开发。经营用地的使用权收益应提留部分用于维护和满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并按照集体共同意志实现合理分配,从而将集体收益既体现公平又具有效率地在所有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关键词:
农村集体 经营用地的使用权 物权规则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廖永林 雷爱先 王小雨 段春华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补偿是应当的责任为了防止规划变更给有关当事人造成利益损失,《城乡规划法》设立了补偿制度,规定依法修改规划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保护土地物权的稳定性和产权人的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廖永林 雷爱先 王小雨 段春华
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之间新的"契约"文本。土地管理部门力图通过协议条款实现管理目标,而受让人也可以在平等原则下有更多的意见表达。在致力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维护双方权益上,双方于强制政策之外有了一个新平台。所以,了解其背景,理解和把握其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明晰重点条款的含义和填写方法,会让这个"契约"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本刊约请了直接参与修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人员,对新合同文本逐条予以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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