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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蔡卫华
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但现在农民扩大再生产融资很难,主要原因是没有抵押物,银行不放贷。请问农民可否以上述中央文件为依据,拿自己的宅基地抵押融资?解答:虽然目前一系列中央文件都规定可以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规定要"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陆平辉 赵舒捷
还权赋能、稳定放活的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改革蕴含着积极的制度效益和经济助推功能,但也暗藏农民失地、抵押财产无法变现、耕地被侵占等风险,因此需要兼顾助推效益与风险防控。基于对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的认识,一些主管部门和试点地方对宅基地抵押贷款人的准入资格和抵押物的设置与流转作出了某些限制,这些限制适应了试点阶段推进"两权"抵押改革的需要,但与当前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不符,需要秉承稳慎探索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增设新的优化措施来加以完善,以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效益的最大化。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张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因此,探索农村宅基地抵押可以成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岳永兵 孙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农民住房及其载体宅基地是一个有机整体,房屋抵押、担保或转让,宅基地也必须跟着一并抵押、担保或转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功能的完整性,体现房屋的真实价值。宅基地抵押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上没有附属建筑物,仅用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这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而且短期来看国家也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卢岩 黄英
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公私兼具的法律特征,其制度设计的理论逻辑在于通过公法的外在约束及权利的内部阉割使其内生出公法上的负担,从达至社会保障的立法目的。但由于制度设计自身的缺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等原因使得开禁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具有迫切的现实性。在抵押制度的构建上,应将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作为前提和保障;以其是否继续承担社会保障功能为判断标准,实行有限抵押制度;为了确保抵押权的顺利实现,还要建立价值评估机制。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李戈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农地产权流转的重要形式之一,不仅能盘活宅基地产权、开拓农民融资渠道,还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则、土地政策与实践现状都为宅基地抵押的推广奠定了基础。然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面临着一系列现实困境,制度层面包括立法体系不完善,抵押人、抵押权人范围不明确,抵押登记制度不健全,抵押权难以实现等;配套机制层面包括风险保障机制缺位、缺乏专门的价值评估机构与农地金融机构等。对此,应当对立法作出调整,并结合试点经验逐一完善。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 土地政策 农村金融
[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王邦武
农房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是一项改革性探索,在宜城实践的过程中,该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和客观的障碍。笔者试图从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押物处置流程的系统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推动改革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
住房财产权 抵押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胡建
宅基地能否抵押及如何抵押是学界争议之焦点。基于宅基地立法之嬗变及相关法律机理证成宅基地使用权有限抵押的成立,其制度设计上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并在内部法权结构上体现实质正义和保护农民的倾斜性救济原则。宅基地抵押本质上为土地使用权之抵押,其可通过抵押合同和登记公示而设定,农民集体成员和非集体成员皆可成为抵押权主体。抵押权实现时,在同等条件下应赋予集体成员优先回赎权,或本集体成员无意购买时,可由农民集体优先有偿收回。立法上应赋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之抵押权能,构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期限制度,并修订《物权法》等法律以确保宅基地有限抵押制度的有效运行。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朱宝丽
目前,《物权法》等是规范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法律规范,宅基地抵押受到现行法律的限制。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开展宅基地抵押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些地方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很多法律问题。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科学设计宅基地抵押制度以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宅基地抵押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宅基地抵押 法律约束 路径选择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马运全 朱宝丽
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地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简要介绍了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规定,指出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出现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分析总结了各地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探索的方式方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
[期刊] 中国软科学
[作者]
胡建
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法律价值目标下,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有限抵押制度。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抵押权的设定须经签订抵押合同和登记公示程序,其权利主体范围不限于农民集体成员。抵押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应赋权于本集体内部成员基于成员权的优先购买权,或者集体在可能的条件下实行有偿收回。
[期刊] 武汉金融
[作者]
王邦武
农房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是一项改革性探索,在宜城实践的过程中,该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和客观的障碍。笔者试图从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押物处置流程的系统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推动改革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
住房财产权 抵押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张媞
作为农地产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有助于释放宅基地经济价值,拓宽农户融资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牵扯到现行立法、宅基地登记确权、价值评估、农地贷款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对此,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建立价值评估体系、成立专门的农地金融机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流转 法律制度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朱宝丽 马运全
农地"三权分置"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宅基地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要素,在推进农村融资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三权分置"架构中,理清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内涵外延至关重要。从实践来看,宅基地抵押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应从加强立法、科学设计抵押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构建宅基地抵押融资制度体系。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 抵押融资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惠献波
目前,农户融资因难已严重制约了农户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难题。论文以河南省824户农户调查材料为依据,对农户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户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职业类别、对信贷政策的了解情况、社会保障是否完善等变量对农户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积极性具有显著性影响。为此,积极开展大范围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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