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5937)
- 2023(8388)
- 2022(7166)
- 2021(6577)
- 2020(5652)
- 2019(12596)
- 2018(12419)
- 2017(23137)
- 2016(13120)
- 2015(14743)
- 2014(14802)
- 2013(14341)
- 2012(13565)
- 2011(12061)
- 2010(12367)
- 2009(12093)
- 2008(12608)
- 2007(11570)
- 2006(10312)
- 2005(9621)
- 学科
- 管理(47665)
- 济(46693)
- 经济(46593)
- 业(42768)
- 企(36858)
- 企业(36858)
- 财(22114)
- 方法(19240)
- 数学(15921)
- 数学方法(15610)
- 制(15547)
- 务(15441)
- 财务(15410)
- 财务管理(15368)
- 中国(14731)
- 企业财务(14641)
- 农(13425)
- 学(12305)
- 业经(11349)
- 体(10870)
- 银(9281)
- 银行(9247)
- 体制(9062)
- 农业(8981)
- 融(8705)
- 金融(8703)
- 行(8644)
- 理论(8594)
- 贸(8538)
- 贸易(8531)
- 机构
- 大学(191383)
- 学院(187901)
- 济(74207)
- 经济(72509)
- 研究(67491)
- 管理(66793)
- 理学(56470)
- 理学院(55773)
- 管理学(54559)
- 管理学院(54213)
- 中国(52723)
- 京(41768)
- 科学(41640)
- 财(41436)
- 所(35770)
- 农(34186)
- 研究所(31825)
- 江(30944)
- 财经(30827)
- 中心(30437)
- 业大(28247)
- 经(27800)
- 农业(26924)
- 北京(26539)
- 院(24661)
- 范(23829)
- 州(23624)
- 师范(23449)
- 经济学(23279)
- 省(23277)
- 基金
- 项目(119242)
- 科学(93052)
- 基金(87289)
- 研究(83862)
- 家(77807)
- 国家(77127)
- 科学基金(64961)
- 社会(53511)
- 社会科(50540)
- 社会科学(50523)
- 省(45369)
- 基金项目(44906)
- 自然(42967)
- 自然科(41986)
- 自然科学(41970)
- 自然科学基金(41232)
- 教育(39263)
- 划(39194)
- 资助(36939)
- 编号(32605)
- 成果(28628)
- 重点(27597)
- 部(26948)
- 制(26259)
- 创(24115)
- 发(24098)
- 课题(23765)
- 科研(23223)
- 教育部(22987)
- 创新(22758)
共检索到304033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王倩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劳务派遣中的退回现象存在着很多争论和疑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旨在明确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与派遣单位辞退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工单位出现严重亏损、搬迁、转产或者被责令关闭等情况,因此,退回劳动者的,属于派遣单位的日常经营风险,派遣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退回从约定"可能导致解雇保护的规定被规避、劳动者的利益严重受损的局面,所以退回情形必须法定,且应该限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解除和终止事项的实质性要件。
关键词:
劳务派遣 退回制度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刘义军
我国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对劳务派遣中的员工退回作出规定,用工单位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情形将员工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由此可以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被退回员工本人对情形的出现并不存在过错,故派遣单位均无权与被退回的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应继续对其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员工退回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退回也并不直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关键词: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退回机制 劳动合同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周国良 李坤刚 王国社
在劳务派遣争议处理中,恢复劳动关系好处理,恢复用工关系难处理。仅处理恢复劳动关系,不处理恢复用工关系,将导致退回机制极容易被用工单位所滥用,伤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明确在用工单位随意退回下如何处理劳动者恢复用工关系的相关规定,从而真正发挥劳务派遣的积极作用。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周国良 李坤刚 王国社
案情简介李某,女,于2010年7月与某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某外资公司,月工资6000元。同日,李某被派遣至该外资公司。2011年8月,李某告知该外资公司自己怀孕并要求减轻工作量。2011年9月,该外资公司将李某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公司随即按最低工资支付李某月工资。李某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明确三期内不得降低工资待遇,且该外资公司将其退回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按6000元支付月工资。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覃曼卿
劳务派遣既积极促进就业,也消极地破坏劳动关系的安定性。由于我国现行规定的表述方式不明确,实践中出现了随意退回劳动者进而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劳务派遣退回是自由抑或规制?退回条件究竟是约定还是法定广存争议。2014年3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退回制度,然而争议仍然存在。事实上,劳务派遣虽然有着弹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但仍然属于劳动法领域的制度,无论从劳动立法对劳动者进行倾斜性保护的宗旨、劳务派遣的内在法理,还是劳务派遣在实践中超常规发展的流弊来看,劳务派遣退回条件必须守住法定的底线。
关键词:
劳务派遣 退回条件 用工单位 派遣单位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张素凤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解除制度存在解除方式规定不明确、解除程序规定不全面、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合理、缺乏纠纷处理机制等问题。因此,立法机关应制定统一的《劳务派遣法》,对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解除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保证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健康、良性发展。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刘小根
