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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蔡红英
本文从"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①征收地方税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的视角来研究地方各级政府间税权的划分问题,在分析我国地方各级政府间税权划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当前地方各级政府间税权划分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
地方税 征收原则 税权划分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组 刘国艳
分税制的推行使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起了较为明确而稳定的收入分配机制,但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现行分税制仍存在着许多与之不相适应之处。如现行分税制并未按税种本身属性,而是更多地从减少改革阻力和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出发,最终形成了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阻碍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税种划分格局;现行分税制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的基础上,分税安排不是按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而是遵循本级优先原则,形成了层层向上集中的收入分配格局,并使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与收入能力严重不适应,最终导致基层财政陷入困境。因此,应该在合理划分各项财政职能重心和各级财政职能重点的基础上,与支出责任适当上移相对应,将收...
[期刊] 城市问题
[作者]
潘文轩
政府在城市公共品供给中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城市公共品的特性是各级政府事权划分的基础,而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是各级政府财权划分的理论依据。通过对我国城市公共品供给中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各级政府在事权划分上存在模糊、重复、越位和缺位的情况,而财权的划分则没有能够实现与相应事权的匹配。因此,需要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从而完善政府的城市公共品供给职能。
关键词:
城市公共品 事权 财权 分税制
[期刊] 地方财政研究
[作者]
杨雅琴
在政府间划分权力及支出责任的作法是联邦制国家的普遍作法,并由此形成一系列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观点及制度安排。加拿大作为一个老牌联邦制国家,其政府间财政关系,政府间立法权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分担,以及政府间就公共服务供给而形成的以政府间协作为特殊的政府间关系等制度安排别具特色。本文对加拿大以上制度安排进行分析及研究,并得到我国划分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经验借鉴:一是公共服务的事权及支出进行划分的两层含义;二是公共服务供给立法权划分及其稳定性;三是公共服务的实际支出责任划分及其灵活性;四是一国政府间关系的变化调整。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白彦锋
自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 ,我国税收立法权中央集权依然过多。地方不仅在税收征管权方面展开了对中央的“非正式分权” ,而且在税收收益权上存在过度分权问题。我国目前在税权划分上呈现“中央集权过多与地方分权过度并存”的悖论 ,制度分析则有助于化解这一悖论。
关键词:
税权体制 税收权利 分税制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UNDP 中国促进减贫的财政能力建设”项目赴美培训税收科研课题组 孙红梅 修兴高 甘霖 吴燕 刘丽
美国的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自拥有属于本级的税权,并在同级政府层面上表现为税收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三者之间的划分与制衡。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税权划分的主要特点,对我国税权划分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确定税权划分的法定主义原则、税收立法权划分的指导思想、赋予地方适度税权的具体设想、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执法权限、建立解决地区间税权争议的协调机制、通过一些制度设计完善税收司法权的行使。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刘明慧
一、政府间税收权限划分的界定与依据 税收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管理权以及税收收入支配权。根据责任赋予各级政府相应的税收权限,可以确保它们完全自主地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间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以宪法为依据,最大限度地降低以行政的方式划分税收权限导致的不稳定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杨荣军
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新的中央与地方税收权限划分模式,对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分配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行的税权划分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关系,对进一步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处理好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分税制 税权 税权划分
[期刊] 宏观经济研究
[作者]
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期刊] 经济评论
[作者]
卢洪友 龚锋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呈不断扩大之势,基层政府逐步陷入严重的财政困境。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政府间税权分配制度。根据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政府间税权分配必须遵循“配置效率原则”、“制度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然而,现阶段中国“税收分享”型的政府间税权分配模式既有悖于效率原则,也不符合公平原则,业已不适合我国目前的财政经济实践。把“税收分享”型税权分配模式转换为“税基分享”型税权分配模式,是中国政府间税权分配制度重构的理性思路。具体而言,应从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和财产税入手,在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间合理划分税权。
[期刊]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作者]
谷成 曲红宝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的贡献是在划分政府间财政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多级政府分税原则,但也导致了中央以下各级政府的税收难以弥补公共支出成本的实践结果。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指出,中央以下各级政府税收至少应当为那些最为富有的政府提供足够的收入,以保证这些辖区能够通过自身控制的税收满足支出需要并为其行为结果负责。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间税收划分面临着税收管理能力、均等化、中央以下各级政府的负责程度和中央政府意愿等多重约束。完善既有财产税,设置以消费地为基础的中央以下各级政府销售税,整合与车辆相关的选择性商品税,将为发展中国家中央以下各级政府提供更多潜在收入来源。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秦强
越南的省及以下地方政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省级政府拥有最大的自主权,目前有58个省和5个市(芹苴、岘港、河内、海防和胡志明市)。这5个市的行政地位类似于我国的省级直辖市,拥有与省级政府相同的权力和职责,与其他任何一个省均不重叠。第二层次为县(市、区)级政府,有690多个行政区。第三层次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秦强
越南的省及以下地方政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省级政府拥有最大的自主权,目前有58个省和5个市(芹苴、岘港、河内、海防和胡志明市)。这5个市的行政地位类似于我国的省级直辖市,拥有与省级政府相同的权力和职责,与其他任何一个省均不重叠。第二层次为县(市、区)级政府,有690多个行政区。第三层次
[期刊] 经济学动态
[作者]
吴必康 章士嵘
一、加拿大的权力划分 加拿大政府机构分为三级,即联邦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在权力的划分上,联邦政府有外贸、邮政、国防、发行公债、铸币、设立银行、建设铁路、输油管、控制核能、接收和让渡移民的权力,还有征收直接税或间接税的权力。 省政府有权在省内征收直接税,拥有省内的自然资源,可以决定市政制度和机构的建立,可设立监狱、慈善机构、医院,还负责管理教育。 联邦与省还有一些共管的权利,如对农业、移民和自然资源,当然在细节上有划分,但宪法规定如果发生冲突,联邦占上风。还有一些权利,如发放养老金、残废人抚恤金等,省和联邦均有义务,宪法规定,当发生冲突时,省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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