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6170)
2023(8657)
2022(7286)
2021(6745)
2020(5725)
2019(12810)
2018(12770)
2017(23345)
2016(13224)
2015(15218)
2014(15580)
2013(15045)
2012(13757)
2011(12260)
2010(12534)
2009(12061)
2008(12282)
2007(11619)
2006(10256)
2005(9676)
作者
(38225)
(31780)
(31393)
(29960)
(20168)
(14843)
(14533)
(12223)
(11988)
(11502)
(10871)
(10658)
(10327)
(10299)
(10136)
(9581)
(9563)
(9435)
(9407)
(8965)
(8052)
(7891)
(7711)
(7390)
(7357)
(7278)
(7008)
(6908)
(6517)
(6328)
学科
管理(53505)
(42500)
(42052)
经济(41952)
(40429)
企业(40429)
(18518)
(16883)
方法(15813)
业经(13258)
中国(12988)
(12578)
(12323)
财务(12277)
财务管理(12242)
(11619)
理论(11611)
企业财务(11593)
(10836)
数学(10782)
数学方法(10632)
(10549)
银行(10515)
(9990)
(9909)
(9335)
体制(9234)
(9124)
(8841)
金融(8834)
机构
大学(184661)
学院(184572)
管理(71463)
(67290)
经济(65382)
研究(60007)
理学(58467)
理学院(57756)
管理学(56899)
管理学院(56494)
中国(49025)
(40129)
(39408)
科学(35580)
(31727)
(30204)
(28784)
财经(28634)
中心(28599)
研究所(26708)
(25693)
业大(25075)
北京(25046)
(24886)
(24208)
师范(23891)
农业(22380)
(21960)
(21787)
技术(21725)
基金
项目(115131)
科学(89959)
研究(87631)
基金(81165)
(69944)
国家(69295)
科学基金(59460)
社会(54306)
社会科(51214)
社会科学(51200)
(46314)
基金项目(42272)
教育(41490)
(38487)
自然(37127)
编号(37082)
自然科(36240)
自然科学(36228)
自然科学基金(35585)
成果(32781)
资助(32573)
课题(26781)
(26476)
重点(26046)
(25401)
(24338)
(23536)
项目编号(23468)
(23030)
创新(22657)
期刊
(86605)
经济(86605)
研究(56566)
中国(48001)
(35986)
管理(32960)
学报(28927)
(26995)
教育(26935)
科学(26116)
大学(22666)
学学(21012)
(19679)
金融(19679)
技术(17384)
农业(17360)
财经(15307)
业经(13821)
(13257)
经济研究(11837)
图书(10783)
(10669)
会计(10502)
问题(10459)
财会(10362)
(9925)
现代(9055)
(8783)
论坛(8783)
职业(8535)
共检索到303054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求索  [作者] 钱宁峰  
伴随着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文化行政管理、文化资产管理以及文化行政执法领域出现了大文化管理机构,形成了大文化管理体制。从组织法角度来看,大文化管理体制的出现导致大文化管理机构的组织领导体制尚未理顺、文化职能边界不清晰、文化管理权限完整性无法实现、文化任务管理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要实现大文化管理体制,在组织法上必须维护大文化管理机构的独立性,使其享有相对完整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运营权,保证其享有法人主体所具备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能,防止不同文化管理机构的权力混同。基于文化领域的特殊国情,大文化管理体制的重构在组织法上需要采用一些特殊的组织措施:一是党政文化管理机构的合署办公;二是文化行政管理权与文化行政执法权的统一;三是文化领域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韩冬  韩立达  史敦友  王艳西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立法内容,初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结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部分私法特征的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2)在构建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时,首先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其次必须以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来培育经营主体,再次必须考虑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博弈。研究结论:(1)明确土地产权结构以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利;(2)借鉴现代社团法人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治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韩冬  韩立达  史敦友  王艳西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立法内容,初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结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部分私法特征的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2)在构建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时,首先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其次必须以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来培育经营主体,再次必须考虑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博弈。研究结论:(1)明确土地产权结构以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利;(2)借鉴现代社团法人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3)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外部行政治理和经营治理机制。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王琳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和分类入手,分析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障碍,认为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的缺乏、内部治理结构设置不健全、金融扶持措施缺乏可操作性是其发展的主要障碍;要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治体系、界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构、完善金融立法、落实金融扶持措施、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冀军  
集约经营必须构建高效运作的组织管理体制冀军商业银行集约经营所包含的内涵,决定了选择和进行集约经营必然触及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现有的组织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分支机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特征是战线过长、网点过多,效益低下,是一种粗放经营的...
