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1383)
2023(2277)
2022(1760)
2021(1939)
2020(1448)
2019(3472)
2018(3645)
2017(5102)
2016(4078)
2015(4652)
2014(4814)
2013(3776)
2012(3569)
2011(3386)
2010(3679)
2009(3009)
2008(2879)
2007(2705)
2006(2483)
2005(2324)
作者
(7589)
(6265)
(6192)
(6090)
(4004)
(3041)
(3027)
(2611)
(2415)
(2356)
(2192)
(2124)
(2112)
(2004)
(1972)
(1953)
(1942)
(1916)
(1915)
(1914)
(1850)
(1639)
(1636)
(1510)
(1468)
(1464)
(1463)
(1353)
(1335)
(1323)
学科
教育(18056)
中国(8194)
管理(5484)
理论(5266)
教学(5211)
(4654)
(4106)
企业(4106)
(4090)
经济(4085)
(3649)
(3125)
(3110)
改革(3094)
发展(3033)
思想(2977)
高等(2971)
(2967)
(2911)
政治(2859)
研究(2823)
教育改革(2759)
思想政治(2736)
政治教育(2736)
治教(2736)
德育(2716)
学校(2447)
学法(2305)
教学法(2305)
技术(2276)
机构
大学(47383)
学院(42452)
教育(24794)
研究(17528)
(17121)
师范(17095)
师范大学(14381)
(11659)
职业(10195)
教育学(9687)
管理(9659)
科学(9137)
技术(8785)
北京(8424)
(8274)
理学(8215)
(8161)
理学院(8014)
(7910)
管理学(7718)
经济(7690)
管理学院(7604)
研究所(7439)
教育学院(7093)
职业技术(6933)
中心(6694)
(6337)
中国(6334)
(6011)
技术学院(5825)
基金
研究(25894)
项目(23952)
教育(21237)
科学(20483)
成果(14224)
编号(13774)
基金(13752)
社会(13553)
课题(12833)
社会科(12504)
社会科学(12501)
(11524)
(11365)
(10761)
(10699)
国家(10431)
规划(9261)
(8695)
科学基金(8356)
项目编号(8149)
研究成果(7968)
(7881)
年度(7545)
(7445)
(7314)
(7284)
教育部(7274)
阶段(7268)
重点(6969)
阶段性(6748)
期刊
教育(42757)
研究(23598)
中国(18739)
职业(10227)
(8504)
经济(8504)
技术(7524)
技术教育(6690)
职业技术(6690)
职业技术教育(6690)
高等(4758)
成人(4564)
成人教育(4564)
大学(4550)
(4423)
高等教育(4236)
(4160)
论坛(4160)
学报(4066)
(3674)
科学(3585)
职教(3498)
发展(3437)
(3437)
比较(3275)
(2887)
教研(2765)
高教(2765)
管理(2581)
学学(2434)
共检索到74439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劳凯声  
近年来,我国受教育权的实现与保障开始面对一系列新情况,人们不再局限于生存权和受益权,而是强调教育的自主、自决、自治,关注由内在动机和自我决定而产生的结果,由此教育选择成为新的权利主张。教育选择使教育的强制与自由从一个教育问题演变为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受教育权开始发生质的变化,不仅与受教育义务相对应,同时也与教育自由相对应,因而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发展具有建构性作用。在现代国家的发展进程中,无论中外都曾产生过国家干预主义的思潮和行动,导致权力的扩张及其对市民生活的介入。虽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权力行使有着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如无明确的界限就极有可能造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甚至剥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为权利与权力划界,为各自的活动规定范围,防止由于权力越界而产生的对权利的侵害。
[期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作者] 袁征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一些西方法学家对有关法律的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国内外学术界对受教育权的合理性还缺乏深入的探讨。本文根据中国的情况,讨论法律对受教育权的规定,着重研究这一权利的伦理基础,目的是填补一些理论空白,并解决中国学术界十多年来一直争论的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难题。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贾可卿  廖琳  
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完全平等。现实教育领域存在的基于优长、阶层、民族、地域等的差别对待,大多是出于历史和现实利益考量的折衷、过渡之举,不具有长久的制度正义性。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依赖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实质上则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要改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应重在对权利的经济背景进行合理调剂,而不是改变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定规则本身。在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趋于均衡的条件下,各种差别对待措施应当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从而使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得以统一。
[期刊] 教育学报  [作者] 程斯辉  
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龚向和  
公平与优质这一矛盾统一体的主要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交替变化,从而引起受教育权形态从公平受教育权到优质受教育权再到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升级换代。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正当性根源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优质教育生活需要,现实必要性在于其所具内在价值目标和外在强制效力推动教育平衡充分发展以解决新时代我国教育主要矛盾,而其真正实现需要转化为法律权利。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是将"公平"与"优质"融合在一起、"公平"与"优质"并重的完整权利概念,包括公平优质学习机会权、公平优质学习条件权和公平优质学习成功权。国家应加快公平优质教育立法并贯彻落实,实现对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全面法治保障。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贾可卿  廖琳  
