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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贸研究  [作者] 王强  
以《破产法》为主体的破产法规的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立法成果,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起到了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但由于受当时立法环境的影响,破产法规的立法原则和法律规定本身,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及与当前企业破产实践的严重不适应性。 一、破产法规的缺陷 1.债权人会议形同虚设,债权人难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现行《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第三十七条规定“清算组提出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从以上两项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祝丹萍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立法的空白使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成为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关联企业的合并破产并无统一的办案标准,相关立法和破产审判的严重脱节已成为当前破产实践的一对突出矛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通过浙江某集团公司及其6家关联企业的合并破产案,探讨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一些法律问题,对合并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魏传来  赵俊芳  李龙辰  曾庆康  
对当前企业破产问题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分行、新泰支行魏传来,赵俊芳,李龙辰,曾庆康《破产法(试行)》的实施,结束了我国企业长期有生无死的历史,规范了市场经济下企业破产的行为,对净化经营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稳定社会、促进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收到积极效果...
[期刊]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作者] 胡海  
当前我国企业破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税收流失严重,同时,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还涉及一些税收法律问题。诸如:过高的职工安置费用影响税款入库;破产企业的欠税如何清偿;清算期间发生的应税收入如何处理,等等。
[期刊] 上海经济研究  [作者] 曹思源  
我建议对1986年12月2日公布、1988年1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进行适当修改,尽快颁布一部不带“试行”字样的企业破产法.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修改企业破产法的理由可以概括为: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企业破产法的认识有了提高,已有可能对于企业破产法试行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改变.众所周知,摆在我们面前的现行企业破产法,是中国大陆几十年立法史上空前激烈辩论的产物,它充分反映了当时立法机关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换句话说,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未能采用、而实践证明是应当采用的某些提法,也就是那时在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张松  王怡  
税收立法不成熟致使我国现行税法与许多法律存在矛盾与冲突,对税收行政执法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羁绊,也对其他法律的实施带来一些麻烦,这是在新一轮税收立法中值得重视并加以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其中,企业破产法与税法的冲突引发较多争议并受到人们的关注。解决好相关问题,需确立处理税法与企业破产法关系的基本原则;《税收征管法》确立的税收优先权遭遇企业破产程序,需分层次处理好税收债权的滞纳金、相关收费、行政罚款等不同构成部分的偿还顺位问题;此外,还需要解决税收债权人的破产程序申请权、破产管理人的税收角色承担、破产财产处置税费承担模式等相关涉税问题。
[期刊] 经济管理  [作者] 李青原  邹秉辰  肖泽华  
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也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以《企业破产法》实施为标志的破产法律制度改革对企业避税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受法律影响较大企业的避税程度显著下降,该结果在排除干扰性因素、改变变量定义、调整样本时间跨度等稳健性检验中依然成立。动态效应分析表明,破产法律制度改革对企业避税的抑制作用从实施当年开始显现,并且是一个长期效应;机制检验发现,破产法律制度改革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助于提高其放贷的意愿和程度,使得企业从债务融资中获取了额外的债务税盾,与避税形成的非债务税盾构成替代关系,从而相应地减少避税;进一步异质性检验发现,当企业所在地区法治环境较差、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以及自身会计信息透明度较低、内部控制质量较低时,破产法律制度改革对避税的抑制效果更为显著。本文丰富了《企业破产法》实施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提供了支持,同时还为探明债权人保护制度在企业避税中所扮演的角色提供了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李洪春  
在1986年8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上对《破产法》审议时,由于存有各种不同意见而暂不作决定。但是,它也给了我们一个预示,实行企业破产法是不可回避的选择,问题只是恰当的时机。1979年开始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经济理论界就有人提出在我国建立企业破产制度,此后,法律工作者开始了企业破产法的起草工作,并在沈阳、武汉、重庆等地进行小范围的试点,现在看来,实行企业破产法确是一种增强企业活力的一个有效措施。沈阳市一九八五年八月三日向防爆器械厂,五金铸造厂和第三农机厂发出《破产警戒通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刘运根  辛虹  
破产是维护债权,优化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市场运行环境的有效手段。破产的适用范围,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重要议题。我国现行破产法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未创设个人破产制度,其适用范围显得过窄。合伙企业虽可参照适用,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操作困难。而对金融机构的破产,作了限制性规定,与其企业定性不符,存在着主体的不平权性,有悖市场竞争规律。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陈跃新  徐志远  夏如春  叶宗明  胡明波  周尔华  
当前企业破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丽水地区企业破产情况的调查企业破产是实现要素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随着观念的更新和社会经济环境的演变,我区自九三年出现首例企业破产案件后,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企业破产对银行会产生怎样的冲击,破产清算中存在什...
[期刊] 经济管理  [作者] 杨华  汪兴隆  
我国正在审议中的新破产法中的一个突破就是借鉴美国破产法的规定采取了债务人主导的破产重整方式。已有的经济学研究表明,法律环境与金融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在一个博弈模型中,本文认为,由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决定的信息结构与英美发达国家的资本主导型金融结构决定的信息结构是不同的,因而最优破产机制的设计应该要考虑到金融结构的差异,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宜采取单一债权人机制,而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宜采取随机双元机制。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当前企业破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145户破产企业的调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省市分行金融研究所联合调查组一、被调查企业基本状况当前企业破产来势较强,波及面较宽,各省市都准备把一部分企业列为近期破产对象。据各地分行的不完全统计,从1993年初到1995...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周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破产去产能是一种有效方式,其中《破产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2007年6月1日正式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在债权人自治、破产管理人、清偿顺序、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强化破产责任等方面均有较大的突破,但从温州实践情况来看,金融机构作为破产企业的主要债权人,由于受偿时间长、受偿率低以及破产过程中部分企业以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等问题影响,参与破产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因此,如何规范破产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破产中的金融债权维护,对确保破产工作的顺利实施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从法律层面梳理和分析金融债权保护在企业破产中碰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企业破产中加强金融债权保护的建议和有效...
[期刊]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作者] 李光宇  徐伟  郑永哲  
新的企业破产法应当正确对待金融行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破产法在整合全社会经济运行当中的规范作用,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破产的干预。同时,法律应当在微观经济中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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