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2258)
- 2023(3354)
- 2022(3000)
- 2021(2752)
- 2020(2495)
- 2019(5724)
- 2018(5843)
- 2017(12949)
- 2016(6756)
- 2015(7731)
- 2014(7687)
- 2013(8100)
- 2012(7589)
- 2011(6917)
- 2010(7008)
- 2009(7042)
- 2008(7158)
- 2007(6420)
- 2006(6097)
- 2005(5853)
- 学科
- 济(27008)
- 经济(26981)
- 税(21654)
- 税收(20206)
- 收(20039)
- 管理(19522)
- 业(18102)
- 企(13407)
- 企业(13407)
- 财(11981)
- 方法(11548)
- 数学(10777)
- 数学方法(10734)
- 中国(10623)
- 制(8485)
- 农(7965)
- 银(7162)
- 银行(7160)
- 贸(6999)
- 贸易(6993)
- 行(6877)
- 易(6865)
- 财政(5721)
- 融(5641)
- 金融(5641)
- 务(5215)
- 财务(5211)
- 财务管理(5198)
- 地方(5118)
- 体(5016)
- 机构
- 大学(99042)
- 学院(98601)
- 济(44930)
- 经济(43960)
- 管理(36726)
- 研究(31998)
- 理学(30627)
- 理学院(30343)
- 财(30297)
- 管理学(30082)
- 管理学院(29881)
- 中国(28183)
- 财经(21956)
- 京(20892)
- 经(19654)
- 科学(16495)
- 所(16198)
- 财经大学(16049)
- 江(15145)
- 经济学(14433)
- 中心(14212)
- 北京(14205)
- 研究所(13644)
- 经济学院(13224)
- 州(12480)
- 税(11578)
- 农(11392)
- 院(11160)
- 范(10925)
- 师范(10858)
- 基金
- 项目(53123)
- 研究(41988)
- 科学(41252)
- 基金(38426)
- 家(32091)
- 国家(31868)
- 社会(27162)
- 科学基金(26768)
- 社会科(25892)
- 社会科学(25886)
- 基金项目(19904)
- 省(19475)
- 教育(18287)
- 编号(18189)
- 划(16719)
- 资助(16351)
- 成果(16305)
- 自然(14957)
- 自然科(14568)
- 自然科学(14561)
- 自然科学基金(14298)
- 部(12538)
- 性(12131)
- 课题(12042)
- 发(11955)
- 项目编号(11832)
- 制(11593)
- 重点(11477)
- 国家社会(11288)
- 创(11033)
共检索到164987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黄静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为许多国家所采用。因此,关于收入来源地的识别判定,成为各国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根据《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期刊]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作者]
蔡庆辉
在国际税收协定中,营业代理人构成常设机构的要件有二,须同时具备:必须有非独立地位代理人的存在;必须有权并经常为缔约国另一方企业从事营业性质的活动。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我国应从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的不同立场出发,完善我国的国内税法和双边国际税收协定
关键词:
国际税收协定 常设机构 营业代理人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张伦伦
常设机构条款是双边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第7项行动计划对如何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方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范本及联合国(UN)范本在吸收BEPS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对常设机构条款进行了及时更新。本文对OECD范本和UN范本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比较,介绍了目前我国双边税收协定对常设机构条款更新的实践,提出了未来双边税收协定按照范本要求更新常设机构条款内容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税收协定范本 常设机构 反拆分规则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廖益新
在缔约国一方居民企业通过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的某种场所或设施实际履行提供劳务的情形下,应先根据税收协定中的场所型常设机构条款,后适用劳务型常设机构条款认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在判断劳务履行所涉及的场所或设施是否处于提供劳务的非居民企业支配下这个问题上,应以非居民企业对这种场所或设施是否拥有某种合法的使用权为标准。劳务型常设机构条款所谓的企业的"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实质优于形式原则和具体案情,结合采用营业活动组成部分标准和实际控制指挥标准进行分析认定;应从提供劳务的企业的角度,认定非居民企业从事的若干劳务项目是否属于具有商业上的相关性或连贯性的"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
关键词:
税收协定 劳务型常设机构 雇员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廖体忠 梁若莲
服务型常设机构是我国从资本与技术输入国的国情出发,遵循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在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安排)中增加的一个条款。这一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诸多不清晰的"灰色地带"。本文探讨了咨询劳务、相关联项目以及6个月(183天)等判定服务型常设机构的关键概念,并分析了技术转让伴随提供技术服务适用税收协定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
