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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高延娜  朱道林  王霞  郑培  
研究目的:确定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地征收价格构成及土地增值空间。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数理统计方法。研究结果:(1)以被征地方为研究对象,从产权和消费者行为理论角度,确定农地征收价格构成。(2)以政府为对象,进行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成本收益分析,确定土地增值空间。研究结论:(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地为对象,不考虑“经济人”特点确定的农地征收价格是不完整的;(2)农地社会保障价格是农地征收价格的组成部分,其实质不是土地增值;(3)根据产权理论,政府正在逐渐还原农地征收价格。
[期刊]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诸培新  唐鹏  
农地征收出让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关系到"三农"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对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样本县市2006—2011年间农地征收与出让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格局抽样调查与分析发现,尽管国家不断地提供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但农地非农化征收与出让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收益占土地出让收益比例偏低,约在3%~16%之间,而地方政府的收益份额在75%以上。其根源是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原则是以农地的农用价值一次性补偿给失地农民及其集体,割断了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路径。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构建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需要改革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缩小征地补偿范围、市场化补偿、实物性补偿、失...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李力  周充  
我国推行土地增值税已有十余年,但其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2001年以来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方式改为“招、拍、挂”后,土地增值收益已提前一轮完成分配,表现在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形就是大部分项目没有形成土地增值税税负。为此,房地产实业界和学术界对土地增值税的存在意义进行了激烈争论。本文在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简单理论分析后,以成都市代表性楼盘以及成都市部分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水平为支撑,从微观和中观层面进行描述统计分析,再结合全国数据佐证本文基本结论——土地增值税应暂缓征收。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张洪  陈于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与流转税相比,其税负较难转嫁,具有直接税的特性。与企业所得税采用比
[期刊] 财贸经济  [作者] 叶耀先  雷运清  
随着我国土地制度的深刻变革,土地有偿使用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沿海经济特区,城市土地市场正在逐步形成或者已经初步形成。政府对需要用地的单位不再采用过去那种无偿划拨的方式,而是采用协议、招标或是拍卖(视不同情形灵活选择)等各种方式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用地单位则必须支付一定代价才能取得有限期的土地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徐进才  徐艳红  庞欣超  姚喜军  郝梦洁  靳春燕  
研究目的:基于农地征收转用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机理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过程中参与主体的贡献及风险,探寻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比例。研究方法:德尔菲法、"贡献—风险"分析法。研究结果:投资增值、用途转变增值、供求增值和政策性增值对土地总增值的贡献比例分别为17%、51%、16%和16%;农民、集体、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对土地总增值的贡献比例为12%、22%、50%和16%;按照"贡献—风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法确定各参与主体的收益分配比例为农民、集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31%∶16%∶32%∶21%。研究结论: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主要是因投资、用途转换、供求关系变化以及政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参与主体通过对增值因素产生作用对增值收益的形成做出相应的贡献,同时承担相应风险。"贡献—风险"分析法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主体对土地增值收益的贡献及其承担的风险,体现了按贡献分配、按风险调节的分配思路,同时兼顾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方法基本可行。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徐进才  徐艳红  庞欣超  姚喜军  郝梦洁  靳春燕  
研究目的:基于农地征收转用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机理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过程中参与主体的贡献及风险,探寻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比例。研究方法:德尔菲法、"贡献—风险"分析法。研究结果:投资增值、用途转变增值、供求增值和政策性增值对土地总增值的贡献比例分别为17%、51%、16%和16%;农民、集体、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对土地总增值的贡献比例为12%、22%、50%和16%;按照"贡献—风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法确定各参与主体的收益分配比例为农民、集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31%∶16%∶32%∶21%。研究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谢付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也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也不断的完善,但在征地补偿中出现的问题尚未有效的解决,其中关于土地增值收益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导致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引发了政府和农民的矛盾、农民集体上访等一系列群体事件。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的内涵界定,分析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农村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建议,为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参考。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孟宏斌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一些地方农地非农化征用倾向严重。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失地农民无法享有绝对地租,分配级差地租比例极低,失地农民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权益受损害。为此,可通过转换政府征地角色、明确农地产权归属、规范农地征用目的、建立市场化补偿制度及完善失地农民安置制度等措施,既维护失地农民获取农地增值收益的权益,又化解潜在的农村征地冲突,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基础上的"四化"目标协调同步实施。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孟宏斌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一些地方农地非农化征用倾向严重。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失地农民无法享有绝对地租,分配级差地租比例极低,失地农民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权益受损害。为此,可通过转换政府征地角色、明确农地产权归属、规范农地征用目的、建立市场化补偿制度及完善失地农民安置制度等措施,既维护失地农民获取农地增值收益的权益,又化解潜在的农村征地冲突,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基础上的"四化"目标协调同步实施。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廖鑫彬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已经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改革的方向就是如何建立土地的市场价值补偿机制。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法院在处理土地区域限制时采取的最佳用途估价原则,分析了现行补偿标准与公平市场价值标准的差异,构建了一种基于土地增值税框架的征地补偿模式,实现了现有法律体系内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共享,从而确保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真正实现。
[期刊]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作者] 张鹏  张安录  
经济发展使得城市增长具有必然性,而城市增长又会带来城市内外特定区位土地价格的增加。城市边界区土地价格具有自身的特点,从动态的城市地价模型分析来看,其增值不仅来自于外部性作用,还得益于城市的扩张。城市的扩张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于城市化和收入的增加导致城市地租曲线整体向外平移;二是即使人口保持不变,但由于交通的改善使得城市地租曲线逆时针旋转。不能以农业地价来定量边界区土地价格。因为该区土地增值不仅仅来自于外部性,农民具有参与增值分割的权利。应该重新建立土地征收补偿的价格体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何其昭  
对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目的在于防范土地增值税流失。但深入分析评价这一政策的现实可行性,会发现这样做既难以有效实施税务检查工作,也无法有效防范税款流失,反而会造成认识混乱,引发双重征税或税款流失。故应当澄清误解,阐明税收政策,不向股权转让人而向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统一征收土地增值税。
[期刊] 经济地理  [作者] 朱一中  曹裕  
基于土地发展权概念建立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并以广州市为例进行了模拟研究。研究认为,农民应获得土地增值中的农地发展权收益,政府应获得市地发展权收益,开发商应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下的土地开发资本投入收益。农民、开发商和政府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理想比例是农民约占25%—30%,开发商约占15%—20%,政府约占50%—55%。以农地发展权的平均价值作为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不仅体现了补偿公平原则,也符合通过市场机制对被征农地进行补偿的制度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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