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4901)
2023(7347)
2022(6424)
2021(6180)
2020(5353)
2019(12691)
2018(12732)
2017(23090)
2016(13766)
2015(15902)
2014(16399)
2013(15492)
2012(14754)
2011(13432)
2010(14033)
2009(12719)
2008(12985)
2007(12118)
2006(10516)
2005(9502)
作者
(38171)
(32067)
(32063)
(30699)
(20370)
(15530)
(14956)
(12461)
(12149)
(11582)
(10850)
(10627)
(10416)
(10152)
(10129)
(10107)
(10106)
(9464)
(9420)
(9235)
(8164)
(8139)
(7838)
(7489)
(7330)
(7304)
(7254)
(7145)
(6559)
(6441)
学科
(49155)
经济(49098)
(32926)
管理(32327)
(26185)
企业(26185)
方法(24964)
数学(22266)
数学方法(22034)
教育(19791)
中国(18360)
(14618)
(14332)
(12991)
理论(10861)
(9539)
贸易(9538)
农业(9409)
(9369)
(9271)
业经(8983)
地方(8926)
(8902)
财务(8882)
财务管理(8855)
企业财务(8401)
(7661)
技术(7651)
(7351)
银行(7329)
机构
大学(197268)
学院(191065)
(71844)
经济(70050)
研究(67883)
管理(67085)
理学(57278)
理学院(56520)
管理学(55389)
管理学院(55003)
中国(45324)
(43270)
科学(41070)
(34976)
(34970)
师范(34750)
(33947)
(32564)
教育(32528)
研究所(31742)
(31085)
中心(30838)
师范大学(28446)
北京(28256)
业大(27943)
财经(27019)
农业(25655)
(24461)
(23995)
(23746)
基金
项目(120327)
科学(94750)
研究(94022)
基金(83561)
(72703)
国家(71607)
科学基金(59332)
社会(56292)
社会科(52966)
社会科学(52942)
教育(51027)
(48110)
基金项目(43707)
(42608)
编号(41573)
成果(36905)
自然(36709)
自然科(35779)
自然科学(35764)
自然科学基金(35140)
资助(34399)
课题(30894)
(28858)
重点(28606)
(26793)
(25428)
教育部(25173)
(25036)
(24804)
项目编号(24773)
期刊
(78613)
经济(78613)
研究(64409)
教育(51861)
中国(45339)
学报(30147)
(29064)
(28196)
科学(26188)
大学(23447)
管理(21516)
学学(20407)
技术(19876)
农业(19432)
(14858)
金融(14858)
财经(13694)
职业(12761)
业经(12571)
经济研究(11822)
(11791)
(10976)
问题(10828)
图书(10485)
(9794)
论坛(9794)
(9672)
技术经济(9209)
(8747)
理论(8670)
共检索到294255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比较教育研究  [作者] 尹文强  张卫国  
国家对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律义务。国家的义务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国家的义务主要分为尊重的义务、保护的义务和实现的义务。受教育权的最低核心义务与资源的可用性无关。国家在教育上的核心义务可以划分为:教育的可获得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进入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接受性方面的义务以及教育的可适应性方面的义务。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陈鹏  
宪法第46条第1款集受教育权与受教育义务于同一主体,由此需要对其自洽性加以证立。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对应了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取向。其中,个体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形成公民的个体人格;国家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实现社会控制以及推动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形成公民"公共意义上的人格"这一教育目标,则兼具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双重性质。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现代宪法所隐含的教育的目标虽以个体主义为核心,但同时亦可辨别出能够与个体主义相兼容的国家主义教育目标。厘定两种教育目标及其内在关系,有助于为该条款构建清晰且自洽的规范结构,亦有助于辨识出该条款所指向的法益。
[期刊] 教育科学  [作者] 谭细龙  
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尚未完全实现。本文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机会、受教育条件和受教育过程三个方面分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产生的原因 ,并从教育投入、师资配置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钱大军  马光泽  
受教育的宪法规定使得受教育的权利义务特性被模糊化处理,不但造成理论上的困惑,而且也不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梳理受教育义务产生、从义务到权利转换后受教育义务存在的合理性,受教育权利存在功能上的局限,即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反权利问题,未能涵盖社会维度的合理需求,这种功能上的局限为受教育义务的存在提供了外在的合理性。受教育义务的内在合理性来源于"法律家长主义"(Legal Paternalism)和"公民身份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Citizenship)。文章进而在对荷载权利义务的"受教育"
[期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作者] 袁征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一些西方法学家对有关法律的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国内外学术界对受教育权的合理性还缺乏深入的探讨。本文根据中国的情况,讨论法律对受教育权的规定,着重研究这一权利的伦理基础,目的是填补一些理论空白,并解决中国学术界十多年来一直争论的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难题。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劳凯声  
