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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自然资源学报  [作者] 宋戈  徐四桂  高佳  
实现公平补偿、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是推进农村宅基地顺利退出的关键。论文以土地发展权为视角,采用模型测算方法,从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产生机会成本损失和置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产生增值收益两个方面,构建宅基地退出补偿及增值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并以东北粮食主产区——哈尔滨市为研究区进行实证模拟。结果表明: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背景下,退出的宅基地整理复垦为耕地,产生的机会成本损失补偿给农户和村集体,空间置换的新增建设用地产生的增值收益来自政府和开发商的资本投入,政府和开发商有权分享其土地增值收益;2)研究区农户、村集体、政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胡贤辉  刘蒙罢  文高辉  
宅基地发展权为一类具有增值收益的产权,其归属应从其增值来源和产权特性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即宅基地发展权既不能完全归私有,也不能完全归公有,而应该在二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基于该分配角度,以土地发展权的视角探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宅基地发展权的权能分配以及土地增值的全过程,构想将宅基地发展权分为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权与市地发展权两个层次,并以此构建土地增值收益的效益函数模型。在该权能分配理论的指导下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对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以及开发商三者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进行了测算,得出测算分配比例为26.89∶42.33∶30.78,集体经济组织分享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权价值为201.44元/m~2,是正常征收的2.24倍。以产权为基础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更加体现了补偿公平的原则。
[期刊] 自然资源学报  [作者] 朱迪   吴泽斌   汪应宏   彭山桂  
在“多规合一”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背景下,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期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有效调动不同区域主体的积极性,助力解决农村宅基地退出利益分配的不充分不均衡。从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视角,以协调“生态资源优势区”与“经济发展优势区”的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为目标,运用基于“功能效用变化值”改进的Shapley值法,构建区域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模型,以宅基地试点典型城市徐州市沛县为研究对象进行量化分析。结果显示:(1)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管制的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模式,兼顾了公平和效率,符合通过空间规划管制和市场调节协同推进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方向。(2)引入“功能效用变化值”修正后,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更具说服力,其中,“经济发展优势区”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在政府、集体和农户三者间的分配比例为31.52%、32.90%和35.59%;“生态资源优势区”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在政府、集体和农户三者间的分配比例为30.25%、30.24%和39.88%。修正后的农村宅基地退出增值收益分配均倾向于农户。(3)全域维度下处于生态资源优势区的单位面积退出宅基地可额外获得经济补偿405.43元,经济发展优势区为经济补偿额的主要支付地区。基于此,提出以“发展权均衡,全域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统筹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制与农村宅基地退出,从宅基地退出的多功能价值的合理测算和增值收益的区域再分配两方面协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治理体系的完善。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朱从谋  苑韶峰  李胜男  夏浩  
研究目的:从宅基地流转功能损失角度构建增值收益分配模型,探寻基于土地发展权的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方法。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模型测算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义乌市制定的"集地券"流转模式的实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土地发展权空间转移,通过"集地券"形式获得的宅基地增值收益约为1152元/m2;宅基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应补偿宅基地居住保障、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服务功能价值损失,约为234元/m2;基于发展权和功能损失角度,义乌市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分享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的比例为40∶11∶49。研究结论:建立在基准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朱从谋  苑韶峰  李胜男  夏浩  
研究目的:从宅基地流转功能损失角度构建增值收益分配模型,探寻基于土地发展权的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方法。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模型测算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义乌市制定的"集地券"流转模式的实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土地发展权空间转移,通过"集地券"形式获得的宅基地增值收益约为1152元/m2;宅基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应补偿宅基地居住保障、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服务功能价值损失,约为234元/m2;基于发展权和功能损失角度,义乌市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分享宅基地流转增值收益的比例为40∶11∶49。研究结论:建立在基准地价基础上对宅基地的土地发展权价值进行分配,并结合宅基地功能损失补偿农民体现公平原则,也接近地方政策规定及实际分配比例,符合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改革方向。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范辉  谢文全  
宅基地以保值增值的方式退出,有利于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也是实现宅基地顺利退出的关键。从宅基地的价值、产权结构、增值收益分配和农民地位等角度探索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内涵。从农民财产、宅基地属性演变、农民收入变化、融资能力和农村市场发育等角度分析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意义。宅基地的保值增值退出,对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矛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农民社会地位提升等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宅基地以保值增值退出在宅基地退出后的供需平衡、宅基地产权结构、市场化
[期刊]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作者] 范辉  谢文全  
宅基地以保值增值的方式退出,有利于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也是实现宅基地顺利退出的关键。从宅基地的价值、产权结构、增值收益分配和农民地位等角度探索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内涵。从农民财产、宅基地属性演变、农民收入变化、融资能力和农村市场发育等角度分析了宅基地保值增值的意义。宅基地的保值增值退出,对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矛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农民社会地位提升等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宅基地以保值增值退出在宅基地退出后的供需平衡、宅基地产权结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政府不当干预和农民自身维权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障碍,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张泽颖  孙灵  