税收协定 服务型常设机构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马伟 余菁 洪旭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企业跨境交易日益频繁,主权国家通过签订税收协定约定双方管辖权,其中,协定中的常设机构确定了缔约国一方向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征税的权利。由于电子商务发展,使得在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间的沟通愈加便利,企业集中管理全球业务能力日益增强,极大地增加了主权国征税权争夺的空间和难度。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针对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的概念以及代理型常设机构、服务型常设机构中尚存得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特殊性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希望厘清其中的复杂关系及企业的理解误区,为提高常设机构认定的实务操作性提供建议。
关键词:
常设机构 代理型 服务型 实务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杨力
OECD 税收协定范本是国际通行的范本。作为发达国家集团的协定范本,其在多方面体现了发达国家的利益。本文对O E CD税收协定范本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常设机构条款进行了分析,阐述该条款存在的原因、内容及常设机构的具体判定规则。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郁晓
自从2003年OECD修改常设机构概念,规定服务器可作为常设机构后,OECD技术顾问小组就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正反两方分别提出见解。笔者认为,没有员工人力因素参与的服务器不应作为常设机构。
关键词:
服务器 常设机构 人力因素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苏宁华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董敬怡
自2013年以来,国际税务界一直将注意力集中在20国集团和经合组织制定的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15项行动计划上。这些行动计划的一个诉求就是制定防止在不适当的情况下给予税收利益的建议书。通过对2015年1月1日"BEPS行动计划六"提出的一系列打击税收协定滥用的新建议的解读,并调查几个东盟国家目前的条约实践,充分考虑这些建议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现行条约实践的影响后得出结论:如果各国有意实施经合组织的建议,许多东盟国家的条约实践将需要进行大量的修改,同时我国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应对税收协定滥用。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兰永红
税收协定是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的政府间条约,是营造国际税收环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手段。本文总结了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税收协定网络的不足之处,并在借鉴其他国家构建双边税收协定网络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税收协定网络的建议。
关键词:
税收协定 “一带一路” 国际借鉴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陈宇 郭海英
利益限制条款是税收协定中特殊的反滥用条款,对于打击择协避税具有良好的效果。随着BEPS行动计划的不断落实,利益限制条款被更多国家(地区)所关注。本文探究利益限制条款的起源与发展,考察并对比美国和OECD的实践,具体分析我国税收协定中现有的利益限制条款,并阐述其中待完善的方面,最后结合国际经验对我国如何利用利益限制条款反协定滥用提出几点建议。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蔡庆辉
我国目前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是以我国1 9 9 6年2 月制定的税收协定工作文本作为范本谈判签订的。随着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工作文本的部分内容已明显滞后于新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其未能反映跨国电子商务活动的广泛开展。有鉴于此,我国双边税收协定工作文本第1 2 条即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内容,也应适应新形势作出相应的修改。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朱炎生
鉴于我国在当前国际税收关系中收入来源国地位不断强化的趋势,我国应当及时调整国际税收政策。因此,我国应根据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对我国税收协定谈判工作文本第5条有关“常设机构”的内容进行修订、解释和适用工作,以扩大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陈红彦
我国税收协定谈判工作文本第10条没有对直接投资股息和间接投资股息的征税予以区别,从而无益于跨国直接投资的增长,同时不符合税收中性。我国虽然在税收协定的实践中规定了对跨国股息的间接抵免,但由于国内的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使得这一规定流于形式。如果我国确立起母子公司的间接抵免制度,在该制度能否适用于外国公司在境内常设机构的问题上需要谨慎。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