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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薛凝  
(一)增值税作为暂时性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由于营改增后地方亟待弥补财政缺口,而财产税又无法作为主体税种在短期内发挥作用,因此,应考虑暂时寻找一个过渡期的主体税种,为改革赢得时间。综合考虑改革成本和税源充足性问题,应将增值税作为地方暂时性主体税种,一方面,增值税并非新税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改革阻力和纳税人税负的增加;另一方面,增值税可以缓解在改革过渡期内地方财政不足的情况。
[期刊] 会计之友  [作者] 吴希慧  
在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是核心。主体税种的确立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首要问题。就我国现代税收改革的发展历程而言,在上海等地已经进行了"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并且随着其对于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效果的凸显,未来必然会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由此无疑将动摇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的地位。鉴于此,我国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新的主体税种予以替代。而消费税因其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弹性,适宜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文章拟就选择消费税作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作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李晖  荣耀康  
改革地方税体系,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使地方拥有成长性和收入潜力均较好的功能性主体税种,是完善现行税制体系的迫切要求。资源税和房地产税的特殊性和我国的现实经济状况,使资源税和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具有极强的可行性。
[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杨付莹  
伴随"营改增"的持续推进,地方税收体系如何重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体税种的培育是制约地方税体系构建的主线之一。本文从统计数据出发,结合现行地方税系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综合比较各种改革方案,从税制特征、收入地位、现实基础三方面论证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从财产税内在缺陷、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和房地产税对财政经济的不良影响论证了房地产税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实阻力。最后,本文就如何培育其成为地税主体税种提出了简要建议。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吴利群  
财产税具有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良好秉赋,我国财产税地位正在崛起,并已具备一定的现实基础,将逐渐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和地方主力财源,但现阶段财产税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循序渐进。
[期刊] 开放导报  [作者] 李永刚  赵海益  
中国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比OECD成员国高,从收入规模上看,消费税可以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本文从税基特性、税源分布、受益原则和调节功能四个方面,论述了消费税具有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特性,认为将消费税部分税目改成地方税,并逐渐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具有可行性。为此提出了将消费税构建成地方主体税种的政策建议。
[期刊] 开放导报  [作者] 李永刚  赵海益  
中国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比OECD成员国高,从收入规模上看,消费税可以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本文从税基特性、税源分布、受益原则和调节功能四个方面,论述了消费税具有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特性,认为将消费税部分税目改成地方税,并逐渐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具有可行性。为此提出了将消费税构建成地方主体税种的政策建议。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李兰云  郭鹏飞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营业税这一收入规模较大的地方税种将退出历史舞台,构建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而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是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关键。本文从税种属性、税收竞争、地方税的多元化目标以及税收规模等原则出发,立足我国国情,探讨我国未来地税体系主体税种的选择问题,并提出地方税主体税种建设的构想:在中短期来看,省级政府应以商品税和所得税的共享税为主;从长期来看,应以改进后的一般零售税为主。而市县级政府应大力改革和培育房产税、资源税,形成以房产税或资源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广西地税局课题组  关礼  蒙启华  朱伟明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被打破,重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成为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利益关系、完善我国税制体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则是改革完善地方税制的核心问题。
[期刊] 财贸经济  [作者] 李文  
本文依据税基的宽窄和税率水平的高低设计了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四个方案,其特征分别为:窄税基、低税率,窄税基、高税率,宽税基、低税率,宽税基、高税率,并对不同方案下的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税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为,上述四个方案下,房地产税收入占市县地方税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52%、22.76%、13.20%和23.88%,距离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同时由于在近期的改革中,宽税基和高税率方案的可行性相对较差,较为可行的是窄税基、低税率方案。因此,虽然房地产税改革对于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但短期内房地产税难以胜任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角色。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姜爱华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是构建地方税体系的重点内容之一 ,目前大多数有关地方税的文章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而且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但大都较笼统。本文作者详细分析了影响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因素 ,探究了我国缺少主体税种的原因及其造成的危害 ,进而提出要根据税制改革的实际进度 ,分阶段、分地区地确定相应时期的主体税种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李俊英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重点是主体税种的选择与优化,并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出具体建议,即确定营业税与地方企业所得税为省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房地产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县乡财政的主体税种。
[期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 李波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至今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地方税体系,省以下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问题严重,由此阻碍了整个税制的完善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真正确立。本文基于财产税理论和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完善地方税体系应以建立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为主,通过"简税种、宽税基、低税率、清税费、重评估"的物业税建设和改革,逐步将物业税建设成为省以下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陈小浪  
浅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陈小浪地方税主体税种可划分为省级、县(市)级、乡级三个层次的主体税种选择。通过事权的科学划分,使各级政府均有自己直接征收的主体税种,确保每一级政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使各级政府都有开源节流,加强征管的积极性,做到应收尽收。通过灵...
[期刊] 国际税收  [作者] 李太东  
本文从分析"营改增"后构建地方主体税种的约束条件入手,提出将我国现有多项房地产税整合作为新的主体税种的设想,并提出了相关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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