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24(9101)
- 2023(13080)
- 2022(10909)
- 2021(10418)
- 2020(8494)
- 2019(18957)
- 2018(18860)
- 2017(35825)
- 2016(19969)
- 2015(22114)
- 2014(22280)
- 2013(21782)
- 2012(20555)
- 2011(18523)
- 2010(19086)
- 2009(17602)
- 2008(17636)
- 2007(16319)
- 2006(14794)
- 2005(13532)
- 学科
- 济(77389)
- 经济(77295)
- 业(61096)
- 管理(53202)
- 农(50692)
- 企(39090)
- 企业(39090)
- 农业(33621)
- 方法(26063)
- 中国(23352)
- 财(23161)
- 业经(22654)
- 数学(22447)
- 数学方法(22062)
- 制(20658)
- 贸(19121)
- 贸易(19115)
- 易(18770)
- 地方(17793)
- 学(16708)
- 策(15745)
- 银(14963)
- 银行(14942)
- 体(14883)
- 行(14348)
- 发(13249)
- 融(13162)
- 金融(13154)
- 出(12910)
- 农业经济(12604)
- 机构
- 学院(280345)
- 大学(274346)
- 济(114800)
- 经济(112095)
- 管理(103173)
- 研究(99713)
- 理学(86995)
- 理学院(86036)
- 管理学(84496)
- 管理学院(83991)
- 中国(80036)
- 农(66563)
- 科学(59733)
- 京(58881)
- 财(56670)
- 所(51488)
- 农业(50945)
- 中心(47283)
- 江(46782)
- 业大(46707)
- 研究所(45867)
- 财经(42503)
- 经(38484)
- 范(37352)
- 北京(36967)
- 师范(36967)
- 州(36639)
- 院(35464)
- 省(35459)
- 经济学(33521)
- 基金
- 项目(178647)
- 科学(139964)
- 研究(135469)
- 基金(127539)
- 家(111260)
- 国家(110160)
- 科学基金(93010)
- 社会(84669)
- 社会科(79777)
- 社会科学(79755)
- 省(71454)
- 基金项目(65997)
- 教育(61503)
- 划(59170)
- 自然(58204)
- 编号(57411)
- 自然科(56814)
- 自然科学(56800)
- 自然科学基金(55803)
- 资助(52271)
- 成果(48439)
- 课题(40310)
- 重点(40245)
- 部(40070)
- 发(39803)
- 性(36914)
- 创(36548)
- 农(36007)
- 国家社会(34589)
- 制(34214)
共检索到451491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刘亚辉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并将对我国社会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对影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对策建议,从而为国家进一步完善试点和全面铺开这项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蒲方合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蒲方合
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和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很难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缴纳主体应为土地所有权人。应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主体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法律责任。按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对缴纳主体超率累进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王文
研究目的:阐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含义,明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及价值类型。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因取得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需进一步细分。研究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需建立在土地使用权性质相对应的基础上;现行不区分土地使用权性质,笼统评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的做法,很容易产生歧义和混乱。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徐子尧 郑芳
为解决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价问题,本文采用实物期权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看作是以房屋为标的资产的美式期权,利用无套利分析方法推导出土地定价的公式,并代入四川省2012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出了土地使用权的理论价格。经理论检验发现,该模型效果较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市场中土地价格增长率高于房屋价格增长率、土地价格波动率高于房屋价格波动率这两个现象。
[期刊] 价格理论与实践
[作者]
丁琳琳 王大庆
在深化改革阶段,探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发展实际,辨析各界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理论与实践的认识分歧,讨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动力与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接续性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下一步应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为核心,保障有地可供、有地能供、利益分配公平、用地市场活跃,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足量、顺利入市,同时做好储备研究,深入研究入市中集体权利、农民权利的内涵与边界,入市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培育发展,入市收益分配的区域差别及绩效差别等问题,以满足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要求。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陈寒冰
日渐加快的城镇化建设,促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并逐渐向农村地区过渡。虽然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但尚未出台明确性法律文件对入市路径进行准确界定,且城市与农村两类建设用地依旧分属不同土地交易市场。针对于此,就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存在的制度规范、监督管理、收益分配机制等困境,可通过健全土地确权审核机制、明确土地产权关系、建立统一城乡用地市场以及扶植产权金融服务平台等路径进行健全,进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期刊] 调研世界
[作者]
段占朝 余秀荣
现行法律确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但这种制度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法律禁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裸体”交易,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没有地上附着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进行交易或流转。法定的两种流转方式,即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开发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发,应该受到地方政府的尊重并予以落实。同时,亟需修改《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裸体”交易。
[期刊] 经济地理
[作者]
吴月芽
在现行政策法规下,我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是禁止入市流转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的趋势日益明显。文章从理论和现实基础两个方面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的可行性作了探析,并从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运作制度、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市场化 流转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黄薇
春回大地,一年一度的两会如期而至。改革,当仁不让成为今年两会最强音。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一词被反复提及77次,无不彰显出本届政府面对改革"深水区"攻坚克难的坚定态度。国土资源领域也同样在踏进改革"深水区"。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无疑是一道难以跋涉的"沟坎",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入市,则成为影响改革进程的关键节点。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北京市大兴区地处特大城市与平原农区的过渡地带,长期以来城市无序扩张造成的"城市病"和农村要素流失造成的"农村病"两者兼有。自2015年初启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大兴把试点探索与落实首都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相结合,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形成了极富特色的"大兴方案"。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陈明
2015年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交易规则及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现阶段改革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一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主要存在与城镇化战略衔接不足、改革举措难以全面推开、与关联改革配套性不够等问题。以上问题只能依靠深化改革的市场化程度来破解,需要在调整规划管理体制、探索市场化机制、深度打通"三块地"改革上有所突破。
[期刊]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陈建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主体和分配方式的确定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入市收益生成机理,在初次流转中,政府、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应为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在再次流转中,政府和土地使用权人都应是参与收益分配的适格主体。基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程度,初次流转以"征税+农民集体内部协商"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再次流转以"征税+市场主体自治"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宜。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曲承乐 任大鹏
研究目的: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及推广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研究结果:(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合法存量并非源于法律授予,而是源于对既成事实的默许;(2)不均衡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受到入市政策的刺激,将脱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置的初衷,再加上耕地保护政策的限制,两者共同挤压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空间;(3)多种农地利用政策的交互作用将会导致不同的农地政策在落地时出现目标冲突,进而影响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研究结论:应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入市之前厘清存量差异的均衡办法、使用权价格形成机制,简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所承载的多元目标,从而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更好的服务于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发展。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小映
我国许多地方很早就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探索,但并未取得大面积的突破性进展。未来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必须注重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实现好集体土地资产收益,同时需要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在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的同时,在土地增值归公和税费义务上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实行同等对待,进而实现同权同价。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流转 收益分配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