案情简介■吴某2011年6月1日与派遣公司订立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税前3万元,且约定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吴某工资,直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同时签订《派遣协议书》,将吴某派往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从事财务经理工作。2011年6月16日,吴某怀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王少波
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现象严重,二是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不规范,三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难以保障。文章提出,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应参考国外劳务派遣制度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与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劳动者、企业、政府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改进:一要提高被派遣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二要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三要完善劳务派遣制度法制建设。
关键词:
劳务派遣制度 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张新民
劳务派遣用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法制化程度低、行业规范程度低、市场化程度低的三低问题。要规制劳务派遣用工,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规制劳务派遣的相关制度、政策与机制,首先要及时实现法律的"补位",其次引导劳务派遣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并畅通派遣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
关键词:
劳务派遣 劳动关系 用工制度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徐增鹏
劳务派遣制度本身涉及到多方主体,在产生纠纷时,往往由于更多的利益冲突难以协调,劳动者的利益最终被损害。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对于劳务派遣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但其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并没有解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分配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基础理论,建议对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作扩大解释,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纳入连带责任的范围,合理划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
关键词:
劳务派遣 连带责任 立法现状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彭高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被部分单位滥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两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立法修正中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明确"三性"岗位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身份转换制度等。此外,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等问题,也应作出更严谨完善的规定。
关键词: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倪雄飞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从严规制的法律条文没能遏制其爆发性增长,形成了一个劳务派遣的制度困局。西方上百年的发展史表明劳务派遣是一种企业正式用工的补充形式。要解决劳务派遣的制度困局,除从制度层面把劳务派遣限定为企业正式用工的补充形式外,更要从体制层面上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疏导的方式使劳务派遣卸下其不应承担的重负。
关键词: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倪雄飞
劳务派遣业的非正常繁荣表明已经制定的有关严格规制的法律制度的失当,问题的关键是没有认清劳务派遣的性质。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展现的劳务派遣性质可以厘清我国劳务派遣困局的真正原因:由于政府的缺位,使劳务派遣的发展偏离了其性质所决定的路径。必须重新构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使其回到其性质所决定的正确路径上来。
关键词:
劳务派遣 企业的性质 交易成本
[期刊] 财经问题研究
[作者]
赵德淳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肯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合法性,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做出了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的特别立法规制。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在调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方面,在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惩罚性民事责任主体的范围、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应当进行补充立法完善,以更好地规制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 劳动关系 规制
[期刊] 中国劳动
[作者]
凌林 林卉
本文以侵权法中的"共同雇主责任"理论为视角,通过考察德、美、日等国家对劳务派遣关系中"共同雇主责任"的法律规制模式和途径,审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雇主责任"分担规制,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劳务派遣 雇主责任 共同雇主责任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