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4506)
2023(6472)
2022(4853)
2021(4487)
2020(3670)
2019(8326)
2018(8617)
2017(16744)
2016(9003)
2015(10374)
2014(10527)
2013(9831)
2012(8233)
2011(7297)
2010(7502)
2009(6893)
2008(6701)
2007(5933)
2006(5297)
2005(4923)
作者
(25047)
(20650)
(20583)
(19776)
(13172)
(9671)
(9396)
(7999)
(7907)
(7320)
(7043)
(6994)
(6644)
(6596)
(6493)
(6268)
(6252)
(5986)
(5879)
(5872)
(5214)
(5136)
(5026)
(4799)
(4680)
(4629)
(4562)
(4524)
(4119)
(3991)
学科
(39934)
经济(39899)
管理(23885)
(23211)
(18932)
企业(18932)
方法(18805)
数学(17029)
数学方法(16535)
中国(11592)
(11039)
业经(9908)
理论(7572)
农业(7191)
地方(7025)
(6861)
(6644)
(6257)
(6085)
贸易(6080)
(6075)
(5899)
产业(5688)
教学(5622)
技术(5490)
(5254)
银行(5248)
(5087)
发展(5024)
(5016)
机构
学院(125861)
大学(124707)
(49152)
管理(48847)
经济(48091)
理学(42413)
理学院(42004)
管理学(40811)
管理学院(40614)
研究(39204)
中国(29671)
(26331)
科学(24250)
(21251)
(19061)
(18791)
(18536)
中心(18090)
业大(17980)
研究所(17327)
财经(17170)
(16969)
师范(16807)
北京(16416)
(15618)
(15179)
经济学(15026)
技术(14508)
(14485)
农业(14374)
基金
项目(85514)
科学(67665)
研究(62516)
基金(61584)
(53516)
国家(53131)
科学基金(46253)
社会(39550)
社会科(37548)
社会科学(37536)
(34000)
基金项目(31505)
教育(30092)
自然(29778)
自然科(29191)
自然科学(29188)
自然科学基金(28649)
(28264)
编号(26222)
资助(25813)
成果(20927)
重点(19403)
(18253)
课题(18246)
(18107)
(17724)
创新(16594)
国家社会(16448)
科研(16073)
项目编号(16072)
期刊
(52874)
经济(52874)
研究(35016)
中国(24885)
管理(19408)
学报(18114)
(17948)
科学(17534)
教育(17017)
(16030)
大学(14514)
技术(13698)
学学(13566)
农业(12268)
(10322)
金融(10322)
业经(9589)
经济研究(9188)
财经(8298)
统计(8191)
(7635)
(7144)
问题(7016)
(6843)
决策(6802)
技术经济(6553)
图书(6246)
商业(6128)
(6031)
科技(5856)
共检索到181758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吴旭阳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社会纠纷不断增加,消耗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此提供了智能裁判的新机遇。相当一部分小额诉讼的标准性强,格式化、非人格化的程度高,使当下的弱人工智能更可能在这些司法领域先行展开智能裁判系统的建设。此类小额诉讼及其他类型案件的智能裁判系统的研发,需要对该领域法律规范、典型案例、学理、部分案例进行知识整理,并根据不同类型和层级的要素建构法律知识图谱体系,然后根据前述工作流程的成果研发软件系统,并让软件对大量案例进行智能学习。此外,在司法智能化的设计与建构中,还需要注重对合同内容的审查,以及对消费者、弱者权益的保护。这也是当下弱人工智能时代,司法智能化所必须经历的“人机协作”的长时期发展历程。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吴习彧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的发展简史是计算机模型对人类认知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分析和吸收过程,其在法律领域内的介入可概括为对法律推理和司法裁判的模仿历史。但值得注意的是随后的研究重心又转向为"决策辅助系统",多数文献对相关研究范式的转变都未曾提及或语焉不详。本文试图阐释计算机在理解、识别案情等方面存在的"认知"缺陷来回答原委。司法裁判的人工智能化尝试,虽有益于重塑对司法智慧的构想,但设计者和支持者们忽视了系统的直接使用者(法官)的接受度问题:任何试图削减司法权的行为都
[期刊] 科技管理研究  [作者] 高锡荣  邓滢滢  
智能制造时代正在到来,为探明智能化无人车间的建构模式并领会其运作逻辑需求,引入"车间智能体"和"车间镜像"概念,以机器人为主体、生产工序为对象、车间全景为环境,探讨智能化无人车间的智能化和镜像化建构模式,并将智能化无人车间分解为生产作业系统、边缘计算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阐释智能化无人车间的运作逻辑。分析表明:智能化无人车间即升级为智能机器人一元生产模式,并在网络空间形成生产车间的远程镜像孪生体,将成为制造行业的标配;可分解为车间实体、车间智能体、车间镜像三大部分,各部分之间的转化包含智能化和镜像化两个过程,智能化包括机器人自感、生产工序感知和车间全景感知,镜像化包括机器人镜像映射、工序镜像映射和车间全景镜像映射;运作架构由生产作业系统、边缘计算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构成,其中生产作业系统是执行躯干、边缘计算系统是决策中枢、远程监控系统是应急外脑,三者密切配合,共同实现车间运作。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赵宇  
