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797)
2023(1197)
2022(1049)
2021(966)
2020(768)
2019(1926)
2018(1825)
2017(3463)
2016(1877)
2015(2034)
2014(1928)
2013(1987)
2012(1893)
2011(1627)
2010(1677)
2009(1472)
2008(1371)
2007(1265)
2006(1083)
2005(1053)
作者
(4522)
(3790)
(3765)
(3595)
(2481)
(1882)
(1756)
(1475)
(1376)
(1373)
(1338)
(1261)
(1248)
(1226)
(1220)
(1194)
(1136)
(1086)
(1058)
(1030)
(908)
(901)
(887)
(875)
(851)
(820)
(819)
(808)
(754)
(753)
学科
(10106)
(9101)
贸易(9101)
(9056)
(8161)
经济(8157)
出口(7584)
出口贸易(7584)
(7584)
方法(4426)
数学(4215)
数学方法(4201)
管理(3997)
(3785)
(3406)
(2744)
企业(2744)
财政(2553)
(2421)
中国(2147)
(2057)
支出(1864)
进出(1750)
进出口(1750)
进出口贸易(1750)
概况(1698)
财政支出(1636)
(1366)
技术(1337)
(1264)
机构
大学(25040)
学院(24303)
(13945)
经济(13777)
管理(9288)
理学(7940)
理学院(7877)
管理学(7820)
研究(7806)
管理学院(7779)
中国(6651)
(6484)
经济学(5418)
财经(5106)
经济学院(5063)
(5056)
(4743)
财经大学(3824)
(3809)
(3788)
科学(3660)
中心(3615)
(3527)
研究所(3060)
(3053)
(3042)
北京(3032)
商学(2863)
商学院(2844)
业大(2832)
基金
项目(16444)
科学(13298)
基金(13034)
研究(12352)
(11071)
国家(11009)
科学基金(9559)
社会(9035)
社会科(8727)
社会科学(8726)
基金项目(6618)
资助(5693)
(5632)
教育(5522)
自然(5488)
自然科(5384)
自然科学(5383)
自然科学基金(5296)
(4662)
编号(4345)
(4320)
国家社会(4285)
教育部(3917)
人文(3767)
中国(3764)
社科(3555)
重点(3549)
(3480)
(3460)
大学(3409)
期刊
(13156)
经济(13156)
研究(8238)
(4994)
(4969)
中国(4859)
国际(4193)
学报(3153)
管理(3084)
大学(2735)
经济研究(2709)
财经(2633)
(2585)
(2575)
金融(2575)
科学(2547)
学学(2519)
(2515)
贸易(2515)
问题(2481)
(2281)
国际贸易(2142)
世界(2082)
经贸(1851)
农业(1782)
技术(1741)
业经(1676)
外经(1467)
对外(1467)
教育(1405)
共检索到39585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雷爱先  
出让制度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制度的核心,而出让合同是这一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从出让实践看,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文件、评估地价和确定出让底价、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等方面,大都能按照国家颁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顾吉珉  
现阶段通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是2008年7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实施的,它是在200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2006年《国有土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王治中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出让年限之管见王治中一、出让合同的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有土地的产权代表机关──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有偿让与土地使用者(受让方),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并...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尚晓萍  
某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称,竞买成功后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即为交地时间,按现状交地。公告发出后,A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2亿元竞买保证金,成功竞得该地块后,并于同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载明A公司应于挂牌出让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A公司不以此约定履行义务的,市国土资源局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后来A公司发现竞得土地上有部分地块存在权属纠纷,还未完成拆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孟霏  
A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A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B公司到A县投资。B公司通过挂牌程序竞得了某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B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后,A县所在市的自然资源局因上述项目用地未经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嫌违法批地立案查处,责令A县政府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于是,A县政府决定收回案涉土地,并注销B公司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A县政府与B公司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效力及后续处理等问题发生争议。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杨玉琼  
按照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或竞得人后,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但由于两者在性质、比例规定等方面的差别,当双方出现违约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很大差别,且实践中这类纠纷也时常发生。因此,如何界定竞买保证金和定金,是处理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纠纷的重要内容。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宋志红  
研究目的: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双重法律属性给土地出让实践、执法、司法带来的困境和弊端。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和因果分析法。研究结果:(1)土地出让实务的发展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具有行政属性的内容增加,土地出让实践中签订的出让合同同时具有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双重法律属性;(2)这种双重法律属性给当事人和司法部门的法律适用带来困惑,使得出让合同所欲实现的民事目标价值和行政目标价值相互减损,也会导致例如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处罚权的竞合;(3)解决上述问题的正确途径是剥离其中具有行政属性的内容,将出让合同纯化为纯粹民事性质的合同。研究结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纯化为纯粹民事...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钟澄  
按照现行《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5月1日前实行的《行政诉讼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争议一般都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来解决,而当涉及出让人与出让合同有关的行政行为时,受让人只能单独就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诉讼中法院只能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能处理相关的民事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现有法律规定,为保障债权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实现,可以约定定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基于民事合同也可以约定定金。但由于土地出让是国家公权力干预较多的民事行为,约定定金时有别于一般民事合同,导致实践中对出让合同定金存在不同的理解与适用的情况,有时还会引起法理上的矛盾和操作上的失误。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现有法律规定,为保障债权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实现,可以约定定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基于民事合同也可以约定定金。但由于土地出让是国家公权力干预较多的民事行为,约定定金时有别于一般民事合同,导致实践中对出让合同定金存在不同的理解与适用的情况,有时还会引起法理上的矛盾和操作上的失误。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陈富德  
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经过10余年的实践,部分条款约定已难以适应新的法律制度,条款约定不明等问题愈发突出。笔者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见解与建议。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史瑾瑾  王飞跃  
实施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是约束矿业权人履行合理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法定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矿产资源配置市场效率的客观结果。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矿业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的范畴,文章在行政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对矿业权出让合同进行了剖析,并为完善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2015年12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下发了《关于房屋征迁纠纷等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协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由此发生的纠纷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该通知的下发在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产生了较大反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行法律关系性质之争,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刘旭华  
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法院以公法调整为主、私法调整为辅原则审查土地出让合同,因此有必要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实现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的合同目的,明确合法、信赖利益保护的行政协议原则。土地出让合同内容除将公开招拍挂文件及相关的审批材料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外,还要体现民事契约中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平等关系;要明确规范行使行政优益权条件及程序,完善行政司法救济途径,以体现行政性和协议性兼容的特点。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李逍遥  
问题2015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与A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015年6月,该市规划局向甲公司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此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用地手续。此后,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以上合同中涉及的A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出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