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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俞杰  
一、案例实况甲软件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销售软件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2000万元,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扣除项目合计1200万元(不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用于研发费用的部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伊虹  
本文首先对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与税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分别阐述企业收到的各类不征税收入的财税处理,以提供准确的财税信息,强化对不征税收入的管理,最后提出了应对企业不征税收入问题的建议。
[期刊] 价格月刊  [作者] 陶小英  熊卫平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不征税收入分别有3种:财政拨款收入、依法收取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类型不征税收入。然而,企业在具体实施中有些把握不准,如何厘清不征税收入,在此,通过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理解。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张春喜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不征税收入有特定的内涵,其不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不同于免税收入,在支出处理上有严格的规定。不征税收入不能弥补亏损,一般不能改变用途;其形成的支出不准在所得税前扣除,更不能加计扣除;极特殊情况下,不征税收入才能转化成征税收入,其形成的支出准许在所得税扣除。
[期刊] 经济研究参考  [作者] 黄鹏辉  
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推进,各类"政府补贴"形式层出不穷,"政府补贴"混淆"不征税收入"导致企业所得税流失的现象日趋严峻。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财政性资金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不征税收入"条款。因此,结合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正确认识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不仅有利于减少纳税人
[期刊] 财会月刊  [作者] 吴适  杨新  
本文首先对不征税收入的定义进行了分析,然后就不征税收入的财税政策规定及财税处理进行了剖析,最后提出了企业在处理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期刊] 涉外税务  [作者] 梁浩  
对于《企业所得税法》新创设的不征税收入概念,不少会计人员对其理解存在误区,常与免税收入相混淆,在实务中出现了一些不符合税法精神的操作。本文从税法关于不征税收入的立法本义出发,通过实例展示其在不同会计环境下的核算要求及纳税调整方法。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施正文  翁武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不征税收入"概念,"不征税收入"概念及其具体项目在世界范围内都可以算作首创。本文就"不征税收入"缘何无需征税、其性质如何、其与免税收入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重点对各项不征税收入的法律要件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厘清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实质性区别。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方飞虎  
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创设的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对其政策内涵及涉税处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很多模糊认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同,它不属于税收优惠范畴;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也未必都属于不征税收入;相关收入是否确认为不征税收入对企业所得税影响有限。实践中,对不征税收入的财税处理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期刊] 税务与经济  [作者] 陈玉琢  叶美萍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按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应分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对征税收入按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再分为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为取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发生的相关支出都应允许在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会虚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免税收入处理,才符合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国家产业政策。至于软件企业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用于研究开发,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产生的影响,应通过规范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的计算基数解决。
[期刊] 财务与会计  [作者] 盖地  
在所得税会计中,按税法规定,企业要将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收入"分别确认计量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而且,财务会计不予确认计量的"收入"也可能是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税"收入。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企业才能避免税务风险,寻求税收利益。一、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概念的界定应税收入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该缴税的收入。它是在财务会计按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尹音频  
目前,我国企业兼并活动呈迅速发展之势,但税收政策与税制设计仍处于滞后状态。由于没有规范、统一的企业兼并的税务处理原则与法规,各地政府在实践中自行其事,有的千方百计补征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有的冲销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有的甚至借企业兼并之名,行避逃税之实。为...
[期刊] 财务与会计  [作者] 刘晓伟  郎仙荣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有三种类型,即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于企业涉及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多种多样,针对某类具体项目的收入能否界定为不征税
[期刊] 财务与会计  [作者] 马泽方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只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企业误将不征税收入作为一种税收优惠,只要符合条件,就一律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基于此,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时,在不同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结果。
[期刊] 经济学动态  [作者] 魏志华  卢沛  
税负的粘性特征使得企业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反而承担了更高水平的税负,成为企业税负痛感的重要来源之一。本文构建企业层面的税负粘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地方政府税收竞争对企业税负粘性的影响效果及其渠道,旨在为更深刻地理解如何通过减税降费缓解企业税负痛感提供经验证据。以2010—2018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本文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行为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税负粘性,且上述作用随地方政府征税努力程度的增加而加强。异质性分析发现,在非国有企业及制造业企业中,税收竞争对税负粘性的抑制作用更显著。以上结论在尽可能控制内生性问题以及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税收竞争无论对所得税税负粘性还是非所得税税负粘性均有显著抑制作用。从企业层面来看,税收竞争缓解了税负粘性对未来投资以及劳动力需求的负向影响,体现出有益的一面;然而,从地区发展来看,税收竞争本身对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不利,也体现出不足的一面。本文基于税负粘性这一新视角研究了税收竞争的微观影响及其作用路径,一方面为降低企业税负粘性、缓解企业税负痛感提供了新思路,另一方面则为更全面认识税收竞争的影响效果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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