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6425)
2023(9247)
2022(7648)
2021(7200)
2020(5882)
2019(13680)
2018(13449)
2017(25947)
2016(14350)
2015(15842)
2014(15710)
2013(15698)
2012(14785)
2011(12932)
2010(12806)
2009(11568)
2008(11519)
2007(10193)
2006(9008)
2005(7856)
作者
(39637)
(33621)
(33138)
(31997)
(21434)
(16315)
(15078)
(13071)
(12921)
(12326)
(11627)
(11519)
(11192)
(10692)
(10569)
(10363)
(9772)
(9714)
(9694)
(9424)
(8454)
(8276)
(8076)
(7925)
(7617)
(7565)
(7535)
(7405)
(6798)
(6727)
学科
(59545)
经济(59479)
管理(34915)
(33825)
(24728)
企业(24728)
方法(21974)
地方(20447)
(20212)
数学(19409)
数学方法(19214)
(15875)
中国(15541)
农业(14077)
(13876)
业经(12664)
(11331)
土地(10609)
地方经济(9699)
环境(8831)
理论(8810)
(8681)
银行(8669)
(8617)
金融(8615)
(8218)
(8151)
财务(8126)
财务管理(8110)
(7908)
机构
学院(186666)
大学(184233)
(73302)
经济(71471)
管理(67689)
研究(66536)
理学(56956)
理学院(56165)
管理学(55110)
管理学院(54746)
中国(51794)
科学(42081)
(40589)
(37388)
(35748)
(35505)
(33620)
中心(32381)
研究所(30334)
业大(30211)
农业(28814)
(27402)
(27132)
财经(27021)
师范(26841)
(25642)
(25102)
(24463)
北京(24458)
经济学(22381)
基金
项目(127306)
科学(99167)
研究(94491)
基金(89681)
(78732)
国家(78006)
科学基金(66234)
社会(58738)
社会科(55370)
社会科学(55352)
(53628)
基金项目(47933)
教育(43580)
(42682)
自然(42555)
自然科(41432)
自然科学(41420)
自然科学基金(40662)
编号(38590)
资助(35758)
成果(31348)
重点(29269)
(28575)
课题(28421)
(27581)
(26042)
(25089)
创新(24406)
科研(24027)
国家社会(24004)
期刊
(88562)
经济(88562)
研究(56302)
中国(48527)
(34380)
学报(30407)
(29104)
科学(28288)
教育(25485)
管理(25034)
农业(22977)
大学(22940)
学学(21241)
(19382)
金融(19382)
技术(17970)
业经(15151)
财经(13270)
(12658)
经济研究(12444)
资源(12359)
问题(11877)
(11425)
图书(10627)
(9691)
(9249)
职业(8602)
技术经济(8591)
现代(8234)
科技(8189)
共检索到298836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邱芳荣  靳相木  赵旭  
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如何分配,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指导和规范各试点县的试点工作,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4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提出了征收调节金的两条路线:一条是以土地增值收益为征收基础,即通过计算入市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支出后的净收益,按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征收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邱芳荣  靳相木  赵旭  
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如何分配,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指导和规范各试点县的试点工作,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4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提出了征收调节金的两条路线:一条是以土地增值收益为征收基础,即通过计算入市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支出后的净收益,按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征收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申文金  张文主  
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试点工作,15个试点地区在改革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增值收益分配状况的影响,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对顺利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地区——江苏省为基础,总结了江苏试点改革的经验及,结合全国其它试点地区改革实践,重点阐述了增值收益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分析了当前试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科学合理分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的对策建议。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靳相木   邱芳荣  
<正>核心提示本文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行政许可制度和第六十三条确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入市”)制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竞争关系;而通过探索建立弹性开放的入市业态准入目录制度,以及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准入制度,进而推动入市实施和行政许可制度联动配套改革,可实现两种用地方式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关键词: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现阶段中国城乡关系面临着重大变革,以土地收益分配关系重构为特征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此轮城乡关系变革中的重要议题。2015年以来,浙江省义乌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开展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制度改革,其中,以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为基础带来的分配关系重构,是其改革亮点。土地增值收益测算的基础土地增值的本质是土地利用、开发和管理过程中交换价值的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是指不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邱芳荣  冯晓红  靳相木  
