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7455)
2023(10099)
2022(8273)
2021(7901)
2020(6311)
2019(13810)
2018(14158)
2017(25389)
2016(13640)
2015(14751)
2014(13893)
2013(13010)
2012(11936)
2011(10686)
2010(10930)
2009(10361)
2008(10228)
2007(9274)
2006(8501)
2005(7731)
作者
(36495)
(30582)
(30532)
(29094)
(19534)
(14515)
(13839)
(11672)
(11660)
(11116)
(10586)
(10581)
(10039)
(9870)
(9500)
(9274)
(9157)
(9059)
(8776)
(8675)
(7913)
(7342)
(7183)
(7106)
(6966)
(6909)
(6802)
(6801)
(6141)
(5975)
学科
(49164)
经济(49112)
管理(45799)
(42918)
(37809)
企业(37809)
技术(18870)
方法(17729)
(15802)
中国(15377)
业经(15017)
(14496)
(14411)
数学(13988)
数学方法(13778)
技术管理(11878)
(11373)
理论(11008)
(10310)
(10080)
银行(10062)
农业(9947)
(9658)
(9574)
财务(9548)
财务管理(9530)
(9271)
金融(9269)
企业财务(9219)
体制(8776)
机构
大学(186788)
学院(186180)
(72982)
经济(71419)
管理(70340)
研究(63894)
理学(58585)
理学院(58001)
管理学(57138)
管理学院(56747)
中国(48854)
(39901)
(37955)
科学(37609)
(31753)
(30038)
中心(29440)
财经(28884)
研究所(28300)
(26711)
(26647)
师范(26511)
(26159)
北京(25456)
业大(24279)
(24211)
(23444)
经济学(22216)
师范大学(21203)
技术(21170)
基金
项目(119900)
科学(94563)
研究(94214)
基金(84807)
(73818)
国家(73155)
科学基金(62475)
社会(59667)
社会科(56509)
社会科学(56491)
(47534)
基金项目(43987)
教育(42704)
编号(40192)
(39316)
自然(37008)
自然科(36088)
自然科学(36078)
自然科学基金(35409)
成果(34558)
资助(32193)
(28211)
重点(27053)
课题(26914)
创新(26525)
(26309)
项目编号(25967)
(25819)
国家社会(25413)
(24343)
期刊
(86606)
经济(86606)
研究(60221)
中国(42412)
(31788)
学报(28688)
教育(28115)
管理(27543)
科学(25506)
(25062)
大学(21815)
学学(19710)
技术(18667)
(18386)
金融(18386)
农业(16553)
图书(15947)
财经(15674)
业经(14512)
(13625)
经济研究(13623)
书馆(11237)
图书馆(11237)
科技(10977)
问题(10955)
(10596)
论坛(10596)
技术经济(10215)
情报(10057)
理论(9968)
共检索到297244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图书情报知识  [作者] 万方  
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平衡保护个人信息数据的隐私性及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之间的关系,应当从立法和技术革新两方面入手。作为适用于网络信息领域保护个人信息的一项权利,被遗忘权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法律途径。2016年新颁布的欧盟数据保护规则将被遗忘权的内容及适用范围更加明晰化,为我国未来的立法提供了有力参考。同时,从技术层面引入虚拟匿名化信息采集技术来替代原有的匿名信息采集技术也能从根本上去除信息的"可识别性",从而降低侵犯用户隐私的风险。从技术发展的趋势来看,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将重点放在规制信息的使用环节上。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薛亚君  
关键词: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王涵  
网络社会背景下个人信息具备人格精神权益和财产权益属性,可单独或相互配合而具备极强的人身识别性和商业价值,成为商企挖掘潜在客户和商机的重要指向标,人格利益的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竞争资源。因而个人信息被肆意违法收集、利用、出卖的现象层出不穷,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个人信息急需在法制视野内进行利益平衡与规范,从立法模式来看,宜采取民法典权利确认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单行立法的模式,引入信息处理通报与预先审查制度,规范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使用等行为,保护人们基于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益。
[期刊] 图书馆建设  [作者] 连志英  
被遗忘权体现了"遗忘"及"重新开始"的精神,是大数据时代的公民及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所必须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在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明确规定了被遗忘权,我国也应制定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遗忘"和"重新开始"为指导确定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通用原则,明确公民享有被遗忘权,并对被遗忘权的主体、客体、权利的内容、适用的条件、例外的情形及侵犯该权利所应受的处罚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期刊] 征信  [作者] 杨渊  
大数据是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个人在互联网上的搜索信息、社交网站的信息都被拿来分析应用,而这些信息的应用会涉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目前,国外普遍加强立法以规范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使用,同时也在探索一些新的数据使用模式,在确保个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理挖掘利用信息,创新数据增值服务,值得借鉴。
[期刊] 征信  [作者] 沃耘   乔鹏飞  
大数据时代,为充分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我国相继施行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考察相关规则的司法适用,发现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界定不清、损害赔偿威慑作用不足、公益诉讼制度效用未充分发挥、“知情—同意”标准不一且流于形式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可通过构建可识别的场景化模式界定个人信息,引入情境脉络完整性理论判定隐私,审慎引入惩罚性赔偿,明晰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构建“国家—行业—平台”三层规则体系实现实质同意,全面保护个人信息。
