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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闵文峰 魏继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模式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宅基地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公有制性质,使宅基地使用权以福利分配形式无偿提供给村民,不允许进入市场流转。
[期刊] 经济地理
[作者]
刘卫柏 贺海波
通过横向比较分析后认为: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管理制度缺陷、村庄规划滞后、基层监管欠缺等问题。在对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进行实证调研后,总结出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主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外部转让、农户自由转让、地方政府主导转让等几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流转 流转模式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范军
依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产权是不完整的,农民没有转让、抵押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这种不完整的宅基地产权必然降低了农民的投资激励,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相反,假若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完整的产权,情况就截然相反了。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杜宇能 徐友谅
宅基地改革路径需要放在城乡融合大视角中研究,而宅基地改革路径的核心就是宅基地的流转主体和主体的范围。从城乡融合、社会保障、农村资产盘活、城镇用地问题疏解几个影响因素出发,分析了宅基地流转范围与这些影响因素的关系。提出了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实现城乡融合应当成为宅基地改革的远期目标;选取城乡差别较小的发达地区,逐步试点宅基地流转范围的扩大;创新制度设计,融合宅基地流转范围扩大与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在尊重财产权和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解决现有"小产权房"问题,盘活城镇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济价值等改革路径。
关键词:
城乡融合 宅基地流转 改革路径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陈利根 成程
研究目的:揭示现有3种宅基地流转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集体推动模式与农民自发模式下的农民福利状况,并提供改善路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与理论模型法。研究结果:(1)从短期来看,在无法改变城乡土地市场二元分割现实的情况下,集体推动宅基地流转模式最有利于增加农民福利,而其他两种模式由于存在政府垄断和隐形流转致使农民福利损失较多;(2)从长期来看,增加农民福利的有效途径在于实现政府主导、集体推动和农民自发三种模式向宅基地市场自由流转的转变。研究结论:有条件地区尝试推行集体推动宅基地流转模式,不具备条件地区需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或规范隐形流转,最终3种模式都需向市场自由流转转变。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冯一飞 杨鸿鸣 许鹏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对"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了原则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张勇 江学祺 李忠林
宅基地流转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重点探索的内容。现阶段宅基地权能实际扩张、宅基地功能转型及宅基地流转范围突破促成了宅基地流转的现实需求。本文基于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安徽省东至县的考察,对该县三个村探索的三种宅基地流转实践样态即“宅基地置换+村集体收储+工商企业租用”模式、“村集体主导+农户入股+合作社运作”模式及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管理模式进行案例分析,并分别从实施目标、实施资源禀赋、实施成效以及可推广性四个方面进行对比,进而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宅基地流转的推进路径,以期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路径及完善宅基地制度提供有益参考,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推进宅基地流转实践提供经验借鉴。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陈振 罗遥 欧名豪
实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价值,并据此探索可能的实现路径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相关研究,首先诠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并在探讨其产生的功能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可能路径。笔者认为,"三权分置"格局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应定位为成员权,具有占有、收益和处分等权能;而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实现产权明晰、价值显化、资源整合、制度完善等四方面功能价值。因此,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依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加强配套政策设计,具体包括推进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使用权登记制度、实行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运行机制、健全宅基地"三权分置"风险保障措施。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冉瑞平 李俊明 尹奇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一种新创设的权利,学界对于其内涵意见纷呈,对于其权能内容也众说纷纭。虽然各地改革试点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资格权的认定、保障和退出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困境。本文认为,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至少应包含身份、收益和管理三大权能。为促进资格权的实现,建议明确资格权认定立法和认定标准,设立特殊资格权以满足“新村民”需要;显化资格权表现形式,建立资格权“确权颁证”制度;探索宅基地跨区域调配、分配延期补偿等多元路径以保障资格权内涵的居住权益;加强所有权对资格权的规范,促进宅基地规范流转;探寻资格权多元退出路径,设立资格权退出反悔机制,构建资格权退出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 资格权
[期刊] 改革
[作者]
刘俊杰
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是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综合考察集体成员基于身份性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生成路径及农户宅基地利用方式变化带来的资格属性的拓展,可知宅基地资格权是一项兼具身份属性和财产属性的独立民事权利,其功能体现为分配请求权、居住保障权、可期待收益权和有限处分权。它在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建立了关键联系,促进了所有权、使用权的权能强化与权益保护。实践中,应从界定权利主体、明确实现规则、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构建宅基地资格权运行机制,促进宅基地资格权功能的有效发挥。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温世扬 陈明之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应将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内涵置于首要位置。宅基地资格权性质廓清的前提在于理解农民与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总有关系。总有关系呈现出清晰的团体法脉络,成员权产生于团体内部关系中,与团体性密切相关,我国集体成员权解决的正是集体所有权主体内部成员个体与整体的关系问题,应将成员权理论纳入集体所有权关系中考察。将宅基地资格权定性为成员权有利于完善我国集体成员权利体系、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属性以及宅基地流转权能的实现等。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应从明确宅基地的分配主体、建立合理的宅基地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资格权登记制度等三个方面展开。
[期刊] 资源科学
[作者]
黄砺
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户多宅""一人一宅""建新不拆旧""少批多占"等违反相关法律的农户隐性占地行为,迟滞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本文以农户隐性占地行为为出发点,在宅基地功能属性变迁的研究视角下,探讨了农户隐性占地行为出现的根源以及宅基地制度相关试点改革的政策取向。首先,通过回顾宅基地计划分配制度与宅基地功能属性的变迁,发现现行的宅基地计划分配制度是建立于居住保障属性之上,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宅基地居住保障属性减弱以及资产属性彰显的社会现实。然后,本文分别从理论模型和现实情景的角度出发,来刻画分析农民如何通过宅基地的隐性占有行为来突破计划分配制度的限制。最后,通过整理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域的政策文本,发现目前的试点改革工作是从"维护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属性"与"适应宅基地资产属性彰显"这两个维度同时展开的,且前者明显受到试点县域的青睐和重视,而后者的改革则显得举步维艰。只有同时兼顾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属性和资产属性,才能实现对农户宅基地隐性占地行为的有效治理。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姜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强调,以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为前提,适度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无障碍流转,释放该权利的融资功能。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为维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性,实现两者的有效平衡。"集体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依然能够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构造提供有效解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所有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集体所有权,其内容包含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是农户享有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权利属性应当为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畴;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使用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最终确立,需要遵循以下制度构建思路:一是完善既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明确农户资格权的权利内容及功能;三是改造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增强其财产权属性。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吕军书 张硕
解析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的法理内涵,厘清宅基地"三权"间的关系,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功能价值和制度价值,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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