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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
阙占文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方式。政府通过征收或交易取得土地后建立自然保护地,但面临成本和管理挑战;运用命令—控制等手段直接规制集体或私人土地上的生态环境无法适应生态空间的异质性。激励土地权利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合作治理理念被广泛接受。保护地役权是自愿创设的可持续保护负担,具有非占有、意定和追及效力等主要特点,可以归入私法地役权之中。同时,保护地役权以自然生态保护为目标,不以需役地为要件,且可以为供役地人创设积极作为义务。比较法上,美国和法国等国家将保护地役权归入私法地役权或物上之债,但澳大利亚等国家更多赋予其公法色彩。保护地役权难以为《民法典》现有地役权规范所涵摄。为了满足物权法定要求,有必要分阶段地在自然保护地单行法和《生态环境法典》中明确保护地役权类型和效力。
关键词:
保护地役权 合作治理 体系定位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陈静 陈丽萍 赵晓宇
地役权源于古罗马法律,在当今的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中,其主体、客体和功能都得以不断扩展,服务于公共利益、协调生态利益和私人利益。我国《物权法》也设定了地役权制度,但在强调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我国的地役权制度适用范围明显较为狭窄,难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建议加强和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立法建设。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罗姮 李林林 叶艳妹
研究目的:从内涵阐释、作用机理与实践探索等方面系统梳理当前国内有关保护地役权的研究成果,探讨未来研究方向与趋势。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归纳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保护地役权在法权性质上兼有公私属性,其通过调节私法利益与外部性内部化实现公益与私益的有效平衡。当前国内有关保护地役权的研究以理论研究为主,且就其入法路径尚有争论,相应的实践应用则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规范的实证研究体系。研究结论: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现实背景下,引入保护地役权制度可推动实现人地关系平衡,未来在实践推广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开展保护地役权的参与互动研究与效果评估,进而探讨保护地役权的制度构建,研究法律调整的路径及其与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期刊] 求索
[作者]
余彦
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需要法律制度做出回应,仅仅依靠私法上的相邻关系和传统地役权的溢出效应无法承受环境保护之重,公法上的高权行政和既有私法行政工具均存在局限。环境保护地役权作为能够同时保障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新型制度被寄予厚望。现行《物权法》对地役权的规定存在定义过于狭窄无法兼容环境保护地役权、设立条件与环境保护地役权需役地的不确定性存在矛盾、登记制度无法回应环境保护地役权特殊需要等不足之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的相关规定,可能不能完全满足环境保护地役权的引入和实施。通过对域外同类制度的考察和借鉴,可以在适度修改地役权定义的基础上增加特别条款,以成立依据、成立方式和成立程序等方面为重点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
[期刊]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
魏钰 何思源 雷光春 苏杨
建立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是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中国人口多、社区分布密集、土地权属复杂、集体土地比例高等人地矛盾突出的实情,决定了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有在灵活、精细的管理模式下才能实现。源起于美国的保护地役权制度由于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充分尊重合理的人地关系和供役地人的法定权利,强调细化保护需求下的补偿机制,可以对生态和景观上连续而权属不一的土地资源进行再统筹,实现高效的统一管理。从美国经验来看,保护地役权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发挥其特有优势,一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为维持必须依赖人地共生的保护对象提供最优的保护管理决策,二是在资金约束下和土地所有权人无出让意愿的被动情况下提供双方妥协的方案,以限制部分权利的方式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研究认为,尽管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同于西方私有制国家,但通过法理的调整和配套制度的完善,保护地役权可以和中国的法律制度背景相融合。建议从调整完善相关法律、建设配套体制机制、清晰界定资源利用行为的边界、设立成效评估标准和正负反馈机制等方面着手,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保护地役权制度,推动中国国家公园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国家公园 统一管理 保护地役权 生态补偿
[期刊] 世界农业
[作者]
张宁 余露
保护地役权作为一项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工具,在国际上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在中国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且实践探索不断出现。美国的保护地役权实践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其经验与得失可以为中国保护地役权探索提供有价值的借鉴与启示。本文通过对保护地役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保护地役权与发展权、生态补偿等其他制度工具的比较,厘清保护地役权在产权属性、实施目的、参与主体等方面的特征。同时,本文对美国保护地役权的法律基础、价值评估机制、相关利益主体的角色与关系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分析。研究发现,美国保护地役权已经有了完善的配套立法,明确了保护地役权转移前后土地产权束的变化,与发展权转移、生态补偿等手段做出了严格的区分;并且基于公平市场价格建立了保护地役权估价方法,用税收优惠来鼓励土地所有者捐赠保护地役权。此外,美国的保护地役权仍面临着公众参与不足、公平与激励难平衡等问题。美国保护地役权的案例与经验可以为中国保护地役权改革与实践中的制度、组织建设与政策工具等提供参考与经验。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于凤瑞
