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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徐铭泽  
基于弥补监管漏洞、保护弱势群体、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政策实施、实现权利重构、监督信托机构等因素,有必要在中国农地信托中引入信托监察人制度以解决目前所面临的发展问题。从中国现行法角度考察,农地信托作为私益信托,其当事人虽可依据意思自治原则自行设立信托监察人,但欲取得诸如起诉权等公益信托中的部分监察人职权则唯有通过法律的规定方可实现。在中国农地信托监察人制度的建构过程中,于监察人设立方面,应当采取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监察人的强制设立规则;于监察人选任方面,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以农业主管部门为招标人,由该部门负责人员联合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村民委员会与农户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选任信托监察人;于监察人职权方面,农地信托监察人同样应当享有公益信托监察人所享有之起诉权、实施其他法律行为权以及报告认可权三项权利。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喻梅  
一、引言监察人是近代中国股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内部监察机关,主要对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实施这项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防范企业会计违规舞弊行为,保障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项制度现仍在日本、大陆及台湾地区的企业中施行,只是在日本和台湾地区该制度被称为监察人制度,而在大陆被称为监事会制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王东东  
良好的监督机制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必备条件,北洋政府虽从法律上对监察人的权限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由于监察人必须从股东中选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很多弊病。会计师兴起之后,出于开拓生存空间和发展工商业的双重需要,凭借兼具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双重职业属性,提出取代股东担任公司的监察人,并积极参与相关法规的修订。虽然国民政府并没有满足他们的愿望,但对其推动工商业发展所起的作用则予以肯定。随后,国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法规,这些法规拓展了会计师的职场空间。
[期刊] 农业经济  [作者] 王萍  
我国制定的《信托法》并未禁止将土地作为一种信托产品进行管理,并且《信托法》中亦有涉及信托登记的条款,因此农地信托登记是具有存在的法律空间的。但是《信托法》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登记制度,登记流程与登记内容等都存在问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本文旨在讨论信托财产与农地之间的联系,依照现有法律规定,对我国农地信托财产权登记制度提出构想,以促进相关政策早日出台。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鄢斌  
研究目的:中国农地信托制度对农地所有人实行偏向性保护,直接导致农地信托制度运行中的权利失衡,需要对现有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研究方法:法律实证分析、比较分析、法律解释。研究结果:(1)中国当前农地信托中存在权利失衡现象;(2)农地信托权利失衡的原因在于立法对信托人的过度保护;(3)农地所有权、自主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运行是实现权利重构的方向。研究结论:中国农地信托应当在信托财产独立的前提下,将农地信托人主体权利从控制性转向监督性。
[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张燕  王欢  
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农村土地信托是发展现代农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创新。结合实践创新典型案例,深度剖析农村土地信托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业投入渠道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价值功能,明确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所面临的制度供给不足、市场化信托机构短缺及监管不完善等诸多问题,继而从实践、政策、法律协调发展层面提出健全农村土地信托登记制度,构建公益信托机构,建立所有权人监管制度等建议,努力创建"政府引导型"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机制,以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文杰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创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具有法律依据和实践基础,有利于实现土地的良性增值,有效保障承包方的利益和防止土地的抛荒现象。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对受托人的资格、信托登记、受托人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雷娜  杨宏  
土地流转信托化对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化具有一定实践基础、政策基础和良好条件,但其也面临着土地流转信托化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农民认知程度偏低、监管体系不完善和缺乏收益保障机制等问题。文章认为,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化发展应完善其法律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利益保障机制、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
[期刊] 农村经济  [作者] 王鹏鹏  
由于农地权利体系的二元划分,致使农地信托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农地信托的财产不明确;二是农地信托的委托人非农化。农地"三权分置"的提出,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离,使得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进而成为农地信托合格的权利载体。农地信托的目的也将由宏观的政策目标演绎为微观的个人诉求,信托财产也将由使用权等不明确的权利更新为经营权,信托委托人将由政府、专业合作社等改良为农户。信托制度引入农地流转后,将有助于提高农地金融的普惠水平,从而因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  [作者] 王士海  刘俊浩  
新农地制度以《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为形成标志,它具有明显的重效率、轻公平的政策倾向。然而,这一政策倾向调整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其政策意图尤其是效率意图很可能难以实现。不仅如此,新农地制度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对新农地制度的政策倾向应该进行一定的调整。
[期刊] 改革与战略  [作者] 刘宗劲  
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现行农地制度的内在缺陷和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农民权益遭到严重侵犯,农地制度的再次改革势在必行。重新安排土地征用制度运行的环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 经济研究  [作者] 陈剑波  
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唯一合乎法定体制的正规制度安排,承担着政府代理人、集体产权代理人、社区管理者相互矛盾冲突的三项职能。这一制度设计缺陷,引发了对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对土地职能、村委会角色与职能冲突及集体所有制问题的讨论,提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问题,认为集体所有是均分土地的基本前提,而土地均分又是保障“人人有饭吃”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土地集体所有是既有的现实选择,这就使集体所有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随着农户经济结构的转型正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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