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10631)
- 2023(15209)
- 2022(12739)
- 2021(11940)
- 2020(10202)
- 2019(23177)
- 2018(22677)
- 2017(44149)
- 2016(23156)
- 2015(25710)
- 2014(25051)
- 2013(24597)
- 2012(22235)
- 2011(19830)
- 2010(19892)
- 2009(18253)
- 2008(17681)
- 2007(15422)
- 2006(13623)
- 2005(11970)
- 学科
- 济(95405)
- 经济(95264)
- 业(72979)
- 管理(67555)
- 企(51898)
- 企业(51898)
- 农(48629)
- 方法(38424)
- 数学(33872)
- 数学方法(33373)
- 农业(32163)
- 财(26552)
- 业经(24982)
- 中国(24598)
- 制(22844)
- 学(18046)
- 地方(17967)
- 体(16525)
- 贸(16074)
- 贸易(16065)
- 易(15688)
- 务(15526)
- 财务(15471)
- 财务管理(15431)
- 技术(14744)
- 企业财务(14681)
- 银(14650)
- 银行(14632)
- 融(14149)
- 金融(14146)
- 机构
- 学院(316366)
- 大学(314538)
- 济(133742)
- 经济(131153)
- 管理(126050)
- 理学(109091)
- 理学院(107961)
- 管理学(106099)
- 管理学院(105519)
- 研究(104396)
- 中国(81589)
- 京(65216)
- 农(64611)
- 财(62962)
- 科学(61480)
- 所(50614)
- 业大(50400)
- 中心(50394)
- 财经(49419)
- 农业(49384)
- 江(48104)
- 研究所(45562)
- 经(45166)
- 经济学(40517)
- 范(40089)
- 北京(39947)
- 师范(39727)
- 院(37975)
- 州(36880)
- 财经大学(36616)
- 基金
- 项目(219107)
- 科学(175058)
- 研究(162828)
- 基金(162142)
- 家(141566)
- 国家(140107)
- 科学基金(121352)
- 社会(106441)
- 社会科(100677)
- 社会科学(100651)
- 基金项目(86216)
- 省(85061)
- 自然(77479)
- 自然科(75666)
- 自然科学(75645)
- 自然科学基金(74269)
- 教育(74180)
- 划(71239)
- 编号(65470)
- 资助(64054)
- 成果(51904)
- 部(49955)
- 重点(49230)
- 发(47129)
- 创(46412)
- 制(46171)
- 国家社会(44864)
- 课题(44323)
- 创新(43388)
- 教育部(43130)
- 期刊
- 济(149504)
- 经济(149504)
- 研究(91190)
- 中国(68087)
- 农(65832)
- 财(49764)
- 学报(46972)
- 科学(45929)
- 管理(45121)
- 农业(44498)
- 大学(37924)
- 学学(35970)
- 融(31641)
- 金融(31641)
- 教育(31022)
- 业经(29590)
- 技术(27666)
- 财经(24235)
- 业(22360)
- 经济研究(21537)
- 经(20805)
- 问题(20776)
- 版(16652)
- 世界(16077)
- 农村(15431)
- 村(15431)
- 资源(15191)
- 科技(14738)
- 技术经济(14622)
- 农业经济(14569)
共检索到474624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政治经济学评论
[作者]
韩振华
本文在梳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土地产权观点、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基础上,试图提出国家土地调节权的概念,并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从国家土地调节权的视角,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地制度变革分为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税免除前的"两权分离"时期、农业税免除后的"两权分离"时期以及农地"三权分置"时期,具体分析每一阶段国家土地调节权的优先目标和实现形式。本文认为,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化,为了防范农业补贴政策失效、"土地财政"难以持续、农地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等风险,必须从五个方面重构国家土地调节权的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
[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
[作者]
吴一恒 徐砾 马贤磊
本文从产权配置和产权公共域的视角出发,结合部分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剖析"三权分置"制度实施的潜在风险与完善措施。研究发现:(1)受法律法规的模糊表达、地方政府的产权再配置及契约规则的影响,"三权分置"制度下农地产权配置结构中仍存在产权公共域;(2)产权实际配置状况与产权公共域的存在导致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难以兼顾、农地流转市场与抵押市场受到制约等问题,形成"三权分置"制度实施的潜在风险;(3)合约机制和第三方组织在解决由产权实际配置与产权公共域引发的系列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从完善合约机制、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地 “三权分置” 产权配置 产权公共域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张旭鹏 卢新海 韩璟
研究目的:综述农地"三权分置"理论的研究现状,以期深化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的认识,进而对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方向做出整体性判断和勾勒。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文献检索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学界对于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必然性、功能价值与积极效应的研究存在着共识,但是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源、性质和内容以及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却存在着分歧。研究结论:现阶段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逻辑和法律逻辑存在着违和性,学界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和法律解读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想充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张旭鹏 卢新海 韩璟
研究目的:综述农地"三权分置"理论的研究现状,以期深化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的认识,进而对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方向做出整体性判断和勾勒。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文献检索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学界对于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必然性、功能价值与积极效应的研究存在着共识,但是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源、性质和内容以及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却存在着分歧。研究结论:现阶段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逻辑和法律逻辑存在着违和性,学界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和法律解读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想充分发挥"三权分置"政策的价值,就必须消除分歧,重叠共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调整和完善,最终实现政策安排和法律设计的完美相融。
[期刊] 改革
[作者]
