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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师
[作者]
胡雪茹 成泰坤 李博儒
新《刑诉法解释》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由“不予受理”改为“一般不予受理”,但由于精神损害自身具有主观性强、非财产性以及不可恢复性的特性,致使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难以确定,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成本,也极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于加害人自身经济能力差异、恶意转移财产等因素影响,在执行上容易“空判”,被害人权益难以得到真正实现。文章分析了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可行性,进而针对现存的“空判”和“数额难以确定”的困境,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 制度构建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李慧
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客观存在,责任竞合制度亦不能周全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以合情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对当事人基于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全面救济。就目前而言,作为权宜之计,可先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对现有法律进行扩张解释以解决法律依据问题,然后再借鉴英美法合同类型化的做法限定适用范围,并在司法操作中以赔偿标准的考量因素加以补充或参照适用。最终,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将实现在《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总则)中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允许原则。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尤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重要制度,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有着重大的意义。环境损害包括因环境污染或破坏导致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以及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但是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的救济,缺失对生态环境的救济。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同于传统的民事责任,不能纳入《侵权责任法》,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如赔偿主体范围小、赔偿程序不明晰、赔偿评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只有扩大赔偿主体、明确磋商与诉讼的衔接、完善赔偿评估制度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综合性法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
关键词:
环境保护 损害担责原则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杜珍媛
转基因生物损害主要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其与传统环境损害具有显著区别,具有广泛性、持续性、潜在性、缓慢性、多元参与性等特征,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的制度的建立是整个立法的保障,而我国在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制度上的研究和立法都比较薄弱,尚达不到对转基因生物损害进行充分救济的水平。有必要对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的基本问题如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法律框架的完善展开研究,并顺应国际转基因生物损失赔偿国际立法的情势,确立财政担保规则,建立与《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相衔接制度。
关键词:
转基因生物 损害 赔偿机制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杨尊毅 王国军
"日本3.11福岛核事故"在核事故沉寂了二十六年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爆发出来,轰动全球。福岛第一核电厂运营商TEPCO针对事故对无辜第三方的核损害赔偿在损害赔偿范围、标准、金额、难度等方面都创下新的世界纪录。所幸日本早在发展核电之初就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核损害赔偿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整个核损害赔偿体系在实际应对中能够正常运转。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核电发展计划,从防范风险,造福社会公众的角度,有必要认真研究日本应对本次核事故损害赔偿的全过程。本文的目的在于借鉴本次福岛事故的经验教训,着力改变之前核损害赔偿从立法到实施细节双空白的局面,为核电的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刘瑛
因果关系是损害赔偿的前提和限制条件。"除非"标准是判断因果关系的主要方法,但在多重充分原因和假设的替代原因情况下,则需要以"必要标准"为补充,而如果在违约行为之后、损害发生之前发生的其他一些事件或行为成为干扰项,则需要辅以可预见标准。在受损害方本身行为促进了违约方违约或扩大了违约损失时,会产生在合同各当事人间分配损失的问题。影响责任分担的因素主要包括因果关系、各方行为的权重、正义和公平,需要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裁量。
关键词:
损害赔偿 因果关系 “除非”标准
[期刊] 旅游学刊
[作者]
王立争
为了出行的方便,很多人选择参加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通过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旅游合同进行规范。实践中,围绕旅游合同所发生的各种纠纷越来越多,其中,旅游者在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时可否要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章鉴港
从10例判决赔偿的案件来看,我国反垄断案件的判决赔偿额过低,原因在于:一是单独适用补偿性赔偿,二是未考虑一般提价类行为的利润损失,三是缺少判决前利息的计算。传统的损害赔偿制度基本上是惩罚性赔偿或补偿性赔偿的单层次适用,存在局限性。实践中存在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改进、补偿性赔偿制度的进化两条革新路径,但仍有不足。我国反垄断损害赔偿制度应从单层次的补偿性赔偿转向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行为构建分层适用的损害赔偿制度。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陈思静
<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强规则体系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其中,针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频发的现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诉讼制度建设,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行政机关追究环境危害行为人的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责任提供了制度基础。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陈思静
<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强规则体系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其中,针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频发的现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诉讼制度建设,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行政机关追究环境危害行为人的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责任提供了制度基础。
[期刊]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
魏子华 马擎宇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该条文首次明确了胎儿民事权利能力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文章认为还应当完善我国胎儿利益保护范围,构建我国胎儿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并从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时间、主体、对象、范围4个方面明确请求权的内容与行使规则。
关键词:
侵权 民法保护 胎儿 利益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王斐 朱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由国家政策由上而下强力推动产生,而非司法实践倒逼的结果。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创设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虽然在我国已经实施八年,但其适用范围仍然没有被学界和实务界厘清。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名无实”,规范手段和立法目的之间有矛盾。作为主要制度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生态系统功能损失或自然生物因素的不利改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民事赔偿诉讼只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运用该制度的有限功能,充分发挥该制度保护权利人财产权益、维护司法秩序的设计功能。该类诉讼制度的赔偿范围仅限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人身损害或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相关的财产利益损害。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 适用范围 《民法典》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刘兵红
环境危害行为在对人身和财产带来损失的同时,往往也对自然资源本身带来损害。传统的环境侵权法主要对因环境危害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赔偿救济。文章从赔偿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赔偿程序四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立我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想。
关键词:
自然资源 损害赔偿 制度构建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王殿茹 邓思远
国家推出"1+6"生态文明改革组合拳,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力争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其战略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在疏解和承接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对生态环境的损坏,这就涉及生态环境损坏赔偿问题。文章在有选择地分析了北京畜牧业和制造业功能疏解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后,探索了非首都功能疏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赔偿原则、建立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及其环境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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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都功能 环境损害赔偿 评价体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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