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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刘裕辉 沈梁军
赔偿补偿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保障。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已在投资者损害赔偿、补偿机制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也开展了先行赔付、纠纷多元化解、行政和解、证券支持诉讼等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但受损投资者救济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借鉴境外经验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从启动证券公益诉讼、取消前置程序、改进代表人诉讼制度、设立投资者损害补偿基金、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赔偿补偿机制。
关键词:
赔偿机制 补偿机制 先行赔付 公益诉讼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刘裕辉 沈梁军
赔偿补偿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保障。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已在投资者损害赔偿、补偿机制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也开展了先行赔付、纠纷多元化解、行政和解、证券支持诉讼等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但受损投资者救济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借鉴境外经验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从启动证券公益诉讼、取消前置程序、改进代表人诉讼制度、设立投资者损害补偿基金、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赔偿补偿机制。
关键词:
赔偿机制 补偿机制 先行赔付 公益诉讼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傅浩
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看,投资者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世界各国(地区)加强对金融市场参与者保护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之相并列的是规模更大的存款保险制度和保险购买人保护制度。例如2001年2月,英国就将这三种性质相同的制度统一为新设立的金融服务赔偿计划(FSCS),建立了统一的金融服务赔偿体制。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阮少凯 张俊胡杰
随着近年来证券发行注册制、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等改革的推进,预计未来证券欺诈救济案件数量和求偿金额将显著增长。考虑到上市公司偿付能力的分化和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投资者可能面临救济不足的局面。为此,有必要构建符合中国证券市场运行实际和治理需要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我国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制度建构应遵循下列逻辑:一是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二是防范证券市场相关主体的道德风险;三是节省司法资源,弥补司法救济的不足。在资金来源方面,可考虑在创设基础配置方案的前提下,因时制宜地制定多元资金筹集方案,并根据资金偿付的优先顺序,设立统筹账户和个案账户;在赔付范围方面,在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将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赔付范围扩大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类案件;在赔付标准方面,对不同类别投资者的赔付数额进行限制,以防止道德风险;在设置模式方面,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组织形式,同时赋予投资者赔偿基金一定的监管职能,促使其更主动地参与到投资者保护之中。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方重
我国投资者的特点及其对合法权益的认识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散户"为主的主要特征——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国情"。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主要特征中小投资者具有年轻化、知识化的特
[期刊] 财务与会计
[作者]
叶友 廖铭霞 娄欣轩
不久前,历时4年之久的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等方式尘埃落定,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此案并非我国证券市场中小股东投诉第一案,也不会是最后一案,但它必将以其原告数量、受案数量、涉及金额之多、调解率之高而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案件。如今"东方电子案"已了结,但余音未平,个中原委,仍值得我们深思。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王宇红 吴捷慧
操纵市场是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我国证券立法关于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规则和司法实践近乎空白。从民事赔偿诉讼主体、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以及诉讼模式选择等方面对证券市场经济赔偿诉讼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操纵市场 民事赔偿 诉讼机制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王坤 王泽森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核心之一, 投资者保障基金是对投资者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地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的设立尚在酝酿之中,而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的建立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还在不断地改进、完善。本文研究了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成功经验,以期为内地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借鉴。
关键词:
投资者赔偿基金 投资者保护 香港证券市场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洁
我国《证券法》出台伊始就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但时至今日,该原则却始终未能付诸现实。究其因,一方面,客观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审理及执行效率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性立法不足以支撑证券民事赔偿责任执行优先的有效实施。要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从制度文本到司法实践的突破,就需要尽快完善相应的程序性保障规范并辅之以必要的配套实施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暂缓入库制度以及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陈洁
我国《证券法》出台伊始就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但时至今日,该原则却始终未能付诸现实。究其因,一方面,客观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审理及执行效率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性立法不足以支撑证券民事赔偿责任执行优先的有效实施。要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从制度文本到司法实践的突破,就需要尽快完善相应的程序性保障规范并辅之以必要的配套实施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暂缓入库制度以及财政回拨制度。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周成泓
证券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具有阶段性的合理性,但它有着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应当予以废止;目前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形式限于单独诉讼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应当引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证券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实行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相结合的做法,因果关系依据诱多虚假陈述对市场和投资者影响的模型确定,立法应当确立诱空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实行推定。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黄建中
证券中介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肩负着保护弱势股东利益的天职。实践中,由于选聘与约束机制的错位,导致了中介机构较为普遍的"变节不忠"现象,致使中小投资者的弱势处境雪上加霜。为确保中小股东话语权,使中介机构真正独立执业,需结合国情成立中国投资者协会,并由其负责选聘中介机构,由此可以改进股市博弈机制,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投保基金公司专项补偿基金工作组 黄子波 王旭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和有关各方都十分关注并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健全和完善。2013年5月和2014年7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了万福生科和海联讯两个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管理人,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对众多适格投资者的补偿工作,开创了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新模式,是对证券投资者保护新机制的有益探索。以专项补偿基金为模式的新机制是一种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在今后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工作中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虚假陈述 专项补偿基金 投资者保护新机制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吕振隆
投资者保护的基本原理包括投资者自己责任原则与信息充分披露原则两大部分。投资者自己责任原则的精神在于投资者应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行为负责,一般所称投资者保护并非保证投资者的投资获利。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精义在于藉由监管机构规范有关充分披露、降低诈欺行为与内幕交易,强化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自律规则,以达到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期刊] 经济学(季刊)
[作者]
李蕾 韩立岩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是否提升了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至今尚无定论。本文基于理论模型提出假说,认为QFII相比于国内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低,因此缺乏激励参与公司治理、提升公司业绩。在控制了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两类内生性问题后,实证研究发现QFII的确仅扮演"价值投资者"角色,而国内机构投资者则是提升公司业绩的"价值创造者"。研究结果表明我国QFII制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果,QFII投资遵循价值投资理念,但其提升公司业绩的激励仍有待加强。
关键词:
境外机构投资者 价值投资 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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