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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征信
[作者]
阿力木江·依明
《民法典》虽然为个人信息权益提供救济途径,但以填补损失为宗旨的私法救济除存在事实不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举证难等实务难题之外,还存在难以有效治理一对多的个人信息权益侵害行为的制度性缺陷。这不仅妨碍个体通过私法寻求救济,还阻碍建立有效的数据保护激励机制。为了保持数据效用与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平衡、促进数据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有必要加强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的社会法规制。一方面,需要激活私法救济的活力,并结合集团诉讼、公益诉讼等途径为个人信息权益提供事后救济;另一方面,要充分保证填补损失的同时,逐步实现风险规制,并建立强有力的外部激励机制作为制度保障。
[期刊] 征信
[作者]
田志超 宣亚丽
大数据背景下,传统征信产业迎来颠覆性变革,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障机制面临诸多挑战。厘清当前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障体系现状,发现信用信息真实性隐忧、信息过度采集挖掘、监管效力不足以及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为了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障体系,基于国际经验镜鉴,提出制定信息处理技术标准,明晰信用数据采集边界,加快大数据征信专项立法,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用信息 权益保障 完善进路
[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作者]
杨勤法 程圆圆
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问题的根源在于用人单位管理权与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的冲突,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此种冲突,如何妥善平衡二者关系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使得纯粹私法规范和一般性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无法有效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面临价值定位过低、具体规则缺失、救济渠道不畅通等多重问题,欧盟的相关规则可资借鉴。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应当提升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价值定位,将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纳入劳动基准法,宣示保护劳动者的人格权益。法院应当在审判过程中构建合法、必要、正当、透明原则的审查机制。另外,还应当强化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咨询职责。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王涵
网络社会背景下个人信息具备人格精神权益和财产权益属性,可单独或相互配合而具备极强的人身识别性和商业价值,成为商企挖掘潜在客户和商机的重要指向标,人格利益的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竞争资源。因而个人信息被肆意违法收集、利用、出卖的现象层出不穷,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个人信息急需在法制视野内进行利益平衡与规范,从立法模式来看,宜采取民法典权利确认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单行立法的模式,引入信息处理通报与预先审查制度,规范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使用等行为,保护人们基于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益。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人格权益 财产权益 利益平衡
[期刊] 征信
[作者]
时明生
通过分析对大数据征信的认识与争论、对数据主体权益保护的新挑战等,提出完善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体制框架建设的路径方案。对大数据征信做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手段与措施,有利于规范征信市场、有效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征信 信息主体 权益保护
[期刊] 征信
[作者]
时明生
通过分析对大数据征信的认识与争论、对数据主体权益保护的新挑战等,提出完善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体制框架建设的路径方案。对大数据征信做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手段与措施,有利于规范征信市场、有效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征信 信息主体 权益保护
[期刊] 科技管理研究
[作者]
赵峰
在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的推动下,优化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加强对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数据作为一种信息资产具有来源丰富性、规模庞大性、覆盖广泛性等新的特征。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资产保护的法律、技术和监管风险,威胁着个人信息安全。为此,应加强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探讨个人信息资产保护的有效模式,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由朱晓武和黄绍进编著,2020年9月出版于人民邮电出版社的《数据权益资产化与监管: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价值实现》一书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了数据权益资产化的创新解决方案,为建构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资产保护模式提供了有效借鉴。书中分别了介绍了大数据战略背景及数字经济发展、个人信息治理的制度优势与不足、数据权益资产化的实现、数据权益的监管现状及发展趋势、数据权益资产化与监管技术、
