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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谭小芳 唐凯
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对债权人提供更为有利的保护,而债券违约事件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其持有者的利益。房地产行业的举债经营特点及近年越发严厉的约束性政策,使该行业债券更易发生违约,对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文章将债券限制性条款分类为预防性与解决性条款,以三个房产企业的首次实质性违约债券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债券限制性条款在我国保护债权人的作用效力、以及未能阻止违约事件发生的机制。研究发现:我国债券限制性条款阻止违约、保护债权人效果不显著,预防性及解决性条款共同呈现出使用不足及效力不强的情况。研究结论从理论和实践为债券限制性条款的进一步普及债券市场建设方向完善提供了经验借鉴。
[期刊] 证券市场导报
[作者]
张雪莹 吴多文
近年来,公司过度投资引发债券违约的现象引起各界的普遍关注,债券契约作为缓解债权人与股东及管理层利益冲突的重要工具,对公司过度投资具有约束效应。本文基于手工搜索的债券契约信息,构建债权人保护指数并深入研究其对公司过度投资的约束效应。研究发现,良好的债权人保护有助于抑制公司过度投资。进一步的检验还显示:在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管理层道德风险水平较低、内部控制较差、法律环境薄弱地区及非国有企业中,债权人保护抑制公司过度投资的效果更为显著。
关键词:
债券契约 债权人保护 过度投资 债券违约
[期刊]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贾莹丹 张会芝 林晚发
本文基于手工搜集的2008—2019年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限制性契约条款数据,考察了董责险对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结果显示,董责险的购买显著降低了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的数量,并且主要作用于限制投资类条款和偿付保障类条款,对期权契约类条款和限制资产转移类条款没有显著影响。另外,公司购买董责险促使债券信用利差明显下降。作用机理检验发现,购买董责险的公司,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经业绩调整后的非预期盈余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均显著更低。结论表明,董责险的引入改善了公司治理,使得管理者在与债券投资者的契约谈判中得以运用更少的债券限制性条款。进一步研究发现,董责险对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的抑制作用主要存在于债券信用评级高、“四大”审计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企业。本文为理解董责险如何影响管理者行为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证据,并揭示了董责险在债券市场上的治理效应。
[期刊] 南方金融
[作者]
阎维博
债券交叉违约条款在不同债务之间建立关联网络,能够帮助债券持有人及时、有效应对发行人信用状况变化。交叉违约条款等债券限制性条款的演化,折射出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理念更替、风险防范范式转型的背景变迁。一方面,交叉违约条款作为市场化风险防范工具,其市场化特点意味着交叉违约条款的实践应用并非法律制度建构的直接结果,而是市场参与主体自主进行"风险—收益"配置的意志体现。交叉违约条款的应用拓展离不开市场参与主体对条款真实价值的认可。另一方面,债券市场的市场化与法治化难以割裂,交叉违约条款的应用拓展离不开债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交叉违约条款应有价值的实现,需要以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与债券管理制度的高效运行为基础,需要更高位阶的制度建构。为此,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交叉违约条款的规范性引导,而且应当完善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提升债券管理制度效率,同时要避免交叉违约条款不当设置与低效违约处置、以致交叉违约安排成为债券市场新的风险隐患。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黄小琳
基于2014年-2016年我国债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债券违约事件,文章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分别分析了发债企业和评级机构的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发现双方的风险因子聚合度均较高。研究认为,在这些违约债券的评级过程中发债企业和信用评级机构很可能通过信用评级交易而共谋推高了发债企业信用评级水平。因此建议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并从严查处"信用评级交易"问题。
关键词:
债券违约 评级交易 风险因子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黄小琳
基于2014年-2016年我国债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债券违约事件,文章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分别分析了发债企业和评级机构的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发现双方的风险因子聚合度均较高。研究认为,在这些违约债券的评级过程中发债企业和信用评级机构很可能通过信用评级交易而共谋推高了发债企业信用评级水平。因此建议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并从严查处"信用评级交易"问题。
关键词:
债券违约 评级交易 风险因子
[期刊] 现代管理科学
[作者]
黄小琳
基于2014年-2016年我国债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债券违约事件,文章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分别分析了发债企业和评级机构的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发现双方的风险因子聚合度均较高。研究认为,在这些违约债券的评级过程中发债企业和信用评级机构很可能通过信用评级交易而共谋推高了发债企业信用评级水平。因此建议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并从严查处"信用评级交易"问题。
关键词:
债券违约 评级交易 风险因子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杨国超 蒋安璇
债券“刚性兑付”打破后如何防范债务违约风险、保护债权人利益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在债券契约中引入交叉违约这一创新的金融制度安排旨在让同一企业不同债券投资者可以在企业发生债务违约时享有同等求偿权,意图保护债权人利益,但这也可能在事前释放了企业低质量的信号,在事后又可能导致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产生更高的违约风险。为此,本文通过检验交叉违约制度对债券违约风险的影响,以分析其到底是债券投资者的“保护盾”还是债务违约的“多米诺”。研究发现,交叉违约制度显著提高而非降低了债券违约风险,表现为债券信用利差显著更高。机制检验结果发现,债券发行人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后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当交叉违约条款更易被触发时,附有交叉违约条款的债券其信用利差更高。异质性检验发现,交叉违约制度导致债券信用利差抬升的现象在债务违约预期高、偿债压力大的企业中更显著,当债券未设置“事前”的限制性契约条款时也更显著。结果表明,与推出交叉违约制度的初衷不同,交叉违约会导致单只债券的违约对企业其他债券产生连锁违约效应,极大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本文的研究发现为监管层重新认识交叉违约制度提供了实证依据。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杨国超 蒋安璇