[期刊] 职业技术教育  [作者] 俞建伟  
职业教育集团组建起来后,必须处理好集团内部组织管理问题。借鉴企业集团理论,职业教育集团的组织结构可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四个层次;在集团内部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理事会制,理事会作为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并设立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作为执行机构与联络机构;在集团内部关系处理上,在有效发挥龙头学校作用的同时,要处理好龙头学校与其他成员组织及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田柯  
在世界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亚洲各国已意识到了区域一体化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区域内合作日益紧密,构建一个亚洲区域共同体也越来越引人关注。从国际区域组织的经验来看,一个高效的组织机构体系是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实践经验,结合亚洲的实际情况,亚洲共同体应从局部领域突破带动整体统一,从松散性合作发展为紧密性联合,并不断完善法律化和司法化建设,提高公平性和合理性。
[期刊]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 张志毅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在国家层面上总共进行了7次机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减少了行政机关的人员,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机构过于冗杂的局面,但是机构没有摆脱"精简—臃肿—再精简—再臃肿"的恶性循环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科学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当前我国的《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过于原则化,也没有科学规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组织法又是一个规范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显得逻辑混乱,难以发挥有效的规范作用。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统一的行政组织法来规范我国的行政机关的组织,防止我国行政机关过于庞大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房绍坤  袁晓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梅维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主体,《民法典》确认其特别法人地位,奠定了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存续期间的先在性、组织职能的双重性、成员资格的封闭性和集体资产的公有性等特别属性,亦正是该特别属性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陷入外延边界不清、组织职能分配不均衡、组织内农民难以受益和面临市场风险等制度困境,亟需进行法律上合理的制度表达。应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并实现“政经分离”,适当剥离公共事业服务职能并强化生产经营性职能,在适度开放集体成员资格的同时设立成员双层结构,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能力,但应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非经营性资产本身从责任财产范围中予以剔除。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房绍坤  袁晓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梅维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主体,《民法典》确认其特别法人地位,奠定了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存续期间的先在性、组织职能的双重性、成员资格的封闭性和集体资产的公有性等特别属性,亦正是该特别属性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陷入外延边界不清、组织职能分配不均衡、组织内农民难以受益和面临市场风险等制度困境,亟需进行法律上合理的制度表达。应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并实现“政经分离”,适当剥离公共事业服务职能并强化生产经营性职能,在适度开放集体成员资格的同时设立成员双层结构,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能力,但应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非经营性资产本身从责任财产范围中予以剔除。
[期刊] 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 赵剑辉  陆建新  
试论构建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组织管理体制赵剑辉陆建新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支机构及经营网点的设置与布局;机构及其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定位;上下级行之间、横向部门之间的管理与协调方式。现行农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赵新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从体系性视角初步构建集体成员诉权机制,但仍然存在粗疏遗漏和诉权克减现象。运用组织法逻辑配置集体成员诉权并构设诉讼规则,纵向维度上应当尊重其不同诉讼阶段动态递进的三阶构造,横向维度上适用以诉讼目的为依据划分形成的三种类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主要沿着以撤销权保护成员权益、以代表诉权保护组织权益、以行政行为监督决议合法性的进路展开,尚存撤销诉讼规则错裂、代表诉讼规则疏漏、决议纠纷可诉性不明的问题,在司法实践的具体适用仍有极大解释空间。应结合集体成员诉权原理构设侵权诉讼、代表诉讼和决议诉讼,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法官采取扩张性解释拓展细化具体规则。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刘小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法律制度的缺失、身份功能的混乱、法律地位的模糊等。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亟需重新地、客观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向社区型组织转型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来的发展方向。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