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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魏青松
国际商事仲裁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般说来,契约自由又称合同自由,通常包括订约自由和内容自由。订约自由是指当事人完全地决定是否用合同这种手段来调整某项关系,亦即他可以自主决定订不订合同以及同什么人订立合同;内容自由又称构成自由,是指当事人可以完全自由地同对方约定合同的内容。契约自由反映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首先表现在当事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如果提交仲裁,在仲裁协议中可以自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李冬青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判断仲裁协议的效力至关重要。分析仲裁协议适用的主体、仲裁协议当事人的缔约行为能力、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及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四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对决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具有关键作用,从而最终影响国际商事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关键词:
国际商事 仲裁协议 法律适用
[期刊] 国际贸易
[作者]
赵秀文
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订 立合同后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当合同向第三方当事人转让后,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也向该第三人转让?换言之,该第三人是否应当受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王吉文 周元春
传统理论与实践都认为,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是书面仲裁协议,但是随着国际社会与国际交往的发展,在仲裁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了强制性仲裁。强制性仲裁的出现,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而且,随着发达国家通过投资条约及其他国际条约日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再加上发展中国家日益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度,强制性仲裁可能会有更大的发展,其所涉及范围也可能从投资领域扩及到其他领域。
关键词:
国际商事仲裁 强制性仲裁 能源宪章条约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张圣翠
仲裁协议效力要件规则应当适当。我国仲裁法制体系中关于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的能力、客体可仲裁性及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必要内容方面的效力要件规则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仲裁法》中相关条文的方式予以解决。此外,我国关于仲裁协议形式要件、必须符合强制性法律及意思表示应当真实方面的法律规则也有一定的缺陷,因而同样有必要在修订《仲裁法》时予以弥补。
关键词:
仲裁协议 效力要件 客体可仲裁性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朱兆敏
一、是否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争议都可以提交仲裁? 在国际商事合同中通常包括这样的条款,因产生于本合同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某一常设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以上类似的合同条款似乎表示,一切有关的争议统统可以提交仲裁。其实不然,根据法律原则以及国际惯例,并非一切争议都是可以提交仲裁的。这涉及到仲裁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即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
[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张泽平
"交叉违约"条款作为ISDA协议的重要条款之一,对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秩序和防范交易风险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交叉违约"条款的复杂性及金融机构主体和非金融机构主体在交易中的不平等地位,该条款的使用往往将非金融机构主体置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为此,应结合相关实践,从起点金额、违约性质、债务性质、违约主体等方面对该条款的使用和限制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
衍生产品交易 ISDA协议 交叉违约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杨挽涛
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方式很多,包括诉讼、仲裁、调解和协商等,其中仲裁这种“准司法”形式的方式以其独有的特点和优点——以当事人自主自愿为基础,保密性好,一般为终局裁决,执行比较有保障,而且往往费用低、处理及时,不大损伤当事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越来越受到国际商界和法学界的重视。 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当代各国立法的趋势是尽量保证当事人的自主性,把法院的干预和审查限制在很低的限度。因此,国际商事仲裁庭(员)对当事人之间的商事纠纷作
[期刊]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作者]
李庆灵
为减少与包括WTO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内的其他涉税条约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冲突,特别是,避免原有的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仲裁机制对本国税收主权的过度限制,中国晚近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引入了专门的税收仲裁机制。这一尝试值得期许。然而,该税收仲裁机制仍存在诸多的不足,这可能会削弱其应有的作用。对此,中国应参考有关国家的实践,作出相应的调整。
[期刊] 国际贸易问题
[作者]
张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较全面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已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为公正、及时地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又一个法律保障。 《仲裁法》与我国以往曾有的一些有关仲裁的零散的法规、条例相比,更加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突出地表现在它确立了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贺伟
用人单位拥有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是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司法裁判对竞业限制协议前提要件的忽视,使得其被轻易地赋予合同效力,法官虽抱有一定的弱者保护意识,却过分强调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的意思自治,使得经济补偿金事实上难以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劳动者极易陷入违约的困境,不当承担违约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在呼吁立法完善的同时,现阶段的司法裁判应强调权利价值位阶和弱者保护理念,实质审查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要件。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贺伟
用人单位拥有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是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司法裁判对竞业限制协议前提要件的忽视,使得其被轻易地赋予合同效力,法官虽抱有一定的弱者保护意识,却过分强调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的意思自治,使得经济补偿金事实上难以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劳动者极易陷入违约的困境,不当承担违约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在呼吁立法完善的同时,现阶段的司法裁判应强调权利价值位阶和弱者保护理念,实质审查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要件。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张圣翠
仲裁自古以来在很多国家或地区都是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制度,其作用在当代更广的范围内越来越重要。然而,仲裁是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基石的,《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及众多国家或地区的制定法都允许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或涵盖范围纠纷提请司法审查。由于没有国际统一法的约束,各个国家或地区关于仲裁协议纠纷司法审查阶段的制度并不一致。大体而言,以法国和瑞士等为代表的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法院在仲裁裁决作成之前对仲裁协议的纠纷进行司法审查,其他国家或地区则对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成之前的各阶段就仲裁协议纠纷提请司法审查的行为不加
关键词:
仲裁协议 司法审查 自裁管辖权 借鉴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张圣翠
仲裁自古以来在很多国家或地区都是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制度,其作用在当代更广的范围内越来越重要。然而,仲裁是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基石的,《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及众多国家或地区的制定法都允许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或涵盖范围纠纷提请司法审查。由于没有国际统一法的约束,各个国家或地区关于仲裁协议纠纷司法审查阶段的制度并不一致。大体而言,以法国和瑞士等为代表的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法院在仲裁裁决作成之前对仲裁协议的纠纷进行司法审查,其他国家或地区则对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成之前的各阶段就仲裁协议纠纷提请司法审查的行为不加禁止或限制。我国内地关于仲裁协议纠纷司法审查阶段的制度规范存在诸多缺陷,包括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不合理地推迟到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未指明在人民法院司法审查期间仲裁程序可否推进、没有考虑到仲裁机构就仲裁协议纠纷在先作出的决定是否具有终局效力的问题等。对于这些缺陷,我国内地应当借鉴境外的良好规则,主要通过修订《仲裁法》的方式进行弥补。
关键词:
仲裁协议 司法审查 自裁管辖权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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