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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向勇
准确解读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是评析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宅基地立法意旨是国家意志的反映,蕴涵在宅基地制度演进的逻辑中。集体化下的宅基地立法原旨,意在完成农地的社会主义改造,保障农民安居和均平占有宅基地的利益。城市化进程中,为配合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宅基地的收益和转让权能被禁止。冻结宅基地财产属性、放活城市住宅商品流通的城乡二元住宅用地管理法,意在由地方政府支配土地增值,优先建设城市。乡村振兴阶段,宅基地财产功能被释放、宅基地增值收益归属于农户。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是促进和保障农户获取宅基地的增值利益,其制度功能是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宋志红
研究目的:将中央文件、经济学界和实践探索中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学表达转换为法学表达,为此项改革的立法"落实"提供支撑。研究方法:理论研究。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在产权配置上意欲通过"半流转、权利强"的宅基地流转方式实现,在经济学阐释和实践探索中以"转让一定年限宅基地使用权"为表达方式,经法学解构后应表达为"次级用益物权创设";在法学表达上应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界定为农户在不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创设并让渡宅基地"子权利"的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农户出租宅基地和以权利派生方式让渡"次级宅基地使用权"两种途径;农户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完整性和名称在"三权分置"后仍维持不变,不适宜也不需要以"宅基地资格权"来命名"三权分置"后农户享有的剩余权利。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在立法上的权利结构和名称应表达为"农民集体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户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社会主体享有宅基地租赁权或宅基地经营权(次级宅基地使用权)"。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 三权分置 立法 产权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房光磊
在法治社会环境下,在“三权分置”顶层设计引领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立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政策逻辑依据。新时代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立法至少将会出现明确的法治化价值取向、鲜明的时代特征、健全的法制体系和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等场景。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 使用权流转 立法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姚树荣 景丽娟
本文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相统一的角度,对宅基地资格权的界定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应将宅基地资格权定义为现行农户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将农户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定义为宅基地经营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应重点关注"确权公平、还权赋能、产权清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晓叶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引人瞩目的一个亮点,是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政策思路。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此前,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已释放出这一重大政策创新信号,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此次由中央文件正式推出,更令各方再度聚焦。的确,宅基地"三权分置"对于农村土地制
关键词:
使用权 政策效应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李琳 郭志京 张毅 张伟
研究目的:探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法律表达与法律构建。研究方法:文献资料分析、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后宅基地权利体系的新变革,政策层面与法律层面含义的不同彰显了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立统一;法律含义和法律结构依赖于分置模式的选择,总体上形成"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利用权"的权利架构。研究结论:"三权分置"的关键是宅基地利用权的法律构建,焦点是资格权的法律翻译,需要在法律上设计出既满足法律形式理性之要求,又契合当下中国之实质理性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韩文龙 谢璐
宅基地"三权分置"既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权能边界、内涵及相互关系,也要从实践中探索各项权能的实现机制。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着所有权主体虚置和处分权缺失、资格权界定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使用权流转范围受限等权能困境。落实所有权需要实现所有权主体一元化和所有权主体法律化,还权赋能、给予所有权主体一定的处分权;稳定资格权需要严格界定资格权的取得范围,探索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放活使用权应该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单个"农民集体"和多个"农民集体"内部流转、租赁和入股,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自住或营商,探索闲置宅基地直接入市的实现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
三权分置 权能内涵 权能困境 还权赋能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陈振 罗遥 欧名豪
实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价值,并据此探索可能的实现路径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相关研究,首先诠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并在探讨其产生的功能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可能路径。笔者认为,"三权分置"格局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应定位为成员权,具有占有、收益和处分等权能;而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实现产权明晰、价值显化、资源整合、制度完善等四方面功能价值。因此,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依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加强配套政策设计,具体包括推进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使用权登记制度、实行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运行机制、健全宅基地"三权分置"风险保障措施。
[期刊]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作者]
史卫民 彭逸飞
[目的]通过对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困境的分析,提出合理完善建议,实现对资格权实现的法治保障,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发展。[方法]实证分析法、政策内容分析法、文献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结果]我国的现行立法尚未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以及制度构造做出明确规定,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目前还存在关于“分配请求权说”“用益物权说”“剩余权说”“成员权说”的争议,宅基地资格权的主要权能也并不清晰。同时,现阶段宅基地资格权在实现上存在主体认定不明确、登记制度不健全、行使制度不具体、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现实困境。[结论]基于对宅基地资格权来源和宅基地改革政策目标的分析,应将其界定为成员权。通过对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建议将宅基地资格权主体认定为“集体成员”,采用“三权三证”模式进行确权登记,明确资格权的分配请求权、成员获益权、管理参与权、退出补偿权四种主要权能,探究资格权多元化的救济途径,切实保障农民的宅基地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成员权 权能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吕广挥 张同德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继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又要深入分析推进"三权分置"可能面临的问题,积极主动研究实施"三权分置"的政策供给和实践路径。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的困惑宅基地"三权分置"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制度创新,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惑,须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卢曦
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继农村承包地实施"三权分置"后,中央再次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2018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要求,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认为,这是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制度 住宅财产权 集体所有权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姜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强调,以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为前提,适度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无障碍流转,释放该权利的融资功能。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为维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性,实现两者的有效平衡。"集体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依然能够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构造提供有效解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所有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集体所有权,其内容包含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是农户享有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权利属性应当为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畴;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使用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最终确立,需要遵循以下制度构建思路:一是完善既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明确农户资格权的权利内容及功能;三是改造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增强其财产权属性。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吕军书 张硕
解析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的法理内涵,厘清宅基地"三权"间的关系,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功能价值和制度价值,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李晴
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转让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受让人不应受"一户一宅"原则限制,应改采法定面积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转让应被许可,受让人应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使用费,依宅基地用途确定受让人使用宅基地的年限。现阶段,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有其必要性,仍应继续沿用。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张勇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其内涵丰富。基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宅基地产权变迁的回顾,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权利关系,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框架,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内涵进行阐释。从政策本质上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重塑集体所有制下的宅基地产权结构和权利体系,以完善和丰富宅基地权能,实现多元主体共享宅基地产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包括: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权能;重塑宅基地产权结构,保障农户享有更完整的宅基地权利;推进社会主体共享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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