[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洁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处理,伴随劳动合同的建立、存续与终结,因信息处理造成的侵害也贯穿劳动关系始末。在职场空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不法侵害主要表现为:过度收集、职场监控与不当公开。侵害劳动者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害呈现双层结构,即侵害个人信息本身的损害与由此衍生的劳动权益损害,后者主要表现为就业歧视和不法解雇。针对侵害信息本身所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通过删除权、撤回权或更正权消除,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若损害仍无法弥补,还可主张物质性和精神性损害赔偿。但是针对信息处理导致的劳动权益损害,无法完全借助私法路径得以救偿,仍需回归劳动法。通过扩张劳动者单方解除权,预防和惩戒用人单位的信息处理行为;以集体合同规范行业内的信息处理活动,激活工会的职能,弥补劳动者的自治性缺陷;更新劳动基准的内涵,使其涵盖劳动者信息权益保护,将劳动者信息侵害纳入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范畴。
[期刊] 征信
[作者]
周浒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步入大数据时代。在技术更新迭代的同时,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政府和企业可以轻松追踪我们的通信、搜索和浏览记录。因此,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已经成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探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的现实困境,分析影响个人隐私保护的诸多因素,最后提出个人隐私保护困境的破局之术。
关键词:
大数据 隐私保护 困境 破局 技术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王东方
商业自动化决策中被决策主体不享有算法解释权。商业自动化决策的私法规制框架是以告知同意规则-事前告知义务、个人信息处理知情权-事后说明义务和自动化决策结果拒绝权为核心进行的规范体系构建。但这种规范以保障被决策主体知情为逻辑起点,不能有效解决自动化决策中普遍存在的算法黑箱问题。商业自动化决策需公私法协同规制。首先,私法层面应着眼于自动化决策的一般逻辑(框架层面),细化数据主体事前告知义务和事后说明义务的范围,明确自动化决策结果拒绝权的适用情形。在自动化决策前,商业决策主体不仅应向被决策主体主动告知自动化决策的一般逻辑,还应主动告知该自动化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在自动化决策后,商业决策主体应对影响被决策主体权益的相关信息进行具体说明。此外,自动化决策结果拒绝权的行使需受“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与“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的双重限制。其中,是否“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为是否严重改变了被决策主体的利益状态;而是否“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则需纳入商业决策主体的事前告知义务范围。其次,公法层面应着眼于自动化决策的具体逻辑(算法层面)并进行穿透式监管,即通过算法备案-实质审查和算法备案-动态监管的方式解决算法黑箱可能带来的侵害问题。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张茂月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数据面临不断增加的知情权、安宁权、处分权和信息泄露的风险,单纯的"隐私权"本身尚不足以有效应对各类新状况,必须加快构建"综合治理模式"。除了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需要确立"告知—同意原则"作为信息收集和利用活动的基本原则,并强化技术化手段及打击信息犯罪活动,以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
[期刊] 国际经济合作
[作者]
李京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高额惩罚性关税,重新挑起国际贸易争端,严重损害了中国出口商和美国相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这种贸易保护行为违
[期刊] 征信
[作者]
何林翀
以垃圾信息为代表的信息治理始终是国家通信领域治理的重点方向。当前,我国在民事维权和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大对垃圾信息治理的制度供给,但治理收效甚微。基于垃圾信息对公共利益的侵蚀趋势、公益诉讼实施权配置的经济效率及其协同优势,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成为信息治理的新路径。应当明确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双重路径,激活社会组织在垃圾信息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协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诉讼顺位,并建立公益诉讼赔偿对私益损害赔偿的流动补充机制,构筑兼顾私益救济与公益保护的多主体联合治理机制。
[期刊] 浙江金融
[作者]
孔霜依
2020年起,央行于深圳、苏州、北京、上海等多地陆续试点发行数字货币。当前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以数字密钥链的形式存在,在密钥数据链中包含着个人的数字货币账户、银行账户与密码、交易记录、财务状况等个人信息,此类信息在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中面临着被商业主体轻易抓取,并且不经过同意即被利用的问题。现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框架下对个人信息的处理适用"告知-同意"规则,而该规则存在一定缺陷,在法定数字货币流通过程中,个人信息难以在该规则下得到有效保护。本文以"告知-同意"规则为出发点,探讨"告知-同意"规则在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过程中保护个人信息的适用困境,并从规则重构等角度提出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的建议。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张茂月
现代社会大数据已经成为影响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的重要事物,大数据在带来巨大便利和商机的同时也会对个人数据信息带来侵害的风险。之前的研究结果都倾向于认为应当通过援引民法上"隐私权"的规定保护个人数据,但是事实上"隐私权"本身尚不足以完全涵盖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数据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大数据时代这种风险是和大数据本身相伴相随的,如何看待和认识这一风险将影响对大数据本身的价值认识和政策取向。大数据时代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知情和选择权以及处分权必须得到保障,除了技术手段和刑法保护之外,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和确立"告知和同意原则"对应对数据化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挑战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息 风险 告知和同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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