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着低效闲置的问题,构建起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对农村宅基地在退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推力与补偿机制,指出在构建补偿机制的过程中应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做出科学的规划,提高农民的福利,实现公平的补偿与利益分配。只有这样,农村宅基地退出才会拥有足够的推力,获得农民的支持与配合。
[期刊] 农业现代化研究  [作者] 韩冬  韩立达  张勰  陈晓航  
政府主导下的宅基地有偿退出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实践中或为追求建设用地指标而损害农民利益,或因忽视了土地市场规律而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基于四川、重庆、浙江、西藏、吉林等地的实地调研,从宅基地退出涉及的产权主体和实施主体角度归纳当前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践类型,分析不同主体情景下的成效与问题。结果表明,当前宅基地有偿退出实践有是否履行住房保障职能两种情景,根据政府介入方式和程度的不同又可细化为农民偶然退出、隐性市场行为、经济或社会导向型政府主导等类型,尽管实施主体和驱动力有所不同,但普遍存在退出主体不健
[期刊] 现代经济探讨  [作者] 李谦  
反思现有观点可知,两权分置下宅基地收益权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收益权却无权取得收益,原因在于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控;农民集体既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亦不具有农村土地用途管制权,不能因此参与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地方政府不是宅基地所有权人,不能基于地租理论参与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集体与地方政府分别基于土地发展权理论、地租理论与管理权理论,享有取得宅基地增值收益的正当基础。构建中国农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模式,应当从私法与公法之不同视角出发。私法视角下,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宅基地增值收益;公法视角下,地方政府基于征税的方式取得宅基地增值收益。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朱新华  张金明  
强化农村宅基地资本属性,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收益,是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资源公平配置的必然要求。但由于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其对农村宅基地资本化模式的偏好呈现出较大差异,因此收益共享成为农村宅基地资本化改革的核心问题。基于此,应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机制;努力完善农村宅基地资本化收益分配规则。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赵林玉  冯广京  谢莹  
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明晰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及其实现问题,已成为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不仅涉及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理论问题,而且关系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对价实际问题。研究认为,当前深化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核心是明晰和显化宅基地所有权价值构成及其实现方式;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中集体享有部分的价值(V_(1c))、宅基地所有权中个体享有部分的价值(V_(1i))、宅基地资格权价值(V_(2q))、次级宅基地使用权价值(V_(2s))和住宅建筑物所有权价值(V′_b)。研究提出,基于宅基地价值构成分析,宅基地退出补偿应当坚持"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的对价公式为CV′_2=V′_(1i)+V′_(2q)+V′_(2s)+V′_b。在此基础上,以余江区为例,本文开展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案例分析,提出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制度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期刊]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作者] 张勇  汪应宏  
为构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供支撑,采用文献综合法和归纳总结法,通过对国内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研究进展的系统总结和梳理,提出未来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研究的重点方向。结果表明:1)现有研究主要从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农村宅基地退出模式、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影响因素、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与方式及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2)已有研究主要采用了农户问卷调查方法、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RA)、统计和计量经济模型法及社会学的案例研究方法。基于已有研究进行评述,并提出未来重点研究方向,包括:1)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农户行为响应机理研究;2)农村宅基地退出治理路径模式研究;3)基于宅基地价值...
[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  [作者] 王越   孔令宇   高丹桂   董生忠  
为保障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收益,亟须构建省际横向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本文以东北粮食主产区为例,运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确定粮食省际流通格局,基于生产要素视角核算粮食生产要素消耗量,通过改进功能价值法测算生产要素的利益补偿额度,以明确利益补偿标准,进而多维度构建省际横向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发现:第一,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贵州、天津、江苏、海南、福建和广西是东北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受益省份,需要向东北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第二,2000-2020年东北粮食主产区生产要素消耗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耕地资源消耗量和水资源消耗量增长近1倍,农业碳收支量和粮食运输损耗量均增长了近2倍。第三,仅从生产要素消耗角度考虑,2020年东北粮食主产区粮食作物种植的利益补偿标准为580.37亿元。因此,粮食主产区在粮食生产过程中隐含着巨大的生产要素消耗,有必要将粮食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要素消耗等投入成本纳入主产区利益补偿范畴。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庄开明  黄敏  
改变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状态是全面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命题。近年来,各地方政府积极探寻农村宅基地退出与优化利用的新举措,但现行试点方案大多以行政手段推动实施,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农民退出闲置宅基地的积极性普遍低下。理论界关于农村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的现有研究,也存在研究覆盖面较为狭窄、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研究应用性不强等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应该以宅基地优化利用与新型城镇化、承包地退出、新农村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深度结合为着力点,畅通农村宅基地批量退出与零散退出的两大渠道,聚焦宅基地退出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解决宅基地退出改革的三大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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