债券“刚性兑付”打破后如何防范债务违约风险、保护债权人利益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在债券契约中引入交叉违约这一创新的金融制度安排旨在让同一企业不同债券投资者可以在企业发生债务违约时享有同等求偿权,意图保护债权人利益,但这也可能在事前释放了企业低质量的信号,在事后又可能导致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产生更高的违约风险。为此,本文通过检验交叉违约制度对债券违约风险的影响,以分析其到底是债券投资者的“保护盾”还是债务违约的“多米诺”。研究发现,交叉违约制度显著提高而非降低了债券违约风险,表现为债券信用利差显著更高。机制检验结果发现,债券发行人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后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当交叉违约条款更易被触发时,附有交叉违约条款的债券其信用利差更高。异质性检验发现,交叉违约制度导致债券信用利差抬升的现象在债务违约预期高、偿债压力大的企业中更显著,当债券未设置“事前”的限制性契约条款时也更显著。结果表明,与推出交叉违约制度的初衷不同,交叉违约会导致单只债券的违约对企业其他债券产生连锁违约效应,极大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本文的研究发现为监管层重新认识交叉违约制度提供了实证依据。
[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冯晓晴 文雯 王新
以2018至2019年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样本,研究发现较高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力度降低了公司债券契约中包含限制性条款的概率和严格程度,该结论在控制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作用机制检验表明,关键审计事项通过降低发债公司与外部债券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对公司债券限制性条款发挥了降低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较低以及社会信任水平较低的制度环境中,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力度对公司债券限制性条款应用概率和严格程度的降低效应更为显著。
[期刊] 新金融
[作者]
陈学彬 武靖 徐明东
中国债券市场近年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风险,并自2017年起债券违约事件频发且增速居高,如何利用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方法分析预测债券违约风险对中国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提出了基于混合治疗分析范式和多任务机器学习框架的长短期记忆神经网络综合违约风险分析方法,首先基于混合治疗分析方法构建由违约状态判别和违约时间估计两个模块构成综合违约模型,违约状态判别模块设定为长短期记忆神经网络模型,违约时间估计模块设定为多任务长短期神经网络模型,以改进标准混合治疗分析对数据非线性分析能力不足以及违约时间估计部分违约风险等比变化等不合理假设。通过实验结果发现综合违约模型在预测区分性和时间预测性方面优于对照模型,能够以较高的时效性预测揭示风险并且较好地体现债券违约风险演变的个体差异性。同时发现市场、行业、地域以及宏观因素是影响本文信用债违约风险样本外预测能力的主要因素,财务因素能够较好地解释样本内数据表现,但其样本外的预测能力相对市场、行业、地域以及宏观因素较弱。
[期刊] 中国货币市场
[作者]
冷菊
<正>近年我国人口增长与城镇化进度趋缓,房企销售额下滑,全国性龙头房企债券违约使得行业公开市场融资环境恶化。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多项支持政策的出台,房地产行业发展出现边际改善的迹象。文章基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预警进行分析,为房地产企业债券投资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期刊] 会计研究
[作者]
王彤彤 史永东
以2007-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上市公司债为研究样本,本文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的影响。研究发现:(1)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显著减少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越少;(2)机构投资者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信息环境,缓解了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减少了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3)当机构投资者非独立、持股稳定性较强、机构数量较少以及债券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时,机构投资者对债券限制性条款的抑制作用更强。本文发现了机构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积极稳定作用,为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肯定了中国背景下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积极意义。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黄小琳 朱松 陈关亭
基于中国信用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本文研究发现:涉事评级机构不仅没有因为涉及债券违约事件而收紧信用评级标准,反而更加高估企业的信用评级水平,并且涉及的债券违约事件越多,高估信用评级的程度越大。但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方式惩罚了涉事评级机构,导致其市场份额相对于非涉事评级机构出现显著下降或者增长较低的态势,同时涉事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意见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显著降低。
关键词:
债券违约事件 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
[期刊] 金融研究
[作者]
黄小琳 朱松 陈关亭
基于中国信用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本文研究发现:涉事评级机构不仅没有因为涉及债券违约事件而收紧信用评级标准,反而更加高估企业的信用评级水平,并且涉及的债券违约事件越多,高估信用评级的程度越大。但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方式惩罚了涉事评级机构,导致其市场份额相对于非涉事评级机构出现显著下降或者增长较低的态势,同时涉事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意见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显著降低。
关键词:
债券违约事件 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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