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完全平等。现实教育领域存在的基于优长、阶层、民族、地域等的差别对待,大多是出于历史和现实利益考量的折衷、过渡之举,不具有长久的制度正义性。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依赖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实质上则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要改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应重在对权利的经济背景进行合理调剂,而不是改变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定规则本身。在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趋于均衡的条件下,各种差别对待措施应当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从而使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得以统一。
[期刊] 中国高教研究  [作者] 申素平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期刊] 中国高等教育  [作者] 张振芝  史万兵  
大学生受教育权是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高等教育的基础。探讨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性质既不能脱离时代背景,也不能脱离人受教育的年龄阶段。教育法治过程是更好完成人本身素质提升,平衡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教就是要充分重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主张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权利为本,以学生为本。大学生受教育权是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高等教育的基础,也是我们迈向
[期刊] 教育研究  [作者] 申素平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教育法对其承担保障落实的责任。从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出发对受教育权进行具体化、体系化保障,是完善教育立法、实现教育法体系化乃至法典化的重要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立法对受教育权的实体规定不断丰富,程序规定和救济条款不断增加,但远未实现体系化保障。从受教育权的功能体系视之,其对防御权功能的规范不足,对受益权功能的规范不完整,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彰显不够;应进一步明晰受教育自由,从教育机会、教育条件、免费教育及教育资助等方面积极推进国家给付义务体系,并加强受教育权的制度、组织与程序保障,增强国家保护义务。
[期刊]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王慧  贾密  
平等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承担受教育权的给付义务则是政府的基本义务之一。《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政府为所有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机会和条件的责任,但却没有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和地区政府之间承担义务教育给付义务的具体数额及比例。国务院制订的以县级政府、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制度,既忽视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先天性差异,又忽视了流动儿童分布的地区性差异,更缺乏对流入地政府承担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的激励及责任制度,导致流动儿童在城市里无法平等享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只有建立以中央政府为主的义务
[期刊] 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 陈仁鹏  
保障受教育权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基础,也是修订《职业教育法》和编纂教育法典的基本理念。受教育者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是一种具有复合属性的基本权利,其权利义务主体多元,权利体系内涵丰富,具有特殊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凸显受教育权的重要地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丰富受教育权实体权利内容、细化义务主体规定等方式强化权利保障机制,与相关规范性文件一同建构起权益保障网络。然而,新法亦有完善空间,其存在未直接明确受教育者程序权利、岗位实习阶段权利保护较为薄弱、国家给付义务体系仍需强化、教师义务与责任条款有待补充等问题。因此,在今后修法或编纂教育法典时宜对受教育权进行体系化保障。
[期刊] 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 陈鹏  
宪法第46条第1款集受教育权与受教育义务于同一主体,由此需要对其自洽性加以证立。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对应了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取向。其中,个体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形成公民的个体人格;国家主义取向的教育目标,其内容在于实现社会控制以及推动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形成公民"公共意义上的人格"这一教育目标,则兼具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双重性质。教育目标的个体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现代宪法所隐含的教育的目标虽以个体主义为核心,但同时亦可辨别出能够与个体主义相兼容的国家主义教育目标。厘定两种教育目标及其内在关系,有助于为该条款构建清晰且自洽的规范结构,亦有助于辨识出该条款所指向的法益。
[期刊] 比较教育研究  [作者] 尹文强  张卫国  
国家对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律义务。国家的义务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国家的义务主要分为尊重的义务、保护的义务和实现的义务。受教育权的最低核心义务与资源的可用性无关。国家在教育上的核心义务可以划分为:教育的可获得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进入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接受性方面的义务以及教育的可适应性方面的义务。
[期刊] 中国特殊教育  [作者] 柳翔浩  
由于受教育权的破坏、受监护权的转移、发展权的限制,已出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成就感不强,失学现象严重;心理问题突出,性格形成出现偏差和情感交流欠缺;道德品行产生偏离等不良后果。法律保障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问题的重要路径,具体解决途径包括:对进城农村留守儿童给予法律救济;制订父母返乡就业的相关法律和保障制度;完善学校教育补偿制度来补偿家庭教育权的缺失,以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张蓉  
受教育权是农民发展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享受到充分的受教育权,农民的现实价值才能得以充分的实现和保障。现阶段,我国农民的受教育权缺失成为社会发展和公民素质整体提升的重要阻碍。从法学的视野下研究农民受教育权,应当明确政府的职责,从增强权利意识角度出发,加大政府投入、完善立法、拓展司法救济途径,从而有效保障农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