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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何小伟  庹国柱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我国各级政府支持农业的新增事权。要准确理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事权的性质,需要把握其公共政策的属性。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事权划分上,中央和省级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事权。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农业保险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上并不相适应,表现在:中央财政对各省的补贴力度未能充分差异化;农业大省的补贴负担过重;县级财政保费补贴的支出责任与财力严重不匹配。展望未来,我国应该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适度调整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并建立起评价和协调机制。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何小伟  庹国柱  谢远涛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测度各省省级财政的补贴负担率和中央财政补贴对各省农业保障的支持力度,我们发现一些农业大省承担着更大的补贴压力,而中央财政在转移支付的差异化对待上有所不足,结果产生了补贴的区域不公平问题。从性质上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一项事权,因此其支出责任也应该在科学划分的基础上由双方共同承担。结合各省的最新数据,本文基于因素法测算了各省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需求得分以及中央财政对各省转移支付的分配权重,对优化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责任的划分提出了若干建议。
[期刊] 农业技术经济  [作者] 魏腾达  张峭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农业保险市场形成的先决条件,也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本文以中央财政补贴的粮棉油糖畜五大种类为研究对象,构建了央地政府保费补贴分担比例的优化模型,并从非精算费率和精算费率两个方面模拟得出了中央政府对不同省份不同品种的保费补贴比例。结果表明:(1)按照东部和中西部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的方式并没有缩小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份与省份之间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供给压力差异;(2)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应该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3)基于财政支出公平的央地政府保费补贴分担方式能够促进中央政府补贴资金流向农业大省或财政弱省,按照精算费率优化央地政府的保费补贴分担比例可以进一步减轻高风险区域的补贴压力。由此,本文建议我国应加快推进农业保险费率精算和风险区划工作,同时从财政支出公平的角度调整央地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分担比例。
[期刊] 教育与经济  [作者] 黄洪  庄爱玲  张翼飞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本文基于这一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试图分析与构建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分担机制。首先,探究学前教育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分担现状;然后,剖析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逻辑机理,将事权划分为直接事权与间接事权,将支出责任划分为直接支出责任与间接支出责任,并提出直接事权与直接支出责任相适应,间接事权与间接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提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担机制优化的对策思路。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杜荣胜  
我国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我国分税分级财政框架,但改革并未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作出明确划分,并且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旧体制的特征。这样势必会出现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的矛盾。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现状和问题的研究,借鉴财税改革的历史和国外先进经验,试图解决"为什么改"、"怎么改"和"改成什么样"这三个问题,为建立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提出意见建议。
[期刊]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张宗军  刘琳  吴梦杰  
利用1991-2014年马铃薯生产的单产数据,对甘肃省55个县区马铃薯的趋势单产进行了拟合,采用经验费率法计算了各县区马铃薯保险的纯费率,并对各县区财政保费补贴错配和个人缴费交叉补贴现象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农业保险现行的统一费率和相同比例的保费补贴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逆向选择、打击了投保积极性、降低了补贴效果。为此,提出保费补贴比例只有根据地区差异、产品种类、目标导向、保障水平进行调整,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惠农"工具的功效。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邹新阳  范莉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多国的保险实践证明没有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无法实现有效市场化。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特别是财政支持,也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率,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值得深入探究。本文从供求理论和价格歧视理论出发,将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与保费补贴率问题相结合,探究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最优补贴率。研究发现,农业保险最优纯补贴率为农业保险赔付率。进一步引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率进行定价,利用农业保险赔付率模拟各地区系统性风险,根据不同险种不同保障水平的保费补贴率风险溢价,测算出各地区不同险种的最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率。为了最大化农业保险的助农功效,还需要通过实行差别化补贴率、降低保险赔付率和经营管理费用率,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率,最终实现我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抬升的转变。
