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登 录
当前IP:忘记密码?
年份
2024(2794)
2023(4233)
2022(3491)
2021(3351)
2020(2971)
2019(6390)
2018(6176)
2017(12121)
2016(6127)
2015(6813)
2014(6751)
2013(6641)
2012(6136)
2011(5694)
2010(5729)
2009(5589)
2008(5430)
2007(4923)
2006(4420)
2005(4158)
作者
(17103)
(14116)
(14011)
(13534)
(8991)
(6786)
(6681)
(5482)
(5465)
(5241)
(4891)
(4863)
(4407)
(4366)
(4361)
(4331)
(4274)
(4209)
(4159)
(4021)
(3377)
(3352)
(3301)
(3276)
(3244)
(3118)
(3117)
(3089)
(2756)
(2695)
学科
(23901)
(21819)
经济(21778)
管理(21578)
(17091)
企业(17091)
方法(11891)
(10818)
保险(10727)
数学(10242)
数学方法(10148)
(9691)
中国(8081)
(7451)
(7175)
银行(7175)
(7068)
财务(7059)
财务管理(7047)
企业财务(6827)
(6761)
(6500)
业经(5916)
(5649)
金融(5649)
农业(5481)
(5171)
贸易(5170)
(5040)
理论(4804)
机构
大学(90456)
学院(89893)
管理(38878)
(35711)
经济(34947)
理学(32224)
理学院(31981)
管理学(31552)
管理学院(31397)
中国(24806)
研究(23898)
(21648)
(18069)
财经(16910)
(15291)
中心(13356)
科学(12842)
(12667)
财经大学(12627)
北京(11662)
(11080)
(10899)
经济学(10892)
商学(10797)
商学院(10722)
(10462)
(10392)
业大(10269)
(10224)
金融(10215)
基金
项目(56378)
科学(44932)
基金(42707)
研究(42399)
(35751)
国家(35383)
科学基金(31680)
社会(28267)
社会科(26656)
社会科学(26651)
基金项目(22204)
(20265)
自然(20102)
自然科(19609)
自然科学(19603)
自然科学基金(19285)
编号(18929)
教育(18733)
资助(17902)
(16695)
成果(15735)
项目编号(12616)
(12560)
国家社会(11890)
人文(11440)
教育部(11404)
重点(11325)
(11199)
(11037)
大学(10917)
期刊
(39697)
经济(39697)
研究(28328)
(16984)
中国(16307)
(15505)
金融(15505)
管理(12377)
学报(11241)
科学(9881)
(9096)
大学(8460)
图书(8126)
财经(8004)
学学(7827)
业经(7193)
经济研究(7148)
(6604)
理论(6525)
实践(6137)
(6137)
情报(6038)
技术(5634)
农业(5604)
书馆(5423)
图书馆(5423)
财会(5358)
教育(5290)
商业(5269)
会计(4687)
共检索到138146条记录
发布时间倒序
  • 发布时间倒序
  • 相关度优先
文献计量分析
  • 结果分析(前20)
  • 结果分析(前50)
  • 结果分析(前100)
  • 结果分析(前200)
  • 结果分析(前500)
[期刊] 保险研究  [作者] 范庆荣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立搭建了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框架。基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个人信息保护的一般性规定适用于保险领域时需要进行具体解读。保险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非无限度,它与个人信息自决也并不矛盾。基因信息作为特殊的个人信息被用于核保时需要审慎对待,应严格控制保险人获取基因信息后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充分尊重保险消费者的选择权。保险人处理个人信息除了要满足“知情-同意规则”外,还要受到正当原则、必要原则的制约。在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救济路径选择上,需要结合立法目的和个案情境加以判断,给予当事人以选择权。基于保险领域的特殊性,侵犯保险消费者私密信息与敏感信息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统一,且与非私密信息、非敏感信息加以区别,以弥合目前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轻重失衡的局面。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李仪  
个人信息承载着尊严与自由等消费者基本的人格价值,这些价值之间又存在着层次差异性,而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再利用行为阻碍了前述价值的实现。为应对此困境,本文立足于我国特殊国情,同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并借鉴欧美立法经验,提出通过立法途径规制再利用行为的基本思路;为实现思路,以尊严与自由为起点衍生出不同层级的规则,探析各层级规则的实施方式,据此约束各再利用者,从而体现前述价值的层次性,并有效回应不同再利用者之间身份与力量对比差异所导致的现实问题。
[期刊] 消费经济  [作者] 李仪  
个人信息承载着尊严与自由等消费者的基本需求,这些需求之间存在层次差异,而对信息的增值利用阻碍了需求的实现。为应对此困境,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并借鉴欧美立法经验,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之不足,并提出用立法来规制利用行为的思路;为实现思路,以尊严与自由为起点衍生出相应规则,探析不同规则的实施方式,据此统分结合地约束各利用者,从而体现前述需求的层次性,并具体回应增值利用的社会诉求。
[期刊] 企业经济  [作者] 高晓东  章亮明  
本文从网络消费者和个人信息的界定出发,从理论上分析了个人信息具有的人格和财产利益,结合消费者信息保护迫在眉睫的现实情势,论述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并通过对消费者信息保护立法现状的分析,阐明了消费者在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个人信息举步维艰的现状。最后,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借鉴日本和美国的经验,从专门信息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程序法上举证责任的分配入手,对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探讨。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 何培育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违反相关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对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得相对比较原则,且针对的是一般消费行为,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并未加以特别关照,因而需要在借鉴国外立法成熟经验基础上加以进一步细化,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具体而言,一要构建个人信息权利内容体系,主要包括信息收集知情权、信息收集选择权、信息控制权、信息安全请求权等方面的内容;二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主要包括信息收集、信息使用、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等三个方面;三要完善个人信息侵权...
