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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范铭超 李超
职业责任保险是现代社会中职业风险管理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的律师、医生、工程师、会计师等行业已得到应用。商事仲裁中,仲裁员可能因为工作失误或者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可能产生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考虑到我国实行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遇到的问题包括仲裁员责任体系不全,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缺失,仲裁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仲裁机构的责任尚未明晰以及保险行业不发达,专业化险种开发有限等方面因素,宜采取以仲裁机构为被保险人的"集体保险式"、以仲裁员为被保险人的"个人保险式"和以仲裁案件为单位的"个案保险式"建立商事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
商事仲裁 仲裁员职业责任 职业责任保险
[期刊]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作者]
刘晓红 李超 范铭超
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员(公断人)责任制度是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在商事与贸易仲裁以及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方面起步较晚,尚有不足之处和完善空间。中国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国际商事贸易,合理应对日益频繁和复杂的国际贸易争端。本文通过比较的方法,探讨了国际商事与贸易仲裁员的法律地位,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商事与贸易仲裁员责任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饶珏
紧急仲裁员是国际商事仲裁中新近出现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指仲裁一方当事人可以不需要等待仲裁庭组成,通过向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由仲裁机构任命紧急仲裁员来作出是否采取临时措施决定的一种紧急程序。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国际知名仲裁院均采用这种制度安排。结合我国的仲裁立法情况,对紧急仲裁员制度在我国适用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与完善我国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临时措施 紧急仲裁员 自贸区仲裁规则
[期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赵维加
商事仲裁具有准司法性和契约性,商事仲裁员刑事责任只能由准司法性因素决定。许多国家实行仲裁员法律责任有限豁免绝不意味着刑事责任的豁免,少数国家立法明文规定仲裁员承担类似法官、公务员刑事责任。过分强调仲裁契约性是引发各种仲裁员刑事责任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时间证明这一应对类似司法腐败的制度安排并未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朱德沛
仲裁员国籍规则是仲裁机构任命仲裁员的重要依据。国籍规则的目的是保障仲裁员中立性,其内涵则是仲裁员的文化背景中立于当事人国籍国的文化背景,消除仲裁庭对一方当事人有倾向或成见的可能性。从实质上看,国籍规则的内容关乎技术国籍以及仲裁员与当事人国籍国其他密切联系的认定。从形式上看,国籍规则的内容关乎其效力程度以及适用范围。不同仲裁机构的国籍规则在实质和形式上的规定有所区别,原因在于仲裁员中立性代表的公平价值和仲裁庭顺利组成代表的效率价值有所冲突。我国仲裁机构也应当构建仲裁员国籍规则,规范外籍仲裁员在我国参与仲裁,通过保障仲裁员中立性提高仲裁公信力。
关键词:
仲裁员国籍规则 仲裁员中立性 外籍仲裁员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郇恒娟 张圣翠
仲裁是我国与"一带一路"倡议下各国家与地区之间解决民商事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我国的仲裁制度却十分缺乏竞争力,其中最为关键的仲裁员制度更有较大缺陷,予以完善十分必要与迫切。除特殊列举的少量类型人员外,"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仲裁员制度的创新具体应包括允许一般的行为能力者具有仲裁员的资格、当事人可自主地决定组建仲裁庭的仲裁员人数、仲裁员中立性争议应有及时的司法救济权、发挥当事人所选仲裁员在选定首席仲裁员过程中的作用、提供任意性的司法任命临时仲裁员的规则并对后者施加合理的法律责任等。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仲裁员 任职资格 中立性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叶跃华 吉志铭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刘小根
当事人双方庭审的过程是不断"攻击"与"防御"、"再攻击"与"再防御"的往复过程,涉及到"主张"与"反驳"、"本证"与"反证"等诸多问题,甚至有很多细节问题。作为一名仲裁员,如何梳理并保持庭审思路的清晰与流畅呢?从实践中,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杜泽宇
本文立足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实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从功效与价值等两个方面来探寻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困境及成因,并提出了走出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困境的对策。
关键词:
董事 责任 保险 困境 对策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陈磊
ISDS仲裁员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份特征、地域来源及性别特征。为解决投资仲裁员分布不平衡的问题,ICSID已开始尽量选择女性仲裁员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仲裁员。当事方指定仲裁员的天然争论以及仲裁员多种身份的重复交互,导致了仲裁员之间的感知风险、妥协风险以及偏见风险。扩大仲裁管辖权和维持ISDS体系的利害关系是对仲裁员的两大主要激励路径。不同当事方在ISDS中选择仲裁员时存在不平等信息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仲裁员信息灰色市场的产生,影响ISDS仲裁程序。仲裁员及时彻底披露其与当事方的关系和潜在的冲突对保障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仲裁员的双重身份易产生争论点冲突,从而引发正当程序的问题。披露可能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并制定仲裁员的行为守则可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冲突。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陈磊
ISDS仲裁员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份特征、地域来源及性别特征。为解决投资仲裁员分布不平衡的问题,ICSID已开始尽量选择女性仲裁员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仲裁员。当事方指定仲裁员的天然争论以及仲裁员多种身份的重复交互,导致了仲裁员之间的感知风险、妥协风险以及偏见风险。扩大仲裁管辖权和维持ISDS体系的利害关系是对仲裁员的两大主要激励路径。不同当事方在ISDS中选择仲裁员时存在不平等信息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仲裁员信息灰色市场的产生,影响ISDS仲裁程序。仲裁员及时彻底披露其与当事方的关系和潜在的冲突对保障仲裁员的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吴琼 邵稚权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旨在保护第三人利益与社会公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公共性、强制性等特征。但该保险自试点推行以来,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无论是环境高风险企业亦或是保险公司对于推广该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动力不足。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不完善,高位阶法律法规缺失、合法性基础薄弱,具体规定模糊、缺乏细节指引。破解该问题的前提在于明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正当性。从法理视角进行分析发现,一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能够服务于公共利益、体现了法律与国家政策的价值观,具有目的正当性;二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满足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具有实质正当性。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议完善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立法支持;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督,促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化发展;完善环境侵权案件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作者]
魏彬彬 及小同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能够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进行支持与监督,缓解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合法性危机,保障其健康持续发展。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存在价值取向、审查侧重、权益影响等特殊性。当前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面临条约缺少仲裁程序透明度条款、司法审查主体资格不明确、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存在争议、国内法律对仲裁协议内涵的界定狭隘等制度困境。为了实现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保护平衡,需通过在条约中增设仲裁程序透明度条款、明确东道国法院的裁决承认与执行司法审查主体资格、强调不予承认与执行被撤销裁决、在国内法中拓展仲裁协议范畴等路径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李爱华 樊守林
物流环境责任保险是基于物流环境污染赔偿责任而形成的一种保险,指以物流主体在物品从生产环节到消费环节流转的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物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构架物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体现了风险责任社会化的原理,体现了法的基本价值,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及现代物流功能综合一体化的理念。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物流业发展,必须建立物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文章指出,当前建立物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物流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保险公司还不能提供足够多的保险产品供物流企业选择,保险公司参与物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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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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