研究目的:证明自己地役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权利构造及具体适用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采用文献调研、比较研究和法律经济分析等方法,对自己地役权的演进、构造、价值及其具体适用中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1)自己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地役权,能够从事前的角度更有效率地规范因新型居住形态所产生的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2)自己地役权可以弥补相邻关系与业主公约的局限性,具有不可替代性。研究结论:自己地役权应成为中国《物权法》地役权体系的一部分。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向晓微 郑婷婷
现阶段,城市空间立体化建设已经从独栋建筑向地上地下开发转向利用其他不动产连接开发,权属关系在多个不动产权主体之间发生。从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与土地使用权主体错位利用的产权归属问题,成为现代产权制度面临的复杂问题。基于此,笔者提出以地役权方式促进土地多维度开发的观点,并分析了这一情形下地役权的适用要件,以期为当前城市创新空间利用提供解决思路。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苏航 刘小妹
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如何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评估、分类与相关管理要求?本文将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以下简称IUCN)保护地体系从分类方式、管理目标、管控要求、管理模式、覆盖范围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优化建议。
[期刊]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作者]
莫张勤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正处于从政策转换为法律的关键时期,亟需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在机理和法治化路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进而保障全国与区域的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以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为指导,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的具体应用,主要体现在生态空间规划管控制度、生态空间分类分级管制制度和有效性评估制度中。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视角分析,生态空间规划管控制度建立统一框架,将关联性部门纳入到自然资源管理与实施活动中,进行利益的调节与分配;生态系统管理方式的灵活性角度分析,依据生态空间的弹性和承载能力的不同,采取适应性管理和缓解措施,建立分类分级管制制度;生态系统的动态性方面分析,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必须考虑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建立有效性评估制度。
[期刊] 中国土地
[作者]
肖宇
地役权登记的原则《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地役权的设立采用了"登记对抗主义"。这与《物权法》第9
[期刊] 华东经济管理
[作者]
张腊梅
地役权是指按合同约定,以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设立在他人土地上的权利,设立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他人的土地,以增加自己土地的效益,地役权的内容较广泛,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地役权与相邻权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为了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而由法律进行干预。设立地役权,应由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一旦设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地役权人必须依法、依约定正当行使地役权,尽量减少对供役地人物权的限制。
关键词:
地役权 法律特征 设立 行使和保护
[期刊] 中国土地科学
[作者]
李延荣
研究目的:证明法定地役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设定条件和适用范围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法定地役权存在的基础、基本功能、存在形态及其与相邻权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1)法定地役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要性,难以用相邻权代替之;(2)用相邻权制度调整土地利用中的地役关系,具有较大的局限性;(3)用法定地役权制度调整地役关系,更符合土地利用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研究结论:法定地役权应成为我国地役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地役权制度。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作者]
祝之舟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三权分置政策,重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制度、权能体系和流转体系,并强化了该权利的稳定性。修正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和保障功能得以固化,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自物权或所有权的性质,成为家庭承包制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重要机制。随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在关联的提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新法上晋级为物权性土地经营权的母权。适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功能转向和属性变化,正在制定的民法典物权编应当进行科学的回应,一方面巩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法成果,另一方面弥补其修法之不足。
[期刊] 生态经济
[作者]
马永欢 黄宝荣 林慧 赵晓宇 吴初国
自然保护地是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及文化资源的空间载体,对延续中华民族的千年文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针对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主体分散、保护存在空缺、管护经费投入不足以及保护与发展的突出矛盾等问题,立足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从完善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三权"分置、积极推广地役权、鼓励公益组织投入保护地管理和探索建立扩展区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生态文明 自然保护地 问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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