[期刊] 征信  [作者] 何林翀  
以垃圾信息为代表的信息治理始终是国家通信领域治理的重点方向。当前,我国在民事维权和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大对垃圾信息治理的制度供给,但治理收效甚微。基于垃圾信息对公共利益的侵蚀趋势、公益诉讼实施权配置的经济效率及其协同优势,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成为信息治理的新路径。应当明确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双重路径,激活社会组织在垃圾信息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协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诉讼顺位,并建立公益诉讼赔偿对私益损害赔偿的流动补充机制,构筑兼顾私益救济与公益保护的多主体联合治理机制。
[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作者] 杨勤法  程圆圆  
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问题的根源在于用人单位管理权与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的冲突,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此种冲突,如何妥善平衡二者关系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使得纯粹私法规范和一般性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无法有效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面临价值定位过低、具体规则缺失、救济渠道不畅通等多重问题,欧盟的相关规则可资借鉴。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应当提升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价值定位,将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纳入劳动基准法,宣示保护劳动者的人格权益。法院应当在审判过程中构建合法、必要、正当、透明原则的审查机制。另外,还应当强化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咨询职责。
[期刊] 情报理论与实践  [作者] 徐磊  刘春  
[目的/意义]移动应用程序在为用户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增加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而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当前,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对于保障个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文章以移动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进行梳理,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完善提出合理建议。[结果/结论]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用户敏感个人信息,运营商应当推动告知同意规则落地落实,发挥特定目的规则的引领作用,弥补充分必要规则的实践疏漏,以及构建全生命周期严格保护机制。
[期刊] 商业时代  [作者] 莫小春  
我国已成为网络用户大国,信息社会下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正因如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利用、非法交易,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现状及被侵害的表现,并探讨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建议及对策。
[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  [作者] 汪敏达  李建标  陈志斌  
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正在引起各界的关注,尤其是不同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下的当事人策略、社会福利分布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在实验市场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分为外生设置和自主选择设置,其中,外生设置下厂商直接获得或完全不能获得消费者个人信息,自主选择设置下消费者自己决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程度。针对不同的设置,厂商决定广告真实性并进行推荐。若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则厂商不了解消费者个人信息,厂商可能更多选择真实广告,消费者的最优策略是根据厂商广告选择是否购买。若消费者个人信息得不到保护,只有足够厌恶说谎的厂商才会做真实广告,消费者的福利由于不能分离自利厂商和有说谎成本的厂商而受损。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有利于消费者,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成本,消费者一般会选择适当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当厂商进行推荐时,由于推荐需要精确的个人信息并对消费者有利,消费者会降低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并减少购买,但接受符合自身偏好的推荐。本文认为,未来应推动分类型的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虚假广告和泄露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降低消费者自主保护个人信息的成本。
[期刊] 图书情报工作  [作者] 徐敬宏  文利民  
介绍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个人网络活动信息和个人网络空间储存的信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侵害主要表现为非法收集和非法利用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拥有如下权利: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的知情权、个人信息收集的选择权、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信息安全的请求权和个人信息使用的限制权。指出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需要建立起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行业自律和法律规制三道防线。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使交易各方通过合作来共同应对风险,从而在保护消费者人格、有效利用信息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使交易各方通过合作来共同应对风险,从而在保护消费者人格、有效利用信息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期刊] 商业经济研究  [作者] 李仪  孙静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交易中,云计算服务平台的营运商借助对信息的垄断,阻碍了其他经营者对信息的利用,妨碍了消费者人格需求的实现,这不利于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为应对此风险,我国应立足于产业现状并借鉴美欧经验,通过如下制度设计来治理信息交易市场:一是设定并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同时协调二者利益,从而优化对市场要素的配置;二是规制营运商侵犯权利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变他们与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不均衡博弈状况,以此改善市场整体环境。我国要根据云计算下信息交易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产权激励、立法规制与行业引导等治理手段,促
[期刊] 图书馆  [作者] 张俊明  
信息社会计算机应用技术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监督管理、技术方法、行业自律、自我保护等方面仍存在困境。完善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选择,应从法律法规着手,优化综合监管,强化技术保障,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自我保护。
文献操作() 导出元数据 文献计量分析
导出文件格式:WXtxt
作者: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