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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经济评论  [作者] 梁鸿飞  
破产制度是一种维护市场信用的履约还债激励机制。无论是破产清算还是重整,都是为了使市场主体行为受到制度上的激励和约束。制定统一、规范的企业破产法,建立企业破产和重整制度,这仅仅是完善市场机制的第一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法律的正确实施上。从完善市场机制的需要出发,新的破产法出台以后,有必要明确法院在解决企业破产问题上的主导性和独立地位,以树立法律的权威。与法院的主导性和独立地位同等重要的是执法的公正性,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的发挥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公正判决,取决于法院正确断案的概率。
[期刊] 财经科学  [作者] 张友树  
尽管我们在198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了《破产法》,但其实施效率并不高,自《破产法》生效至1993年底,五年内法院仅受理破产案件1417件,国有企业破产率还不到万分之一,该死的企业没有死,该活的企业活不好,社会经济效益差。因此,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亟待完善企业破产机制,优胜劣汰,促进经济发展。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杨钢  
文章认为,建立与完善国有企业的破产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过去往往用“并停并转”取代企业破产,实践证明弊端甚多。国有企业缺乏破产机制,许多企业当破不破,给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的经济活动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建立与完善国有企业的突出障碍是观念转变难、经济保障难、职工安置难、解决债务难、消除连锁反应难以及处理遗留问题难,解决的办法是:(1)加大宣传力度;(2)进行配套改革;(3)完善《破产法》。
[期刊] 金融发展研究  [作者] 申文君  王田田  
债转股是我国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目前在制度和理论层面还缺乏明确的指引,这也导致债转股法律性质存在“债权出资抵销说”“代物清偿说”“财产分配说”的争议。在重整实践中,债转股还面临着启动规则模糊、转股后法律效力不明、新股东行权不畅、股权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对债转股功能价值及规范逻辑的分析,界定其实质上具有双重法律属性,进而从债转股启动、实施到退出的全流程入手,深入探究民营企业重整中适用债转股的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思路,以期全面促进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期刊] 经济与管理研究  [作者] 王化成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竞争经济,企业的优胜劣汰在所难免。将由于缺乏市场前景、经营管理不善、违法经营等原因进入破产界限又没有复苏希望的企业淘汰出局,是企业市场化退出的必然要求。但对有些虽然出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从而进入破产界限的企业,如果经过努力存在复苏可能的,则不应该予以清算退出,而应通过破产重整给予充分的拯救机会,以便减少资源的浪费、员工的失业和社会的震荡。破产重整是指对虽处于破产界限但有希望复兴的企业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经营的再建型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创设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使那些进入财务危机、达到破产界限的企...
[期刊] 财会通讯  [作者] 戴芳   刘思璠  
企业破产重整豁免债务虽为税法意义上的所得,但由于企业破产重整与正常企业重组豁免债务的性质和目的不同,且课税规则的沿用导致债权人实际承受豁免债务纳税负担,将正常企业重组豁免债务课税规则适用于破产重整企业有所不妥。破产重整豁免债务课税制度是缓解破产重整当事人矛盾的前提,是平衡企业利益与国家税收利益的关键,也是完善递延纳税政策的必由之路,有必要构建企业破产重整豁免债务课税制度。在明确企业破产重整豁免债务属于享受非免税税收优惠待遇的收入后,通过判断豁免债务所得税对重整企业财务负担的加重程度设置适用不同比例条件的递延纳税制度,同时从税收立法、法律适用和税收监管层面予以全方位保障。
[期刊] 新金融  [作者] 杨翠萍  张静  
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六稳”的生力军,其债务问题不容忽视。为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趋向多元化,其中庭外债务重组和进入司法程序内的破产重整是最常见的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方式。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两种方式的共通性和差异性,认为破产重整较之债务重组,对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具有优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内外破产重整比较分析,借鉴国外优势,对目前国内存在的包括缺乏一揽子解决企业破产重整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度亟待完善、缺乏重整企业修复信用的差异化政策等问题,探索解决路径,进一步完善优化破产重整工作机制,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的同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实现共赢。
[期刊] 经济师  [作者] 智胜国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突破性创新是构建了破产重整制度,并对破产重整的实施做了程序性规定,但对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能否转入破产重整以及如何转换程序未做明确规定。文章分析一起成功申请人民法院将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案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破产重整的新途径,供司法实践中参考,以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优越性。
[期刊] 税务研究  [作者] 乔博娟  
现行税法主要立足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企业,尚未对企业非正常经营状态的课税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缺乏对困境企业税收问题的特殊调整。就企业重整税收优惠而言,实践中往往以个案批复的形式解决问题,不仅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而且影响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利于发挥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破产重整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重整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发掘税收优惠在企业重整过程中的制度价值,为企业顺利重整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
[期刊] 金融理论与实践  [作者] 贾纯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既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途径,又为债权人维护债权带来了重大影响。加强对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研究,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对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在债权人权益维护方面具有的制度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及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罗国莲  
本文研究了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收相关问题和税收抵免政策,并重点解读了增值税、所得税等关键税种的涉税政策对破产企业重整的影响;从定量分析的角度构建基于广义回归算法的涉税政策分析模型,并基于该模型研究了多税种共存条件下破产企业的涉税政策组合;模型数据分组结果、均值及方差结果表明,广义的回归模型适用于破产企业最优涉税政策组合的确定,并能够合理确定各种涉税政策权重,以及对破产重整企业产生的不同影响。在涉税政策模型的指导下针对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对破产企业影响较大的税种,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筹划措施,在税法的合理框架下减轻破产重整企业的负担。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丁剑  孙娜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结构下,商业竞争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一些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新产品研发能力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面对新冠疫情的直面冲击,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内的问题企业陷入破产边缘。化解这些问题企业的风险,既要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利用政府力量的综合治理效应,"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
[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作者] 吕苏阳  罗训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开先河,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司法破产程序而成功重整的上市公司。这在法律界和资本市场引起不小的反响,本所作为会计中介机构,参与了整个过程。目前,《企业破产法》尚处于实施初期,今后通过破产重整得以重生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多,本文结合海纳公司案例就破产重整企业的若干常见的会计审计实务问题谈些心得和体会,抛砖引玉,以供交流。
[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 杨新权  
本文认为,破产给国有企业再振雄威增加了压力和动力,它所带来的损失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为求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保证企业破产制度的顺利推进,必须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笔者还就采取何种形式搞好严重亏损企业的破产进行了探讨。
[期刊] 征信  [作者] 谢丽芳  陈君微  
在近几年的经济下行周期中,乐清市一些企业债务危机风险爆发,并沿融资担保圈蔓延,大批企业陷入错综复杂的债务纠纷案件中,涉案企业纷纷倒闭。当前,民营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演绎着乐清区域内新一轮经济洗牌,而洗牌的方式直接对乐清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乐清企业倒闭处置案例显示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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