刘守英 王佳宁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农地制度的完善基本朝向稳定农民与土地关系并使其长期化的方向,旨在形成农民对土地制度的稳定预期。明确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各自的权利界定与内涵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创新和实施农地"三权分置"的关键,关乎转型期农地权利体系的重构以及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集体所有权是农民集体的所有权,土地承包权是赋予集体成员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是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享有的耕作权。"三权"要同等保护,不可偏废。在放活经营权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对承包权的产权保护。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地制度创新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尹成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一重大论断,为全面推进土地制度创新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鹏鹏
传统的农地抵押制度主要有"入股抵押"、"反担保抵押"两种间接模式,而缺少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的模式。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作为物权权利,成为适格的农地抵押标的物。三权分置下农地抵押制度应该予以重构,在抵押设立上应该弱化发包人同意的要求,仅保留发包人备案即可。发包人备案制度所起到的公法上行政管理的效果,而登记制度则会起到抵押权生效的目的。抵押物的范围,不仅局限于土地经营权,也应该及于地上附着物。在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上,除了可以有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还可以探索强制管理、内部处置、转包等方式,以收益实现债权的安全。
关键词:
农地抵押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农村金融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尹成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一重大论断,为全面推进土地制度创新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期刊]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作者]
王泽 何格
[目的]构建响应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推进乡村社会稳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法]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全面梳理农地产权安排与乡村治理关系演变的历史变迁以及内在逻辑,并进一步探析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乡村治理的“效应—响应”关系。[结果](1)农地产权制度安排与乡村治理关系变迁的政治经济学逻辑: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农地产权制度安排与乡村治理的平衡是逻辑起点,乡村治理转型以适应变化了的农地产权制度安排是逻辑过程,农地产权制度安排与乡村治理相互协调是逻辑目标。(2)揭示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乡村治理效应,具体为农地产权结构的治理结构效应、农地产权实施的治理方式效应、农地产权保护的治理理念效应。(3)从加强巩固农地确权成果的乡村治理组织建设、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方式、贯彻契合利益秩序的以人民为中心治理理念三个方面构建适应性现代化乡村治理响应路径。[结论]解析农地产权与乡村治理的“效应—响应”关系,有利于二者的协调发展,实施“治理有效”的乡村振兴战略。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罗海滨 方达
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路径,保障小农户的合理利益诉求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构建一个包含小农户与规模经营主体两类主体的农业资本积累模型,讨论"三权分置"背景下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发展问题。理论模型与实际案例分析得到两点主要结论:第一,保障小农户的合理利益诉求意义不仅在于确保农村社会公平,而且对于提升农业部门总体生产效率也具有积极意义。第二,在实现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土地价值体现和技术水平差异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也是当前主要的现实问题所在。针对研究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情况,要兼顾政策的整体性和差异性。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陈胜祥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陈胜祥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期刊] 管理世界
[作者]
洪银兴 王荣
新时代的农业现代化要求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实现乡村振兴。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是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基础。"三权分置"的改革不只是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经营权流转前先要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实现土地的集中和统一规划,积累土地资本。在此过程中流转的是承包地,农户的承包权没有丧失,只是改变承包权益的实现形式,农户通过承包权的股权化,取得货币收益。在土地集中和统一规划基础上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其目标是根据发展现代品质农业、提高附加值要求选择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以土地资本来选择土地的经营者,以推动现代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和农村。"三权分置"下土地流转的意义要充分评价。如果说农村前一轮的改革实行承包经营体制是释放和激发农民的劳动活力,实现劳动的价值,那么这一轮的"三权分置"的改革则是释放和激发土地活力,实现土地价值,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
[期刊]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刘灵辉
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法律政策背景下,外嫁女在农村承包地流转中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承包地流转收益、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决策权、承包地流转收益继承权等受到损害。其主要诱因是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的统一法律依据缺失、农村重男轻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收益继承的相关规定不明晰、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因此,未来加强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护应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明确其承包地的各项权利、维护外嫁女参与娘家承包地抵押的决策权。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方婷婷 吴次芳 周翼虎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经济学主导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形象表述,该学说能很好解释实践中农地流转现象。但经济学界对于"三权分置"实施可行性的解释,主要以西方产权理论为基础,以权能分离理论为指导思想。这种经济学逻辑并不符合当前的法律逻辑。法学界针对经济学界权能分离理论的"三权分置"展开了批判,提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事实上是对农地所有权用益权能的再分割,有悖所有权的整体性特征。但法学界"基于文本寻找解释"的研究思路,决定了其无法对现实当中大量存在的违背规范性土地承包、农地流转的现象做出解释。在分析经济学和法学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理论解读的基础上,设定土地承包权为成员权,创设具有物权效力的土地经营权取代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产权制度符合物权分离逻辑,能够在法权构造上自洽,在立法技术和修法成本上具有优势。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