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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陈祥健
让与担保具有两项独特的个性:一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形式设定,二是突出的契约性特征。基于 此两项特性,让与担保权在实行上应与典型的担保物权有着显著的区别。由于让与担保权未实 现立法化,因此,在把典型担保物权的实行方式类推适用于让与担保权时,便产生了一系列理 论与实务问题。我们认为,无论在立法上或实务上,其选择的因应之策都应当以尊从让与担保 的独特个性为依归。
关键词:
让与担保权 实行方式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屈茂辉 戴谋富
按揭是英美法系国家一种以转移所有权为特征的担保制度 ,让与担保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种非典型担保制度 ,两者不乏相似之处 ,却也存在诸多差异。我国引入的按揭制度溶入了中国特色 ,从而与香港按揭制度有差异 ,也与让与担保制度明显不同。我国不能以让与担保制度否定按揭制度 ,应采取二者并存的立法方略。
关键词:
按揭 让与担保 比较 立法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陈荣文
让与担保,是一种以所有权让渡为形式特征的担保形式。担保权与所有权的重合以及设定人对担保物的使用收益构成让与担保的两个鲜明的特征。以平衡当事人各方利益,实现社会正义为目的,合乎法理地对这两个特征进行阐释便成为众多让与担保法律构成理论的追求。在设计让与担保的法律构成及以此为支点构建让与担保的法律制度时,应顺应让与担保担保物权化的发展趋势,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并根据让与担保的自身特征,兼顾形式与目的,以维系各方权益为杠杆,制定出一套简明、适用、灵活、公平的法律规则。
关键词:
让与担保 法律构成 非典型担保 担保物权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陈祥健
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如何,直接关系到让与担保的内外效力。因此,要对让与担保进行立法,不能不先对其法律构造进行辨析。我国立法界一方面已开始了让与担保的立法活动,另一方面却未对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进行有力的论证,以至在让与担保效力的认定上出现偏差,从而不利于规范让与担保的立法活动。我们认为,从让与担保设定目的和让与担保发展趋势看,应将让与担保定性为“担保物权法律构造”。基于此,对其效力的规定,应当有别于“所有权法律构造说”。
关键词:
让与担保 法律构造 对内效力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刘泽华 陈云
商业银行应按照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运用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步伐近两年来,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一度出现大幅双攀升现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刻不容缓。一些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引发诉讼清收案件集中爆发,但由于债务人还款意愿差、金融借贷纠纷数量多而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因素,银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起诉案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王丽华 李宸宇
近年来,让与担保在我国商事实践中被广泛运用,随之产生的民商事纠纷也纷至沓来,但由于民事基本法对这一非典型担保方式规范的缺失,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个案中的让与担保识别不明、裁判不一,类案不同判的问题时有发生。换言之,我国立法上对于让与担保的调整远远落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民法总则》的出台宣告我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着眼于民商事实践的现实需要,让与担保不仅具有实践价值,也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以往所认为的让与担保的立法阻碍已不复存在,民法典应当参照所有权保留买卖等既存之非典型担保对让与担保采债权法律构造的形式,在《合同编》中设专章对让与担保制度予以规制。
关键词:
让与担保 动产抵押 债权构造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廖仕梅 张静静
股权让与担保面临着缴纳高额税款的风险,在股权让与担保设立、股权返还、股权清算处置环节,纳税负担可能远高于作为主合同的利息负担。但其高额税负的合理性存疑,具体表现在不符合实质课税原则、净所得课税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等方面,给债权人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为此,建议参考行政许可制度,以登记备案证明股权让与担保之实,由股权让与担保申请登记人承担举证责任。
[期刊] 亚太经济
[作者]
杨德明
让与担保是现代各国和地区在市场交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非典型担保。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担保形式已无法满足市场不断高涨的融资需求,因此应借鉴国外及港台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我国创设让与担保制度,以满足市场日益高涨的融资需求。
关键词:
让与担保 启示 创设 立法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程威
融资融券担保交易制度是金融法制基础设施的重要构成部分。从私法层面对融资融券担保的准确描述有利于廓清当事人权利义务边界,并在私人执法中提供请求权基础,以减轻公共执法的监管负担。目前的学理分析尚未厘定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民法典》引入功能主义担保观,令让与担保以非典型担保方式获得合法性认可,继而为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提供充实的适用依据。在解释论上,让与担保可以证立融资融券担保的账户体系与担保物范围等规范构成,但登记规则的阙如会影响强制平仓的效力。法政策上,为配合《民法典》统一担保登记的要求,立法者应规定融资融券经过登记方具有优先效力,从而促进实现法学理论与商事实践的衔接。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刘志超
保理融资业务以应收账款的转让为核心,此与担保性债权让与制度存在相同之处,本文以理论相对完善的德国让与担保制度为对照,主要分析了以下几个问题:保理商的法律地位、回购型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保理融资合同中债权让与的独立性、对未来发生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可转让性、对约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办理保理融资的效力等问题,以期对我国保理融资业务的发展、盘活社会资产有所益助。
关键词:
保理融资 担保性债权让与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李可
股权让与担保是传统让与担保理念与公司股份制度相互结合的产物。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担保合同的范围描述,将股权让与担保纳入“非典型担保”,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形式担保观与实质担保观之间的冲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使股权让与担保的热潮到达了新高度。通过对有关股权特性、意思自治、公司治理、担保权人利益以及所有权外观等众多因素的考究,担保权人行使股权具有可期待性与合理性。然而,基于“手段大于目的”等原则的阻碍,司法实践中担保权人想行使在其名下的股权权利难以被法院支持。这既让担保权人难以信服,又使得如股权所有权外观与实质不符等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借鉴域外担保权人行使股权的相关司法经验并结合我国本土现状,本文建议通过设立担保所有权、确定担保权人的股东身份、限制担保权人权利行使、完善担保权人股权退出机制等方式来规制担保权人的权利行使。
关键词:
股权让与担保 担保权人 股权行使 股权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张岳令
进口押汇是商业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针对该业务,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的法律规定,论文借鉴英美法上的信托收据和大陆法上的让与担保制度,对如何完善银行在进口押汇项下的权益提出了相应建议。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余怿
(一)制定统一,详尽的信贷担保法。信贷担保中问题重重,贷款纠纷案件如潮水般涌进法院,故完善信贷担保制度乃当务之急。笔者认为,至少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一部统一、详尽的信贷担保法,以矫正目前多种多样的不规范的担保行为,消除现行立法的矛盾,冲突,交叉、重复,填补现行立法的空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余怿
一、目前信贷担保中存在的问题信贷担保目的在于银行到期能够安全收回所贷款的资金。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了担保的补救功能和刺激合同履行的预防功能弱化,以致在信贷担保领域出现种种难尽人意的现象。 1、担保主体紊乱。法律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而现实情况是,符合条件且颇具经济实力的单位因保证的无偿性和单纯性,纷纷退出担保领域,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却大量充斥担保领域,大略有:党政机关、企业主管部门等,目前较常见的情形是乡镇企业用其所谓的上级主管部门"乡镇企业办公室"充任保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魏泽平 杜学坡 孟军
目前,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一直困扰着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部分商业银行由于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规范,致使其部分债权难以实现。对此,如何规范其合同行为,是各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一、目前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一)外部环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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