近年来,我国受教育权的实现与保障开始面对一系列新情况,人们不再局限于生存权和受益权,而是强调教育的自主、自决、自治,关注由内在动机和自我决定而产生的结果,由此教育选择成为新的权利主张。教育选择使教育的强制与自由从一个教育问题演变为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受教育权开始发生质的变化,不仅与受教育义务相对应,同时也与教育自由相对应,因而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发展具有建构性作用。在现代国家的发展进程中,无论中外都曾产生过国家干预主义的思潮和行动,导致权力的扩张及其对市民生活的介入。虽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权力行使有着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如无明确的界限就极有可能造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甚至剥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为权利与权力划界,为各自的活动规定范围,防止由于权力越界而产生的对权利的侵害。
[期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作者] 吴鹏  
受教育义务是各国公民的一项普遍义务。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建立了义务教育制度,对公民实施一定阶段的强制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既有受教育权,又有受教育义务,从而与国家形成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教育义务,是公民对国家所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期刊] 中国特殊教育  [作者] 刘家勤  
保障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而且是家长的义务。这种家长义务既是道义上的,也是法律上的。我国现有立法对家长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家长义务内容规定不全面、对家长义务未履行时的制裁不合理等制度缺陷是导致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低、教育质量不理想的原因之一。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法制保障的角度讲,更新立法理念,强化家长的义务主体地位,将家长义务全面系统地纳入特殊教育法规体系,并增强其明确性和强制性,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
[期刊]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慧  贾密  
平等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承担受教育权的给付义务则是政府的基本义务之一。《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政府为所有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机会和条件的责任,但却没有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和地区政府之间承担义务教育给付义务的具体数额及比例。国务院制订的以县级政府、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制度,既忽视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先天性差异,又忽视了流动儿童分布的地区性差异,更缺乏对流入地政府承担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的激励及责任制度,导致流动儿童在城市里无法平等享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只有建立以中央政府为主的义务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申素平   赵赫栋  
数字时代伴随着海量数据和高效算法的信息技术催生了限制和控制个体的“数字权力”,对国家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平衡关系提出了挑战。“数字权力”一方面强化了国家教育权的权力末端和效用,增强了国家教育权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也使数字科技企业有机会分享甚至挤占国家教育权的运行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教育权的实施效果,两者都威胁着受教育权的实现,打破了国家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平衡状态。教育是国之大计,平衡“两权”关系的关键在于国家。应当以契合数字时代特点的认识视角重释国家教育权的内涵,从国家教育权的依法设限出发,明确国家教育权尊重人、关怀人和促进人的发展的目的;慎用强制性权力,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规范基础性权力,推动教育数据开放和多元主体参与。以此来实现对受教育权主动和周延的保护,并在教育法法典化的底层逻辑中加以体现。
[期刊] 比较教育研究  [作者] 申素平  
受教育权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既属于第二代人权,也属于第一代人权。国际人权文件中的受教育权包括四项内容: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受益权、教育的自由权及教育的平等权。国家必须尊重、保护并实现个人的受教育权,在教育的可获得性、可进入性、可接受性和可适应性四个方面履行相关义务。
[期刊] 民族教育研究  [作者] 朱祥贵  聂武莲  
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是少数民族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国内和国际立法也不完善。本文试图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概念、性质、内容等基础理论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理论深化和立法完善提供参考。
[期刊] 教育与职业  [作者] 刘义程  
公民受教育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其要义是公民有权从国家那里获得平等、无歧视的教育机会。现有体制和农民工生存状态的矛盾和冲突客观上剥夺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从而使得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处于令人堪忧的境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改变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不平等的教育待遇,从而促进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全面实现。
[期刊] 教育学报  [作者] 程斯辉  
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