我国法院对以"海富案"为代表的对赌协议案件的态度广受批判之时,学术界对Thoughtworks案件的解读亦存在误区。在中国法语境下,法院在对赌协议相关案件中对协议效力主动进行裁判是正当的。但是,通过分析其效力裁判的依据可以发现,除去效力已被肯定的"纯粹与股东对赌"型对赌协议,判定"与股东对赌、公司提供担保"型抑或是"与公司对赌"型对赌协议无效的裁判均存在巨大的谬误。法院所关注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范化路径也不在于对对赌协议效力的判断。通过借鉴"溢余"与"合法可用资金"的理论区分并结合中国法语境下的简单财务指标,由债权人自行起诉,保护其自身利益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李晓燕  郭丽虹  
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受害人依据侵权法享有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受害人依据工伤保险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这就产生了两者的竞合问题。国家层面立法上的语焉不详以及地方性立法的各自为政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在应对类似案件时,援引不同的法律条文或作出不同的法律解释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大量出现。通过对国外立法中选择模式、免除模式、兼得模式以及补充模式的借鉴及修正,以工伤救济所承载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根本理念,在明确两种救济手段地位的基础上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李晓燕  郭丽虹  
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受害人依据侵权法享有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受害人依据工伤保险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这就产生了两者的竞合问题。国家层面立法上的语焉不详以及地方性立法的各自为政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在应对类似案件时,援引不同的法律条文或作出不同的法律解释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大量出现。通过对国外立法中选择模式、免除模式、兼得模式以及补充模式的借鉴及修正,以工伤救济所承载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根本理念,在明确两种救济手段地位的基础上,考虑各赔偿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目的,建议采用“部分兼得、部分就高”的裁判模式,并建立相应的程序规则。
[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赵慈拉  
电票交易规则《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在《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上位法框架内。在ECDS系统程序约束下,所有票据行为人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都处于完全透明、平等的地位,彻底消除公示催告纠纷,票据损害赔偿、票据返还请求权等纠纷也近乎消失。但不少持票人仍沿用纸票操作习惯导致丧失追索权,司法裁判中也存在沿用纸票案例裁判电票纠纷的现象。对此本文分析了电票规制在票据追索行为的法律效力,建议在司法裁判中统一执行期前提示付款的非有效性,电票线下追索的无效性,持票人须以返还电票与实现原因债权互为条件等电票交易规则,实现同案同判,并可引入AI智能化裁判。电票裁判的规则化、程式化原则也应是未来《票据法》修订时所必须体现的。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付阳   陈雅欣   侯林彤   唐果果  
目前在学界之中,许多学者对法条主义进行了自己的反思,由于法条主义更强调法律教条的连贯性,并且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现实主义的应用将部分的研究重点转向行为,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展开了对司法实践中法条主义的批判,这促进了我们进一步了解原本所忽视的人文因素,以及对部分疑难案件司法裁判中产生的尖锐冲突。与此同时,部分学者在司法实践的探索,可以有效规避认识论的陷阱,通过基于同案不同判的部分案例,后果考量可以选择对于社会整体而言损失较小的方案。对于后果考量而言,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后果论者试图将其作为司法裁判价值判断中的唯一客观方法,虽然后果考量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可以带来一部分优势,但其必须和其他客观的评价标准有所取舍和平衡。因此,可以将后果主义作为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法律裁判思维,结合法条主义,以一种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进行价值判断,从而在司法实践中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最终实现司法裁判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期刊] 求索  [作者] 张忠民  
