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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蒋尧明  
上市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民事赔偿保障制度,是实现《1.9规定》预定目标的必要措施。该项民事赔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设立专项赔偿基金;企业高管人员的责任风险保障制度;券商专项赔偿基金;国家行政罚款、刑事罚款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审计研究  [作者] 蒋尧明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了应对因审计报告虚假陈述可能引致的巨额民事赔偿,必须建立相应的财产保障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筹建注册会计师行业共同赔偿基金、实施联合赔偿计划,建立国家行政罚款、刑事罚款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蒋尧明  
对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应主要遵循"程序理性"原则,而非"结果理性"原则;对会计信息"重大事件"的确认应优先采用"投资者决策"标准,同时兼顾"股价重大影响"标准;对财务预测信息应设置"忠实表达警示文字原则";在认定会计信息虚假陈述因果关系时,应充分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提前效应";《1 9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可具体界定为: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主要指行业风险)和投资者投机风险三项内容。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刘定华  张严方  
从“暂不受理”到“有条件受理”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是我国司法全面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则是处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规定》的作用显而易见 ,但在程序和实体的规定上仍需根据我国的实际和参照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 ,以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期刊] 经济问题探索  [作者] 王烨  
本文就上市公司因虚假会计信息引发的侵权民事赔偿若干法律问题,从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虚假会计信息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及其赔偿的认定、民事赔偿义务主体的认定、以及有关民事责任的分担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以及一些尚待完善的地方。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杨志国  李阿敏  
随着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依法、全面、从严实施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显著增加,许多投资者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某地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高级法院)在一起上市公司年报虚假陈述案件中,判决会计师事务所就投资者损失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本案
[期刊] 当代财经  [作者] 蒋尧明  
特殊普通合伙制是我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顺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建立相应的民事赔偿保障制度。包括适当提高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下限,提高实物资本的比重;建立和完善职业风险基金、职业保险制度;建立事务所资产取回、成员担保制度;建立对利润分配进行适度限制的制度等。
[期刊] 工业技术经济  [作者] 张红霞  郭鸿鹏  
本文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问题,提出了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认定应遵循程序理性的原则、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等观点。提出了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要处理好保护投资者与维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当权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  [作者] 邵毅平  郑晓欧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案件中,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问题是案件审理的关键,也是法务会计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文章在对研究背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首先界定案件相关会计信息,然后进一步区分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定义,进而提出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最终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实务鉴定提出一些建议。
[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刘运宏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项全面、系统的规则体系,正处于不断修正和完善的过程中。除了相关规则的修订与完善外,司法机关对独立董事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审判案例,先是检验了独立董事规则制度的适用性,然后是梳理与总结审判案例的确定规则和标准,最后是在将之上升为一般性适用规则的过程中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这种“规则制定—相关规则适用的判例总结—将从相关判例明确而来的规则上升为相关规则”的路径,对现今独立董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照此路径完善独立董事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则体系,就是要在总结相关实践与案例的基础上,区分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打破签字保真就担责的僵化归责原则,根据实际行为主体确立其民事赔偿责任,结合独立董事过错程度设计其民事赔偿责任内容,建立“过责相当”的独立董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则。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王茜  
现行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以侵权行为为赔偿依据,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法律的侵权行为赔偿责任已确立,但理论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构成要件并未和侵权责任法衔接。本文以侵权的构成要件为逻辑起点,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虚假陈述侵权中的共同侵权形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行为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提出违反勤勉义务是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体现。在具有双重功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中,应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将会计师事务所和发行人、上市公司责任内部化处理。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向民   陈斌  
经过学者们数十年的努力,事件研究法已逐渐在学术领域成为研究股价变化与信息披露之间存在的关系的一个成熟方法,该方法的核心是计算代表市场反应的超额收益。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赵国平  文杰  
本文认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应为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并且诱空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所受损失之间应该存在因果关系。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范围应依虚假陈述类型的不同而分别确定,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宜采用累计计算法。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曾辉  
中国证券市场要尽快建立并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因为民事责任在证券法上具有使受害人的损失获得偿付的功能 ,能真正贯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宗旨。为此 ,就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之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及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期刊] 财会通讯(学术版)  [作者] 杨春然  张波  
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会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虚假陈述被披露后,公司市值较欺诈行为发生期间有所降低,两者的差额即为损失。一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且股票破灭时,使用公司市值差额法计算损失,在形式上不会发生问题,当公司股票仍保留一定的价值时,使用该方法计量损失则会发生很多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并非是理论上的有效市场,而且欺诈性信息之外的因素也在影响着股票的价格。《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第七部分对损失认定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忽视其他因素对股票价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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