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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刘志伟  
地方金融的监管分权试验已经开始,但尚未完全铺开,从既有的分权实践、未来发展与理论研究来看,此时在地方金融监管分权"授予-行使"的框架下、展开对地方金融监管协同问题的研究实属必要。研究之展开须从既往笼统性阐述向微观细化转换,具体是地方金融监管协同应涵括哪些内容应予以厘清,究竟是仅仅涵括监管执法实践中的协同,抑或是将监管权授予中的协同纳入其统摄之列。同时结合金融监管事项在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分配与授予,明晰地方金融监管权"行使"中协同的三种基本类型:监管协助、监管协调、监管协作。是故,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构建实践及其思路的阐明,须以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授予与行使中的协同,以及行使中协同的类型为理论基点。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刘志伟  
地方金融的监管分权试验已经开始,但尚未完全铺开,从既有的分权实践、未来发展与理论研究来看,此时在地方金融监管分权"授予-行使"的框架下、展开对地方金融监管协同问题的研究实属必要。研究之展开须从既往笼统性阐述向微观细化转换,具体是地方金融监管协同应涵括哪些内容应予以厘清,究竟是仅仅涵括监管执法实践中的协同,抑或是将监管权授予中的协同纳入其统摄之列。同时结合金融监管事项在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分配与授予,明晰地方金融监管权"行使"中协同的三种基本类型:监管协助、监管协调、监管协作。是故,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李连友  罗嘉  
通过引入系统科学中的协同学,论证了协同学应用于金融监管研究的可行性,认为用协同学来研究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有助于系统地分析它在金融监管中的协同作用。通过深入分析我国这一机制中的序参量,提出应基于协同学来构建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邢毅  闫静文  张晓红  
要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地方金融工作议事机制,明确地方政府金融办的职责定位,压实省级政府的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为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现象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但实践中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监管信息不充分、监管制度不完善、防风险长效工作机制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课题组  王宝刚  荆伟  
近几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量呈井喷式发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竞相发展,但在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立法和监管滞后,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并存,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改善和加强对其的监管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的有效建议,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健全监管体制,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切实防范洗钱风险等,以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刘霞  曲秀  
本文通过对金融监管体制理论基础的研究、对各种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以及对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的分析,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王晓  陈思憧  曾令祥  
理清地方金融监管现状,特别是央地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有助于明确央地金融监管职责边界,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和决策提供支持中央提出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赋予地方政府相关金融监管职责。在此背景下,理清地方金融监管现状,特别是央地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有助于明确央地金
[期刊] 西南金融  [作者] 毛志刚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日渐突出。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流动性和混业经营等特征也给地方政府监管带来了挑战。囿于当下地方金融监管权尚处于灰色地带,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仍然存在着诸多漏洞和不足。本文立足地方政府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正当性,从监管对象、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央地分权等方面分析地方政府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困境。通过借鉴英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构建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出发点、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金融监管权、地方政府协作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并创新性地提出地方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采用软法治理、监管沙箱的监管方式和以原则性监管为导向的监管理念。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单强  
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地方政府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在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信息沟通和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在新形势下,如何设计既符合中央金融体制改革总方向,又有效应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监管协调机制,亟须通过理论探索以指导实践。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现状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当前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按照
[期刊] 宏观经济研究  [作者] 肖韵  
如果多个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就会影响监管资源配置效率,破坏权力分配公平,因此构建良好的监管协调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就我国而言,金融监管协调的效果欠佳,与权力安排重叠、监管目标偏离以及相关主体相互逐利等因素不无关系。通过法律规制金融监管协调活动,采取确定监管机构的合理位阶、确保监管权力的制度化配置、促进监管职能的科学转型、提高协调合作效率以及重视外部约束等方式,可以避免金融监管协调失序,达到缓解监管困境的目的,从而维持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期刊] 宏观经济研究  [作者] 肖韵  
如果多个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就会影响监管资源配置效率,破坏权力分配公平,因此构建良好的监管协调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就我国而言,金融监管协调的效果欠佳,与权力安排重叠、监管目标偏离以及相关主体相互逐利等因素不无关系。通过法律规制金融监管协调活动,采取确定监管机构的合理位阶、确保监管权力的制度化配置、促进监管职能的科学转型、提高协调合作效率以及重视外部约束等方式,可以避免金融监管协调失序,达到缓解监管困境的目的,从而维持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刘志伟  
顺应地方金融扩张的发展趋势,超越国家整齐划一的中央垂直金融监管模式,可将金融监管类型化为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地方性分权设计。在既有金融监管框架之下,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已现雏形,但业已进行的金融监管权分置举措实为地方金融具体性事项的监管权下移,缺乏整体性、系统化的金融监管权分置安排。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系统化配置,须遵循"分置-协同"互动的监管改革路径。在地方金融监管的分权改革中,须确立地方金融监管新范式,即实行中央督察式省级以下垂直监管,同时也应凸显社会权力与民间法在地方金融监管中所应有的地位。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刘志伟  
顺应地方金融扩张的发展趋势,超越国家整齐划一的中央垂直金融监管模式,可将金融监管类型化为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地方性分权设计。在既有金融监管框架之下,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已现雏形,但业已进行的金融监管权分置举措实为地方金融具体性事项的监管权下移,缺乏整体性、系统化的金融监管权分置安排。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系统化配置,须遵循"分置-协同"互动的监管改革路径。在地方金融监管的分权改革中,须确立地方金融监管新范式,即实行中央督察式省级以下垂直监管,同时也应凸显社会权力与民间法在地方金融监管中所应有的
[期刊] 财贸经济  [作者] 罗嘉  李连友  
本文首先借鉴系统科学,提出金融监管协同度是指金融监管系统内各子系统如银行、证券、保险等分业监管之间在金融协同监管过程中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程度,并建立金融监管协同度的计量模型。然后用我国1996—2005年的相关数据展开实证分析,从宏观上看,考察期内我国保险监管相对有序,银行监管次之,证券监管则处于相对无序状态。最后,提出我国应加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协同监管等建议。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晓纯  王颖  
目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主流的金融经营模式,我国金融业也正在逐步走向混业经营之路。而合理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实现监管资源有效配置和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基础,在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如何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何构建高效的协调机制以实现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合作,成为现在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目前国内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探讨,指出了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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