[期刊] 中国财政  [作者] 马国贤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我国提出财政体制建设的方向,也是十八大文献中最难读的部分。作为财政体制的顶层设计原则,它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权责对称(即法律原则,或称事权与责任相一致),指应赋予受托政府相应的事权,避免因权责脱节(有责无权、有权无责)而无法履责。二是财力与责任相匹配(即委托代理原则),指保证受托者具有履责的财力。可见,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指应当先按权责对称建立行政体制,再按财力与责任相匹配来建设财
[期刊] 宏观经济管理  [作者] 黄海燕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现代化的财政体制。而建立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构建现代财政体制的核心内容。制度建立包含三个步骤环节,即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理顺政府间事权关系,主要是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关系;依据事权和职责,使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与之匹配。以上环节有各自的重要作用、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改革的途径手段。
[期刊] 经济问题  [作者] 苏洨宇  
厘清共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共同事权领域的支出责任分担关系到中央与地方间的利益分配,其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与财政支出结构。共同事权领域的支出责任划分包括事权共担和支出责任下移两种分担机制,其中,事权共担是基础前提,支出责任下移是中央履行共同事权领域支出责任的分担方式。中央通过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同时要求地方具有相应的资金配套,以实现政府间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落实。而当前转移支付制度与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衔接不够,是造成共同事权领域支出责任分担不清的根本性原因。将共同事权领域支出责任下移与转移支付制度相结合,通过转移支付倒推中央对地方共同事权领域的支出责任分担,探索转移支付对共同事权领域支出责任分担的作用机制,是细化共同事权领域支出责任分担的关键。从转移支付改革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衔接的视角,提出了完善共同事权领域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白景明  朱长才  叶翠青  朱克俊  程丹润  汪文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4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更是将其作为财税改革重点推进的三个方面之一。因此,当前深入研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课题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概念入手,分析当前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提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初步设想及相关政策建议,为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期刊] 宏观经济管理  [作者] 姚金武  周震虹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合理,造成地方财政特别是地方县市财政困难。由于县市级政府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因而成了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从地方层面看,改革思路与措施是:把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启动改革的突破口,从完善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现实问题着力,从清理地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问题抓起,发挥营改增成果的带动效应作用等。
[期刊] 宏观经济研究  [作者] 赵建国  海龙  
政府财政补贴是新农保制度的最大亮点,目前新农保财政补贴由多级政府分担,因此政府间财政补贴筹资责任分担合理与否,将成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稳步开展的关键。本文在考察和梳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筹资分担机制设计内容和类型的基础上,基于公共服务横向均等化视角分别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筹资责任分担机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采用"一刀切"式的固定份额补助法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致使农业人口比重高、财力相对较弱的基层政府不得不承受较重的筹资责任。因而,设计合理的财政补贴筹资责任分担机制需要在公共服务横向均等化理念的指导下,探寻更为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法。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张祖荣  
我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已实施十年,客观评价保费补贴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构建了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指标和评价方法,运用2007-2016年农业保险统计数据,在估算农户自缴保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保费补贴的转移支付效应与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结果表明,2007-2016年期间,我国农户平均每支付1元保费,就能得到2.93元的损失补偿;但政府平均每提供1元保费补贴资金,农户仅获得约0.91元保险赔款,即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不仅没有带动更多资金参与农业风险损失补偿,而且补贴资金本身出现大量耗散,进一步按照本文提出的评价方法,也说明我国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是缺乏效率的。为提高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应适时调整保险费率,合理确定保险金额,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
[期刊] 财政研究  [作者] 张祖荣  
我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已实施十年,客观评价保费补贴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构建了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指标和评价方法,运用2007-2016年农业保险统计数据,在估算农户自缴保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保费补贴的转移支付效应与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结果表明,2007-2016年期间,我国农户平均每支付1元保费,就能得到2.93元的损失补偿;但政府平均每提供1元保费补贴资金,农户仅获得约0.91元保险赔款,即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不仅没有带动更多资金参与农业风险损失补偿,而且补贴资金本身出现大量耗散,进一步按照本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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