浙江省德清县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时发现,农民和小微企业对土地租赁特别青睐。一方面,相对出让而言,农民更倾向于租赁方式,可以从中得到长期的收入保障。另一方面,单一的土地出让方式已无法满足企业多样化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往往受到空间与资金的制约。土地租赁方式因其在租金支付方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对小微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廖洪乐  
本文通过对浙江RA市的实证分析发现,不同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政府与农民集体间的增值收益分配相差悬殊,根本原因在于,不同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同,在其转为同样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后却以同一价格出让。这种做法表面看起来合理,实质上却损害了农民集体的利益,侵犯了集体土地所有权。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楼燕敏  冯柏栋  
解译浙江省德清县1991年、2000年和2010年3期遥感影像,在GIS技术支持下,运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和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等分析方法对土地利用变化特征进行研究,并分析了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全县土地城镇化过程显著,农用地、建设用地、林地与未利用地的变化速度在加剧,水域面积的增加速度有所减缓,建设用地的增加对区域农用地、林地等影响强烈;德清县的土地利用变化是地形、经济、交通、区位、社会等多方面影响因素的综合结果。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蒲方合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蒲方合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期刊] 资源科学  [作者] 苑韶峰  干欣怡  唐奕钰  
建立科学合理的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是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以促进宅基地退出的有效途径。本文在联盟利益分配机制下构建基于贡献的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模型,对浙江省典型县市进行测算,探讨了宅基地退出中各主体的贡献和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区位差异。结果表明:(1)以宅基地退出中农户与集体的机会成本和政府的投资成本为依据,测算得到的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接近于改革试点地区的地方政策标准和典型实践案例;(2)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中各主体的贡献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和城乡梯度性。农户和集体的贡献均呈现慈溪>义乌>嘉兴>泰顺>云和的分异特征和城中村>近郊型>远郊型>边远型的递减规律,政府的贡献呈现嘉兴>慈溪>义乌>泰顺>云和的分异特征。(3)不同地域和村域区位对应不同的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格局。不同地域下,嘉兴、慈溪、义乌的农户增值收益分配比例较高,泰顺、云和的政府和集体分配比例较高;不同村域下,城中村、近郊型村庄的农户和集体增值收益分配比例较高,远郊型、边远型村庄的政府和农户分配比例较高。基于此,应根据区位差异,关注各方利益损失,遵循"按贡献分配"原则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赵振宇  陈红霞  赵繁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增值分配既是经济性问题,又是社会性和政治性问题,受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其入市改革的推进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博弈论视角,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分配,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村集体、村集体与农户间的不同利益关系进行分析。进而从政策层面提出调整和解决的对策建议。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赵振宇  陈红霞  赵繁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增值分配既是经济性问题,又是社会性和政治性问题,受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其入市改革的推进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博弈论视角,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分配,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村集体、村集体与农户间的不同利益关系进行分析。进而从政策层面提出调整和解决的对策建议。
[期刊] 地域研究与开发  [作者] 徐菁  靳诚  王丰  
以浙江省德清县为例,基于村域单元的六普人口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的房屋分布数据,估算县域人口分布。在此基础上,探讨县域单元公交线路人口覆盖程度及其运输压力。结果表明:(1)德清县公交线路沿主要道路分布,县城公交线路最为密集,乡镇公交线路呈现出以县城为中心的放射性结构;公交站点在县城呈现出团状分布,其他地区沿道路带状分布。(2)27.82%的居民可以在200 m距离内到达最近公交站点,57.24%的居民可以在500 m范围内到达最近公交站点。(3)在单个线路服务人口方面,K106线、K107线、K108线、K1
[期刊]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作者] 蔡旭昶  董世洪  
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统筹区域发展的主要环节,处于都市圈的节点城市要融入都市经济圈获得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于避免"回波效应"和利用"扩散效应",为此节点城市实现和中心城市的产业融合、市场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的对接显得至关重要。浙江省德清县融入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其经验表现为主动承接配套、发挥比较优势、避免和中心城市的直接竞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城化,创新政府公共协调机制、建立复合行政体制等方面。文章认为,促进节点城市在都市圈内的发展,应该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民间社会的力量。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