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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上海金融
[作者]
伍坚 黄入凌
相较于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机制仍不成熟,持有人不仅需要面对系统性风险,还会因债券契约的不完备、负债代理成本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负外部性等原因面临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持有人会议是一种通过赋予持有人参与公司决策权利,从而平衡公司各利益主体的制度,在域外各国或地区的债券持有人保护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证监会于2015年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虽然对之前规范中的缺陷进行了有效弥补,但在会议规则的制定、会议召开情形、表决权限制、异议持有人保护及决议约束范围等事项上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
公司治理 债权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赵植旭
债券违约频发背景下,旨在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持有人会议制度未能发挥应有功效。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存在具体规则缺失、召集主体设定不当、会议决议受发行人操控以及持有人异议制度缺失等问题。通过对大陆法系日本和法国持有人会议制度有效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我国公司法应当在债券章节中设立持有人会议规则、转变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作为首要召集人的设定思路、建立召集主体责任制度、明确持有人会议的议事范围、确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约束力以及建立债券持有人异议制度,以此为债券持有人构建组织上的保护机制,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期刊] 中国金融
[作者]
徐明
本次《公司法》修订在中小股东和债券持有人保护方面有了明显的改进。但结合我国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现行《公司法》和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对公司中小股东和债券持有人的保护可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应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差异化累积投票制度、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债券持有会议制度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李琳
公司破产重整时,债权人取代股东成为最终控制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利益冲突加剧,司法权基于重整效率的考量介入到公司治理中,这些都决定和影响着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公司治理中的角色作用。在现有制度下,我国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时严重缺位,最终控制权被法院、破产管理人架空。这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扭曲了公司治理结构。为矫正公司治理结构,使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公司治理中得以发挥最终控制人的作用,应引入债权人派生诉讼,赋予债权人在破产管理人选任方面的话语权,加强债权人对管理人财产处分权的控制,明确债权人有权决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主体,补充债权人对债务人自行管理的事中监督。
[期刊] 金融与经济
[作者]
张敏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一个多元利益主体的连接,公司之长期良性发展除依赖股东外,还需兼顾债权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针对我国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现存问题,应结合中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借鉴成功经验,引入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公司的理论,改变当前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突破内部人与外部人的限制,有限度地允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债权人 公司治理模式 利益相关者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尹梦鸽
债权人作为债务企业重要的财务治理主体之一,他们有权利也有必要在财务治理中享有一定的财权。但在现实中,公司的财务治理权特别是财务控制权却注重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企业内部权力机构之间进行配置,而忽略了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权力配置。在理论上,债权人参与债务企业财务治理
[期刊] 特区经济
[作者]
丁俊玮
公司资本制度是中国现行公司法中基础性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法》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自从2014年正式颁布公司资本认缴制度后,我国全面放宽了市场准入的规定,使公司成立成本大幅降低,大量资本开始源源不断地涌入市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问题,公司资本认缴制度通过多年的实施,债权人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优化调整势在必行。鉴于此,本研究主要结合公司资本认缴制度实际,阐述公司资本认缴制度对债权人保护制度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加强债权人保护的措施与建议,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公司资本认缴制度 债权人保护 立法 规范
[期刊] 征信
[作者]
叶敏 罗航
我国现有的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体系依然存在着债券发行条款的约束作用有限、持有人大会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力较为薄弱、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改革债券发行条款设计,强化持有人会议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受托管理人的制衡作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中介机构从事债务业务的资质等,以进一步完善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
关键词:
债券市场 融资工具 持有人 权益保护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何俭亮
在公司治理的研究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往往忽视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事实上,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债权人的角色正在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债权人不可避免地参与了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未来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张雪莹 吴多文
近年来,公司过度投资引发债券违约的现象引起各界的普遍关注,债券契约作为缓解债权人与股东及管理层利益冲突的重要工具,对公司过度投资具有约束效应。本文基于手工搜索的债券契约信息,构建债权人保护指数并深入研究其对公司过度投资的约束效应。研究发现,良好的债权人保护有助于抑制公司过度投资。进一步的检验还显示:在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管理层道德风险水平较低、内部控制较差、法律环境薄弱地区及非国有企业中,债权人保护抑制公司过度投资的效果更为显著。
关键词:
债券契约 债权人保护 过度投资 债券违约
[期刊] 财经理论与实践
[作者]
刘迎霜
现代公司法理论在公司治理中引入了债权人参与机制。公司债债权人作为一种证券投资者,数量众多,力量分散,决定了其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不同于一般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公司债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有: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债券受托人董事、监事制度,公司债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
关键词:
公司债债权人 公司治理 派生诉讼
[期刊]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
方琳 程勇跃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是《海商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据我国《海商法》规定,海事赔偿责任人有权依法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限制债权人在该基金内受偿。然而实际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责任人在特殊情况下于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之外并不存在其他财产,此时是否应当允许非限制性债权人参与基金受偿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对相关国际公约、我国《海商法》及相关立法目的的探讨可知,此时应当准许非限制性债权人参与。但出于非限制性债权性质的特殊性及海事赔偿责任基金设立的初衷,应当对两种债权数额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
关键词:
责任限制基金 非限制性债权 限制性债权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王礼红
一、可转换债券含义与特征(一)可转换债券含义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是指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发行人普通股票的证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嵌入式的衍生金融工具,其主合同为基础债务工具合同,即发行人按照合同条款向持有人定期还本付息;嵌入式衍生工具为股份转换选择的条款,是一种期权。(二)可转换债券特征以上市公司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期刊] 商业研究
[作者]
杨姝玲
最低资本制度产生的动因在于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最低资本额的取消有利投资兴业,但也伴生债权人保护要求的增强。我国《公司法》在取消最低资本额之后,鼓励投资目的已初见成效,目前应当扩大债权人对于公司资产变动信息知情的范围,并通过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等措施维护权益;应明确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应强制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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