在学理上,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而矿业权纠纷有矿业权合同纠纷和矿业权侵权纠纷两大类,前者包括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和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后者则包括探矿权侵权纠纷、采矿权侵权纠纷和矿产资源个人所有权侵权纠纷。十年的涉矿裁判文书表明,涉矿案件的总量不多但刑事案件占比较高、晚近几年增长迅速、地域分布与资源禀赋关联性强;采矿权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都纷纷高于探矿权的相应纠纷,且矿业权民事纠纷二审率、再审率、裁定适用率等都普遍较高;矿业权的行政纠纷大多集中在行政处罚和行政确认领域,且往往关涉诸多其他涉矿因素;矿业权的刑事纠纷体现在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上,两者数量有限且界限模糊。矿业权纠纷司法救济在学理与裁判上出现断裂,其根源在于未能准确把握矿业权在公权与私权属性上的认定、政府管制与市场配置的关系以及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平衡。为此,须科学设计矿业权的相关案由、完善《矿业权司法解释》、修改《矿产资源法》。
[期刊] 求索  [作者] 许身健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为两套评价标准,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在于着眼点不同,一个更多在法体系内展开评价,另一个则是超越法体系的判断。联系在于社会效果的判断并不是一种任意的非法律性判断,它仍然要建立在法律效果评价基础上,亦即要以司法裁判的"实体裁判质量"作为参照基础。构筑于"法律效果"基石上的司法裁判在回应社会期盼时"力有不逮",这已凸显于司法改革进程中诸多方面。实体法规范结构中的事实与规范的绝对分离,及该结构对诉讼目的之影响,导致了诉讼与纠纷之间内存的张力具有内在恒定性。"从规范出发型"的司法裁判方式可以从"以事实出发"的司法裁判方式中获得有益借鉴,进而提升和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期刊] 银行家  [作者] 朱磊  
代销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期,北京一中院一则案例,以代销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为由判决银行承担了全责([2018]京01民终8761号,下称"建行代销基金案")。该案适逢最高人民法院九民纪要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一时间引发了金融和法律人士的热烈讨论。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一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打破刚兑、实现"买者自负"的重点领域。该案的判决结果可能存在争议,但其中体现的裁判逻辑和司法趋势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鲍鑫  
近几年所发生的于欢、彭宇等案件背后,反映出当前司法裁判中法与情理的激烈碰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与情理的冲突在司法裁判中不断显现。法与情理的冲突,不但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也受法律自身特征的影响。法官在裁判中若只遵循大、小前提的逻辑三段论模式,则会导致法律与社会大众情感上的分歧。若过分运用情理思维,则会挑战法律的权威。因此,法官要处理好法与情理之间的关系,坚持以法律为主的基础上兼顾情理,并加强释法说理能力,以情释法、以理释法。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周惠  
智能技术变革教育的新时代已经来临,新一轮技术变革教育将以智能教育为统领,带动民办高校教学模式的根本转型。人工智能将带动高等教育变革,助力民办高校教学模式创新,并通过构建智能教育环境、开展智能师资培训、开发智能课程体系、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重视校际合作交流等途径来实现民办高校创新教学模式。
[期刊] 中国科技论坛  [作者] 薛维锐   王泽宇   薛小龙  
面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叠加的历史进程,智能化作为重大工程物理设施与服务之间的调适性方式,在日益复杂的运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为什么—是什么—如何做”的逻辑系统,研究重大工程智能化运维管理模式,结合时代诉求、高质量发展情境分析重大工程运维管理与智能化的内在关联,在明晰重大工程智能化运维管理模式基本学理的基础上重构智能化运维管理要素,并阐述服务功能涌现、“数”聚“人”散融合、常态应急转换等运行机制,从技术、应用、效益等层面解析重大工程智能化运维管理模式的实现路径。研究揭示了重大工程运维管理与智能化的内在关联,构建了重大工程智能化运维管理模式,解析了其实现路径,对推动重大工程智能化运维管理理论体系的形成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期刊]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作者] 王明辉  
推进裁判文书说理机制改革离不开对说理标准本身的前提性研究;裁判文书说理应遵循义务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和功能性原则,并符合三个维度上的标准,即在形式上合逻辑性,在实质上合融贯性,在程序上合交互性。各地在推行裁判文书样式改革、附法官后语、附法律条文、公开合议庭少数意见、设置裁判文书说理评估指数等创新做法时,应以上述标准作为功能预判、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的标尺。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