[期刊] 征信  [作者] 刘红熠  杨妮妮  
我国互联网征信自起步以来快速发展。但由于互联网征信具有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业务特征,互联网征信业务与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护之间存在不可回避的冲突。如何平衡好行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成为互联网征信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应通过加快推进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立法、完善互联网征信监管办法、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式,在合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前提下,推进互联网征信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期刊] 图书馆论坛  [作者] 朱悦  
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处理的普遍性、概念的开放性、风险的潜在性等特点,使个人信息的界定方式出现理论和实践上的转变。理论上,识别性标准被不断修正;实践中,个人信息的界定要综合考量多种要素。为克服传统保护模式单一化、片面化、利益失衡等弊端,需要引入综合治理模式,其特点包括相对化的个人控制、多元利益平衡和风险动态规制。着眼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模式的转换,保护规则在民事、行政、刑事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以及信息综合治理的具体方案将成为今后的研究重点。
[期刊] 图书馆  [作者] 罗娇  
文章采用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各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路径及其在大数据环境下面临的困境,认为以财产权、人格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信息自决权、形象权、被遗忘权等单一权利路径,均难以妥善解决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冲突。建议突破单一权利路径,以"信息控制"为核心保护信息主体的知情、决定、保密、访问、更正、删除、传输、封锁等权利,并建立数据管理政策、利用技术手段落实个人信息的保护。
[期刊] 征信  [作者] 丁西泠  
增强政府和公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关注个人信息侵权问题,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寻找有效的救济途径刻不容缓。借鉴国外成熟的法律制度与文化,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从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设立对内和对外的双重监督机构、重视行业自律等视角,从立法、监管、自律多层面进行路径重构,建立新时代综合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林敏  
由于大数据时代“永恒记忆”的特点,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平台高速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还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风险。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不足以应对这一困境。行使被遗忘权可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不过该权利也存在与言论自由有冲突、主体及行使条件不明确、责任承担机制缺失等保护困境。我国构建未成年被遗忘权的可行路径应通过比例原则解决权益冲突问题,同时成立第三方数据管理机构对个人信息进行监管和保护,最终通过制定《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法》、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来构建我国未成年人被遗忘权的保护体系,以此缓解未成年人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邹晓玫  杜静  
[目的/意义]我国现行的个人信息授权仍停留于最原始的"概括授权+例外"模式,该模式下的个人信息类型化不充分导致了再利用成本巨大、授权形式化和目的限制原则落空等问题。[方法/过程]欧盟的GDPR模式通过充分保护原则使信息主体的控制权延展至大数据流转的各个环节,而美国的"场景风险"模式则通过场景下的风险自评授予企业更大的数据利用自主权。综合借鉴上述两种模式的优点对我国个人信息授权制度加以改造。[结果/结论]在初始收集阶段以重要性理论为基础建立三维度四层次的类型化方案,不同类型个人信息采用不同授权要求以强化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在信息再利用阶段则以提升利用效率为导向,开放"情景一致"前提下的个人信息再利用,在超越原始"情景"的利用中引入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层次化的信息安全保护。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严鸿雁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将个人信息权利归纳为一种新型的公法权利,不符合个人信息权益属于民事权利的本质。建议稿中大部分内容为规范行政管理的法律条文,不利于个人信息权益的维护和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将个人信息权益设计为独立的人格权,并着重规定权利的内容、行使和救济等问题。
[期刊]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 庄慧娴  于静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社交网络及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与普及,数据量呈指数型、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应运而生。信息的收集与挖掘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个人信息安全在大数据环境下更容易被非法收集及利用,造成个人利益的损失。因此,应通过行业自律保护和法律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在立法上加强和完善对大数据运作的规制,以弥补自律保护强制力不足的缺陷。同时,在自律保护方面,应积极督促和完善相关行业自律规范,以弥补法律保护存在滞后性的不足。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张茂月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数据面临不断增加的知情权、安宁权、处分权和信息泄露的风险,单纯的"隐私权"本身尚不足以有效应对各类新状况,必须加快构建"综合治理模式"。除了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需要确立"告知—同意原则"作为信息收集和利用活动的基本原则,并强化技术化手段及打击信息犯罪活动,以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